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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公务员的主要权利

时间:2023-1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德国、奥地利等国家的公务员法对休假的权利都有明确的保障,每年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如德国、法国的法律规定,公务员有权利参加,也可以组织工会,通过工会就有关公务员的各项事宜进行谈判。如德国法律规定,为充分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利,公务员有查阅自己档案的权利。公务员必须履行各项义务是对其各项权利行为的法律约束,是防止公务员权利演变为特权的约束机制。国家制定的公务员法律规范,公务员必须遵守和履行。

(二)各国公务员的主要权利

1.政治权利。如公务员有个人信仰、言论、罢工等权利。

2.身份保障权利。实行公务员常任制,即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取消公务员身份。

3.经济权利。指退休金、抚恤金、加薪、各种补贴以及因公受损赔偿的权利。

4.获得报酬权利。如明确规定官员任职后有权依照法律领取工资,西方公务员的报酬,除工资之外,还包括各种津贴。

5.休假的权利。如德国、奥地利等国家的公务员法对休假的权利都有明确的保障,每年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奥地利法律还规定,每年要在连续工作六个月以后才能享有这种权利)。官员的休假期根据工龄的长短和供职等级的高低而定。

6.参加工会的权利。如德国、法国的法律规定,公务员有权利参加,也可以组织工会,通过工会就有关公务员的各项事宜进行谈判。

7.监督本人档案的权利。如德国法律规定,为充分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利,公务员有查阅自己档案的权利。即使官员关系结束后,也享有此项权利。对不利或可能危害当事人利益的实质性的控告和结论,在放入人事档案前必须听取公务员本人的意见,本人的意见必须放入自己的人事档案内。

8.申诉控告权。如德国、日本、法国都以法律形式规定公务员的申诉权和申诉程序。公务员如对自己有关的行政处分和其他决定持有不同意见,有权向有关机构提起申诉。除了以法律明确规定公务员享有权利外,西方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国家还对公务员的权益提供保障,其具体包括:公务员的权益非依法律或者合法的规定和命令不得剥夺或侵犯;公务员如有违法失职行为,非依法律或合法的行政命令不得处分;公务员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或者对所受处分有意见,有权依法提起申诉,申诉的审理机关应当是独立的第三者。

公务员必须履行各项义务是对其各项权利行为的法律约束,是防止公务员权利演变为特权的约束机制。国家制定的公务员法律规范,公务员必须遵守和履行。公务员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其行为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和公民的自由与权益,为防止某些人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违背国家和公民的意志和利益,必须对公务员提出严格的要求,以法规定他们的作为和不作为。公务员若不承担义务,违反纪律,要受到有关法律的惩戒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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