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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基本操作

时间:2022-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近期三年医改工作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和我省增加的一项中医药改革工作得到有力有序开展。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8.27%、54.85%,新农合实际住院总费用报销比例为47.9%。在部分县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列入医保救助范围。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配送和零差率销售实施工作有序开展。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我省始终围绕全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目标,狠抓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和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两个环节,医改工作实现了“三个突破、四个提前和六个稳步推进”。

三方面工作取得突破。一是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突破口,打破原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行采购药品、自行确定药品加成、通过药物销售实现盈利的运营方式,统一了药品采购配送和价格确定方式,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二是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为突破口,出台“一主五辅三配套”政策文件,将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与体制机制的建立健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事、分配、补偿、考核等多项改革,大力发展中医药,在落实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方面实现了体制机制上的突破。三是把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与促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结合起来,建立了按岗定酬、按业绩取酬的绩效考核机制,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方式转变,在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式上实现了突破。

四项指标提前完成任务。前三项指标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三项医保的覆盖率提前完成了2011年的目标任务。全省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率达到99.12%,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6.2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92%,三项基本医保参保率均提前完成我省医改方案中提出的三年达到和超过90%的目标。第四项指标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提前一年完成了目标任务,实现了所有县市区全覆盖。2010年2月28日、7月19日、11月17日,分三批在86个县市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100%。

六项改革稳步推进。按照《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要求,近期三年医改工作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和我省增加的一项中医药改革工作得到有力有序开展。一是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稳步推进。2010年,全省城镇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75元/年,其中政府补助128元/人,实现了地市级门诊统筹全覆盖。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50元/年,其中政府补助120元/人,门诊统筹以县为单位达到了66%。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8.27%、54.85%,新农合实际住院总费用报销比例为47.9%。全省累计实施医疗救助175.76万人。在部分县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列入医保救助范围。二是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稳步推进。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配送和零差率销售实施工作有序开展。在省级网上公开招标的基础上,省上允许以市或县为单位进行二次议价,价格比省级招标价再降低15%~41%。将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实施范围,全省实现零差率销售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分别占同类机构总数的100%、66%、76%。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2009年至2010年,国家安排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竣工504个,其中县级医院6所、乡镇卫生院100所、村卫生室36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2个;另有240个正在建设,其中县级医院50所、乡镇卫生院42所、村卫生室12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4个。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340人,省财政支持招录医学类大学毕业生9500人,为农村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类大学生200名,在岗培训乡镇卫生人员1.07万人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0.23万人次、村卫生室人员3.47万人次。四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稳步推进。完成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补种167.29万人,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叶酸补服率达到77%,补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40万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由89.1%上升到93.56%,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34万人,乳腺癌检查2.8万人,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27.39万座。五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全省公立医院广泛推行22项制度为主的行业管理规定,开展医疗机构“八个排队”及医务人员“四个排队”公示和评估(注:“八个排队”是将医疗机构中医药收入占总收入比例、门诊输液人次占门诊总人次比例、平均住院费用、平均门诊费用、平均单病种(单次检查)费用、平均住院自费比例、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患者满意率进行排队;“四个排队”是将医师用药量、抗生素使用量、患者自费药使用量、青霉素占抗生素比例进行排队),实施医疗质量月分析评议、院务公开、有奖举报、警示教育、医德医风考核、医疗机构分级分工管理、不良业绩记录、疾病谱排序、院长药剂师查房等一系列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卫生行业自律明显增强。庆阳、金昌两市被确定为省级试点城市。庆阳市在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设立核算中心,加强公立医院财务收支管理,并在市内8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启动了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试点,乡镇以上医疗机构推行全省统一门诊病历、检查结果互认、医疗差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实行“四个排队”,市内各级医疗机构功能检查、化验费同比降低了10—20%,药品售价同比降低了10—30%。六是中医药改革工作稳步推进。甘肃中医药资源丰富,我省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点,努力用尽可能少的费用维护群众健康。政策扶持方面,国家中医药局将甘肃确定为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验省,出台了《关于支持甘肃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省上配套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大投入方面,提高了中医床位补助标准,对使用中医诊疗技术的,医保资金给予全额报销。推广适宜技术方面,实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为群众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强化服务能力方面,在各级医院和西医科室中推广使用中医药治疗手段,在市州、县区各建设1至2个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扩大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面。

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扎实开展,重点卫生指标得到显著改善。全省孕产妇死亡率由2009年的36.24/10万下降到33.23/10万,婴儿死亡率由2009年的10.97‰下降到1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09年的12.41‰下降到11.35‰。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下降19.3%。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34.76%,较2008年降低9.1%。

二、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1是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的攻坚年。我省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和省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思路,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重点,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一)继续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重点,完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零差率销售。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落实“一品一规”、双信封招标采购制度,建立严格的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完善电子监管、供应信息系统和基层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建立起完善的基本药物指导价格的动态调控机制,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收费项目,加大查处医药价格违法行为。同时,以破除以药养医、以药补医为根本目的,在全省所有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认真落实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全力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二)以建立规范有序的补偿机制为重点,稳步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为切入点,突出抓好以“回归公益性”为出发点的管理体制改革,以“定编定岗不定人”为核心的人事制度改革,以“机构补助、个人收入与绩效考核相挂钩”为重点的分配制度改革,以“补偿到位、确保正常运转”为关键环节的保障制度改革,以“收支两条线”为主要手段的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政府补偿机制,构建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三)继续以推进全民医保为目标,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在全民医保制度框架已经形成的基础上,把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60%力争提高到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确保达到5万元以上,普遍开展基层门诊统筹。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提高大病保障水平,推行医疗费用即时结算,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付费方式,控制成本费用,最大限度降低群众看病就医的经济负担。

(四)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健全服务体系。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实现乡乡都有卫生院、村村都有卫生室、每个街道都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取增加政府补助、购买服务、乡村一体化管理等多种方式,保障农村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合理收入,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网底。把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吸引优秀人才到基层服务,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通过建立全科医生培养制度、改革医学教育模式,规范化培养医疗卫生人才;通过转岗培训、在职教育等多种途径,大规模培训现有医务人员。

(五)提高筹资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推动卫生服务模式向以维护群众健康为中心转变。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人均15元提高到25元,通过扩大覆盖人群、提高服务质量和增加服务项目,加大对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支持力度。稳步推进6类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工作,实施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启动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严格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和项目实施的效率。

(六)做好试点工作,为公立医院改革探索路径。加快推进金昌、庆阳两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全省其他地区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重点实践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有效方式,探索改革基本路子。所有公立医院推广便民惠民措施,改善就医条件,优化诊疗流程,让群众看病方便舒适,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完善公立医院与基层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优先建设发展县级医院,整体提高县级医院水平,逐步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县级医院内部建设和骨干人才培养,人口数超过30万的县市区2011年底前基本建成1所二甲以上水平的公立医院。继续落实医务人员“四个排队”和医疗机构“八个排队”等有效管理方式,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人体健康。

(七)进一步抓好中医药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公立中医(含民族医药)医院改革发展,完善公立中医医院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进社区、进基层、进农村。狠抓国家和省上中医药政策的落实,将公立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床位的补助标准提高到同级综合医院的1.5倍,全面落实医保和新农合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的优惠政策,实现城乡居民住院和门诊使用中医药100%报销。大力推广中医药服务,在治理过度医疗的基础上,扎实推动利用中药材和中医适宜技术防治疾病工作,确保城乡居民都能看中医、吃中药。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在切实抓好五级师承教育的同时,省市继续开展“西学中”、“中医学经典”活动,举办在职脱产三年“中医学经典”研究生学习班。加强民族医药及中医药科研工作,扶持民族地区联合西藏藏医学院培养高层次民族医药人才。

(柴丽萍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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