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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和赔偿数额怎么算

时间:2022-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赔偿义务机关支出的调查费、鉴定费、诉讼费等,以及违法超支的赔偿费用,都不在国家赔偿经费的支出范围之内。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第16条和第31条的规定,向责任者追偿部分或者全部国家赔偿费用。

二、国家赔偿费用的支付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规定,国家赔偿费用,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向赔偿请求人支付的费用。其使用范畴仅限于《国家赔偿法》规定标准和种类范围内的费用。赔偿义务机关支出的调查费、鉴定费、诉讼费等,以及违法超支的赔偿费用,都不在国家赔偿经费的支出范围之内。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费用的支付一般应该遵循以下程序:

1.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国家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下列相应的有关文件或者文件副本:(1)赔偿请求人请求赔偿的申请书;(2)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3)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书;(4)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赔偿决定书;(5)其他依法应当提供的文件或者文件副本。

3.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15日内支付赔偿金。赔偿请求人应当出具收据或其他凭证。

4.追偿。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第16条和第31条的规定,向责任者追偿部分或者全部国家赔偿费用。追偿的国家赔偿费用应当上缴同级财政机关。

另外,在国家赔偿费用的支付中,有两个问题必须注意:(1)赔偿案件的免费问题。我国《国家赔偿法》第41条第1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最高人民法院于1995年9月18日发布的《关于受理行政赔偿案件是否收取诉讼费用的答复》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赔偿案件,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诉讼费用。”请求国家赔偿不收取费用,这是国家赔偿与其他诉讼的一个重要区别,也是法律对受害人取得国家赔偿权的重要保障。需要注意的是,赔偿请求不收费仅针对赔偿请求人而言。对于被请求人,如果法律规定应当交纳费用的,应当依法缴纳。(2)赔偿金的免税问题。《国家赔偿法》第41条第2款规定:“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之所以实行赔偿金不征税原则,是因为赔偿金不是个人的正常收入,而是填补损害的费用,并且数量有限,征税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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