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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财政支农有哪些要求

时间:2022-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规定,“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2012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持续加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2014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公共财政要坚持把“三农”作为支出重点,中央基建投资继续向“三农”倾斜,优先保证“三农”投入稳定增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规定,“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2006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2007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三个继续高于”。2008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提出了“三个明显高于”的原则,即“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要求“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2010年中央1号文件则进一步明确“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不断增加‘三农’投入。要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增长幅度都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要继续向重大农业农村建设项目倾斜”。2012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持续加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保护。要在稳定完善强化行之有效政策基础上,着力构建‘三农’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确保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2014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公共财政要坚持把“三农”作为支出重点,中央基建投资继续向“三农”倾斜,优先保证“三农”投入稳定增长。2015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增加农民收入,必须明确政府对改善农业农村发展条件的责任。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各级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加快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增加财政农业农村支出,中央基建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农民增收、农村重大改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民生改善。转换投入方式,创新涉农资金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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