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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为什么在规定结婚自由的同时,也保障离婚自由

时间:2022-10-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方面。法律之所以在规定结婚自由的同时,也保障离婚自由,是因为离婚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因此为了提高婚姻质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在保障结婚自由的同时也保障离婚自由,是十分必要的。所以,对于全面实行婚姻自由来说,仅有结婚自由是不够的,还必须有离婚自由作为补充。

5.法律为什么在规定结婚自由的同时,也保障离婚自由?

婚姻自由是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基础,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受我国宪法和法律的保障。《宪法》第49条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民法通则》第103条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1条也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按照婚姻自由原则,我国公民有权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迫或干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方面。结婚自由是指当事人有权依法决定自己与谁结婚、何时结婚,任何人包括父母都无权干涉。离婚自由是指夫妻关系无法继续时,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通过法律规定的途径解除婚姻关系,任何人都不得阻挡。法律之所以在规定结婚自由的同时,也保障离婚自由,是因为离婚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从客观情况看,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受着社会的政治、经济、道德等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社会总是处于不停的变动状态,家庭也不可能静止不动。而作为组成家庭最基本的分子——夫妻,他们之间的关系势必成为家庭发生变化的最直接因素。从主观情况看,感情属于意识范畴,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夫妻之间的感情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变化,或更好或恶化。如果夫妻双方感情恶化以至破裂,夫妻确无继续共同生活的必要和可能时,婚姻破裂是必然的。如果不允许当事人离婚,还维持那种名存实亡的婚姻,不仅会给双方带来痛苦,还有可能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因此为了提高婚姻质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在保障结婚自由的同时也保障离婚自由,是十分必要的。从微观上看,离婚导致了某些婚姻的解体,但从宏观上看,正是因为解除了名不符实的婚姻关系,才使全社会的婚姻和家庭关系得以巩固和改善。所以,对于全面实行婚姻自由来说,仅有结婚自由是不够的,还必须有离婚自由作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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