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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体系如何搭建

时间:2022-1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上述因素的影响,各种组织结构形态也各不相同,组织内部的职务职权设置、各部门之间关系等各不相同,但大多数组织在进行机构和结构设计时,应共同遵守以下组织设计的一般原则。因事设职与因职用人原则是组织设计的基本原则。这就要求组织运用动态的原则。实际上,以上组织设计原则并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在组织设计中应同时考虑,协调运用。

6.3.2 组织设计的原则

组织设计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它受到组织战略、环境、技术、规模和组织所处的发展阶段等因素的影响。所以,组织设计时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组织的目标和计划,组织结构的设计要服从于组织的目标和计划。第二,管理者适用的权力,组织结构必须反映出这种权力,而且,这种权力是变化的。第三,组织机构要与环境相适应,如经济的、技术的、政治的、社会的和道德的,等等。由于上述因素的影响,各种组织结构形态也各不相同,组织内部的职务职权设置、各部门之间关系等各不相同,但大多数组织在进行机构和结构设计时,应共同遵守以下组织设计的一般原则。

1.组织设计的基本原则

因事设职与因职用人原则是组织设计的基本原则。组织设计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证组织目标的实现,是使目标活动的每项内容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和部门,因此,组织设计中的逻辑性要求应首先考虑工作的特点和需要,要求因事设职,因职用人。

因事设职是使为完成目标的每项活动内容都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和部门,职务的设置是根据组织的活动内容、工作任务来确定的,即将组织的每项工作落实到职务中,从而保证组织目标的实现。因职用人是指根据各个职务的不同工作特点和要求,选择合适的人担任,以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

在组织结构设计时,首先考虑有哪些事要完成,再考虑由什么人来完成,即因事设职和因职用人是合乎逻辑的,应是十分简单的问题,但实际管理过程中往往会弄不清楚,常常出现由因事设职变成了因人设职的错误,当然,事与人并不对立,事做得怎样最终取决于做事的人。所以,因职用人并非让人去被动适应事的要求,而是积极为那些能在一定职位上充分发挥其能力的人创造条件,以更好地完成任务。组织结构设计时应重视人的因素,这样才有利于人的能力的提高,有利于组织的发展。

要做到因事设职、因职用人的原则,就要实现组织的精简、效能、节约、反对官僚主义

2.组织设计的静态原则

组织设计的静态原则主要适用于一个比较稳定的环境中,从事重复、稳定、例行工作的组织。

(1)权责对等原则。组织中的每个职务和部门都必须完成组织所规定的工作任务,为此,需要利用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条件。为了使组织能正常的运行,不仅要明确每一个职位和部门的任务与承担的责任,还要对其拥有的调配资源以及指挥、命令、奖惩等权力作出明确规定。所以,一定职位上的管理者必须拥有一定的权力,相应地必须负有相当的责任。有职无权或权限过小,会降低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实际上无法履行职责,最终使组织的运作受损害。有权无职或权力大于职责,会造成权力的滥用。职位职权是完成任务的必要条件,而职责是对权力运用的约束,因此,对于一定职位的职权与职责应该对等,组织结构设计应明确职位、职权、职责,形成制度以使担任该职位的人的工作有章可循。

(2)统一指挥原则。即在组织中的每一个人只接受一个上级的命令和指挥,并对他负责,上下级的上传下达要按层次,不得越级,形成一个指挥链。组织中的成员在工作中都会受到来自上级部门或负责人的命令,并根据上级的命令开始或结束、进行或调整、修正或废止自己的工作,这样,执行者负有执行之责,命令者负有指挥之责,职责明确、清晰,不易混乱。但是,如果一个下属同时接受两个上级的领导,而两个上级的指挥命令并不总是可能一致的,那么,他的工作就会混乱,无所适从,给组织运行带来危害。

统一指挥原则是组织设计的一个重要原则,组织内部分工越细,统一指挥原则对于保证组织目标实现的作用越重要,实行该原则,可以防止政出多门、相互扯皮、多头领导等管理问题。但该原则因为过于刻板,缺乏必要的灵活性,不便于同一层次中不同部门的横向联系与沟通。

(3)分工与协作原则。分工是指按照不同专业和性质,将组织的任务和目标分成不同层次的部门或个人单项任务或目标,并规定出完成各自任务或目标的手段和方式。分工是提高组织工作效率的基本手段,由于组织规模的扩大,组织需要拥有各类不同的专业人员,这就需要组织能科学地分工,使每一个部门或个人专心从事某一方面的工作,增加熟练程度和技巧。

协作是指规定各个部门之间或部门内部的协调关系和配合方法。组织是一个系统,作为其系统的各个部门不可能相互脱离而独立运行,必须相互协调才能高效率地完成各自的任务,最终实现组织的目标。

所谓分工与协作原则就是指在组织设计时,按照不同专业和性质进行合理的分工,并规定各个部门之间或部门内部的协调关系和配合方法,以提高组织运行效率。

(4)有效管理宽度原则。有效管理宽度是指一个管理者能直接有效管理下属的人数。影响管理宽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管理宽度会因组织或个人的差异而不同。管理宽度的大小决定和影响着组织的管理层次以及主管人员的数量等一些重要的组织问题,因而,管理者应根据不同情况并结合工作的性质以及被管理者的素质等特征来确定适合本组织的管理宽度,从而既能保证统一指挥,又有利于组织内部信息的沟通。

3.组织设计的动态原则

当组织环境不稳定时,常常要求组织的结构具有一定的变性和弹性,能以较快的反应速度适应环境的变化。这就要求组织运用动态的原则。

(1)弹性原则。弹性原则是指组织的部门结构、人员的职位和职责是可以随着实际需要而变动,以使组织能够快速适应环境的变化。在组织设计和结构维护过程中,应定期对已有部门机构进行功能审核,看他们在组织运行过程中是否得到了应有的作用,是否需要对这些部门机构进行改组、撤销或成立新的部门。同时,应建立一套组织结构进行动态调整的保证机制,使组织结构随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以保持弹性。

(2)集权与分权相平衡原则。集权与分权平衡原则,就是根据组织的实际需要来决定集权与分权的程度。集权是指组织的大部分决策权集中在上层。分权是指将组织的决策权根据各个层次职务上的需要进行分配。集权与分权的程度完全是根据组织在不同时期、不同环境下为了完成组织目标的需要而决定的。例如,当组织的外部环境比较稳定时宜采用集权,当外部环境变化激烈时宜采用相当程度的分权;当组织规模较小时宜采用集权,当组织规模较大时宜采用相当程度的分权。

实际上,以上组织设计原则并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在组织设计中应同时考虑,协调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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