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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理由,原告何时能再次提出离婚诉讼

时间:2022-10-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撤诉是指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作出判决之前,原告申请撤回诉讼,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准许的行为。原告起诉被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并承担诉讼义务,应在人民法院的统一指挥下参加诉讼活动,否则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或者不利的后果。所谓传票传唤到庭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传票传唤当事人到人民法院指定的地点,接受人民法院的询问或参加开庭审理活动。应当指出的是,离婚案件的被告提出离婚诉讼,不受本条限制。

62.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何时能再次提出离婚诉讼?

撤诉是指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作出判决之前,原告申请撤回诉讼,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准许的行为。申请撤诉是当事人对诉讼权利的积极处分。按撤诉处理则是原告对诉讼权利的消极处分。原告起诉被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并承担诉讼义务,应在人民法院的统一指挥下参加诉讼活动,否则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或者不利的后果。《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所谓传票传唤到庭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传票传唤当事人到人民法院指定的地点,接受人民法院的询问或参加开庭审理活动。

在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既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积极处分,就应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是原告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消极处分,相应地就应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二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必须过了6个月的期限后,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当指出的是,离婚案件的被告提出离婚诉讼,不受本条限制。也就是,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的被告,可以随时提出离婚诉讼,无期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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