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劳动价值论面临的新问题

劳动价值论面临的新问题

时间:2022-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处在工业经济时代,因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重点考察的是物质生产部门,认为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才是生产性劳动并创造价值,而绝大部分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属于非生产性劳动,不创造价值。另外,生产性劳动还与价值的形成密切结合在一起,是否创造价值也是确定生产性劳动的标准之一。应该坚持马克思提出的抽象劳动及活劳动是价值的源泉这一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

二、劳动价值论面临的新问题

面对新的情况,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需要创新和发展,并在创新发展的基础上解决一系列新问题,这些问题包括:

第一,深化对生产性劳动的认识,给予生产性劳动以新的界定。古典经济学的生产性劳动就有不同含义,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生产性劳动”的含义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不断发展的。由于处在工业经济时代,因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重点考察的是物质生产部门,认为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才是生产性劳动并创造价值,而绝大部分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属于非生产性劳动,不创造价值。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随着第三产业的大力发展,生产劳动的含义也应当有所发展和变化。另外,生产性劳动还与价值的形成密切结合在一起,是否创造价值也是确定生产性劳动的标准之一。

第二,深化对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在社会生产和价值创造中所起作用的认识。马克思虽然在《资本论》中关于“总体工人”的理论中,对脑力劳动(包括科技人员和管理者的劳动)给予了肯定,认为这些劳动也是创造价值的劳动,但他重点研究的是物质生产领域的体力劳动。当今社会,在科技创新和知识越来越重要的条件下,体力劳动的中心地位正在被脑力劳动所取代。科技劳动和管理劳动不仅作为一般劳动在价值创造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作为更高层次的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要大大高于简单劳动。因此应充分肯定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在创造价值中付出的劳动,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于私营企业主,应区分他们作为资本所有者和管理者的两重身份。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一方面,私营企业主作为生产的管理者,其劳动属于监督劳动和指挥劳动,是生产正常进行所必需的;另一方面,他们作为生产资料的私有者,又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而占有他人的剩余价值。应承认和肯定作为管理者他们也是劳动者,他们的经营管理劳动同样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对于他们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而占有他人的剩余价值,只要这些私营企业主的初始资本来源正当而又合法经营,也应该给予支持和鼓励。

第三,深化认识科技、知识、信息等新的生产要素在财富和价值创造中的作用。应该坚持马克思提出的抽象劳动及活劳动是价值的源泉这一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同时,要充分肯定科技、知识、信息等非劳动生产要素在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生产力发展、增加使用价值和价值形成中的重要的作用。

第四,明确认识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关系。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是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范畴。价值创造属于生产领域的问题,而价值分配是属于分配领域的问题。价值创造是价值分配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价值创造也就没有价值分配。但价值分配又不仅仅取决于价值创造。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价值分配首先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所决定,体现一定的生产关系。在资源占有不均等的条件下,价值的分配在一定程度上受生产要素所有权的制约,这是发生在分配领域的经济行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