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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合同的鉴证和公证

时间:2022-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谈判协议双方的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后,根据自愿原则,若有鉴证的要求,就可在协议签订地或协议履行地选定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鉴证申请。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经过审查符合鉴证条件要求的,即予以鉴证。审查之后合格的,公证机关不具有检查协议的执行情况、监督协议的履行责任。鉴证时,鉴证人应在原合同文本上签属鉴证意见,并签名和加盖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鉴证章,同时发给当事人鉴证通知书。

第二节 商务合同的鉴证和公证

鉴证是指有关合同管理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国家法律、法令和政策,对谈判协议的合法性、可行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鉴定和证明的一项制度。

一、商务合同的鉴证和公证

1.鉴证程序

(1)提出鉴证申请。谈判协议双方的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后,根据自愿原则,若有鉴证的要求,就可在协议签订地或协议履行地选定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鉴证申请。如果仅当事人一方要求对谈判协议进行鉴证,同样也可以向鉴证机关提出申请。

(2)向鉴证机关提交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谈判协议的正本和副本,营业执照或副本、签订协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资格证明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同时交纳规定的鉴证费。

(3)鉴证机关对谈判协议进行审查鉴证。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经过审查符合鉴证条件要求的,即予以鉴证。由鉴证人在协议文书上签名并加盖工商管理局的鉴证章。

2.公证程序

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协议进行审查,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并予以法律上的证据效力的一种司法监督制度。通过公证活动,对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预防纠纷、防止无效协议、促进协议的履行有着重要的意义。而涉外公证,既可以保护我国公民、侨胞在域外的合法权益,也可以保护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合法权益。

(1)当事人向单位所在地或协议鉴证地的公证处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

(2)申请时提供营业执照、协议的文本等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3)公证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行使的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以及对协议进行审查。公证也要交纳公证费。

二、合同鉴证与公证的区别

1.出证的机关不同

合同鉴证机关,是我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证机关是司法行政机关下属的公证处。

2.出证的性质不同

对合同进行鉴证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属于行政监督措施。

公证,则是一种司法制度,是国家所设立的专门公证机关和专门的公证人员,按法律规定对经济协议进行管理的一种法律监督手段,属司法性质。

3.监督作用的范围不同

鉴证,只适用于合同。经过鉴证的协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采取各种方式对当事人双方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有权向当事人提出妨碍协议履行的情况问题,并提出改正的要求。如果当事人对所提要求置之不理,不予改正,甚至发生违法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妥善处理。如果发生协议纠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调解、仲裁。

公证机关对经过公证的经济协议,其监督作用体现在对协议进行审查、证明的过程中。审查之后合格的,公证机关不具有检查协议的执行情况、监督协议的履行责任。若协议双方发生纠纷,公证机关也不负责调解、仲裁。

4.出证的方式不同

鉴证时,鉴证人应在原合同文本上签属鉴证意见,并签名和加盖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鉴证章,同时发给当事人鉴证通知书。而公证时,公证人员应按统一的格式出具公证书,不能在原合同文书上签字盖章。

5.法律效力不同

经过鉴证的合同,如果一方违约,当事人可向原鉴证机关申请调解或按约定去仲裁;也可以发生纠纷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经过鉴证的合同不能作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而且,只能在我国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约束力。

经过公证的合同,如果一方不履行时,当事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处认为真实、合法,而且具备了一定条件,则可证明此合同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过公证的合同,同时具有域内、域外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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