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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疗机构

时间:2022-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医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应当遵守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中医药特色,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不断发展。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

一、中医医疗机构

(一)中医医疗机构及开办的法律规定

中医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医院、门诊部和诊所等相应机构。

我国法律规定,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二)中医医疗机构的管理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我国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保健的需求,中医医疗机构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中医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应当遵守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中医药特色,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不断发展。

中医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应当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运用传统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发挥中医药在防治疾病、保健、康复中的作用,为群众提供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中医药服务。

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未取得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中医医疗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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