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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粮食增产任务是如何按功能分区的

时间:2022-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粮食播种面积约1.8亿亩,总产量约714.5亿公斤,分别占全国的11.7%和14.4%。非主产区产粮大县包括11个非主产省(区、市)中的120个产粮县(市、区),分布在华东及华南地区、西南地区、山西及西北地区。后备区主要是指吉林西部等宜农地区。

根据农业区划特点、生产技术条件和增产技术潜力等因素,《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将全国粮食生产区划分为核心区、非主产区产粮大县、后备区和其他地区四类地区。按照发挥比较优势、突出重点品种、注重调出能力、兼顾区域平衡的原则,确定分区、分品种增产任务。

1.着力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提高商品粮调出能力。综合考虑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商品量、集中连片和水资源等因素,从13个粮食主产省(区)选出680个县(市、区、场)作为粮食生产核心区,通过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改进农业耕作方式,全面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优良品种选育及推广应用,完善粮食仓储运输设施,巩固并提升在国家商品粮源中的核心地位。

核心区共计680个县(市、区、场),分布在东北、黄淮海和长江流域。其中,东北区是我国最大的玉米、优质粳稻和大豆产区, 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四省区的209个县(市、区、场),占核心区县数的31%。耕地面积约3.4亿亩,占全国的18.5%。粮食播种面积约2.6亿亩,总产量约870亿公斤,分别占全国的16.4%和17.6%。黄淮海区是我国小麦、玉米和稻谷优势产区,包括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五省的300个县(市、区),占核心区县数的44%。耕地面积约3.2亿亩,占全国的17.7%。粮食播种面积约3.7亿亩,总产量约1432.5亿公斤,分别占全国的23.2%和28.9%。长江流域是我国稻谷集中产区,包括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四省的171个县(市、区),占核心区县数的25%。耕地面积约1.2亿亩,占全国的6.6%。粮食播种面积约1.8亿亩,总产量约714.5亿公斤,分别占全国的11.7%和14.4%。

2.加强非主产区产粮大县建设,提高区域自给能力。从晋、浙、闽、粤、桂、渝、贵、云、陕、甘、宁等 11个非粮食主产省(区、市)选出120个粮食生产大县(市、区)。重点加强农田水利、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地力培肥和水土保持,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健全科技支撑与服务体系,提高粮食生产科技到位率,加快高产栽培技术推广应用,推进农业机械化应用,充分挖掘粮食单产潜力,增强区域粮食供给能力。

非主产区产粮大县包括11个非主产省(区、市)中的120个产粮县(市、区),分布在华东及华南地区、西南地区、山西及西北地区。其中,华东及华南地区包括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四省(区)的42个县(市、区),占非主产区产粮大县总数的35%;西南地区包括重庆、贵州、云南三省(市)的38个县(市、区),占非主产区产粮大县总数的32%;山西及西北地区包括山西、陕西、甘肃、宁夏四省(区)的40县(市、区),占非主产区产粮大县总数的33%。

3.适度开发粮食生产后备资源,加强国家粮食战略储备。后备区主要是指吉林西部等宜农地区。对后备区部分宜农荒地,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优先安排骨干水利工程建设,根据国内粮食供求状况,适时、适度进行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4.辐射带动全国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生产水平。其他地区要通过政策引导和技术辐射,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加快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提高粮食生产水平。其他地区指的是上述三类地区以外的产粮县(市、区),耕地面积近10亿亩,粮食播种面积约6.9亿亩,粮食产量1659.5亿公斤,分别占全国的53%、43.6%和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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