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作为中国社会建设性冲突的争论

作为中国社会建设性冲突的争论

时间:2022-04-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中国社会建设性冲突的争论Tjosvold模式Tjosvold的研究发源于Deutsch关于冲突解决的先导性研究。因此,可以看出在中国社会的许多情况下,有关各方可创造建设性的争论和冲突过程并获得积极利益。因此,Tjosvold断言在中国如果一个人的社会面子得到具体确认,或此人的开放式思维得到鼓励的情况下建设性冲突过程与随之而来的建设性争论过程就会蓬勃发展并产生结果。

作为中国社会建设性冲突的争论

Tjosvold模式

Tjosvold的研究发源于Deutsch关于冲突解决的先导性研究(1973;2000)。Deutsch的研究围绕着冲突环境下合作与竞争的差异。他认为冲突环境下参与者的合作性目标有一系列积极影响,例如有效交流、互助、认同感和共同解决问题。如他所言,建设性争辩与竞争最大区别在于“建设性争辩者讨论的目的在于澄清分歧并试图整合讨论过程中的最佳想法,并且不计较阐明者是谁”(2000,p.28)。

Deutsch的建设性争辩思想被Johnson等人拓展(Johnson,Johnson& Tjosvold,2000)。他们定义建设性争辩为:“当某人的思想、信息、结论、理论和意见与另一者不协调时,二者寻求一致的过程。”(p.66)建设性的批评观念来源于一种假设模型,假设个人面临问题时有持原有立场的高度自信。然而,当他们面对他人的不同结论时,不确定性便产生并导致所谓的认知好奇。认知好奇导致人们首先寻求更多的信息和新的经验,然后试图建立某种恰当的认知观点,并积极进行推理过程以减少不确定性。最后,人们通过互动产生观点的归宿与结论的重新概念化。

这一理论模型经过Johnson在美国广泛测试,并成为Tjosvold在中国工作的基本框架。Tjosvold期望了解这种模式是否适用于中国和其他非西方社会,尤其是中国传统的和谐模式。在近15年来的一系列研究中,Tjosvold和他的同事在香港、中国内地、新加坡等华人社会利用各种研究方法(实验、访谈、问卷调查)向各种人群(大学生、商业管理人员、工人)探寻这种建设性冲突模型的适用性。Tjosvold的结论是:“与在北美的研究类似,合作的背景下会产生对对方立场和讨论者的开放空间”(Tjosvold,Leung&Johnson,2000,p.481)。

中国建设性的争论与冲突的研究

Tjosvold的研究有许多有趣之处,从本文角度出发最有趣的是他看到发生在中国的并冠之以建设性冲突的过程。问题是将这种过程的特性命名为我们传统意义上的争论是否恰当,尤其是在把争论作为人们之间互动性争议和分歧的这一意义上。

为了理解Tjosvold对中国的社会冲突研究,我们需探讨在他研究中实际使用的方法。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所界定的争论要追溯到他相关研究措施中。但在一些研究中,他积极运用了争论的相关元素。在他二十余年的研究过程中,他使用的问题与测量内容的命名都不尽相同,但是他们广义上都属于建设性冲突的概念。在他的研究测定中,建设性的冲突涉及诸如开放式思维、认知好奇、探索、共同利益和自我立场不确定,勘探他人立场和整合解决方案等。例如2004年的一项研究中,Tjosvold、Hui和Sun定义建设性争议为以开放式思维讨论,公开表达个人意见,以开放式思维考虑他人意见,理解他人思想,为共同利益工作,运用他人思想和交流尊重。审视用来衡量解建设性冲突的一些问题可进一步了解建设性冲突。例如,在Yi-Feng,Tjosvold和Peiguan一项研究中(2008),参加者被问到他们是否试图理性说服他人,是否对他人的立场与论据持开放态度。

必须记住,问题中要重点测量合作性冲突的表达,合作性冲突也被认为与竞争或个人主义动机对立。竞争被看做要求他人接受你的立场,是一种输—赢对立情况,夸大你的地位并希望对方向你让步(即“统治”做法的冲突)。可以看出,此处讨论的建设性冲突往往是在西方被视为对问题的理性论证。然而,在一项研究中,Tjosvold、Johnson、Johnson和Sun(2006)非常超前地测试了建设性竞争。他们发现当中国内地员工有工作热情并且在公平竞争机制存在下,建设性的竞争是卓有成效的。

Tjosvold的进一步研究主要关注的是,伴随合作动机产生的冲突情境导致的建设性冲突和一些其他积极结果。无论从竞争的对立面、个人努力还是避免行为的角度检视建设性冲突都可以发现这些积极后果的确存在。积极结果的例子包括雇员赋权(Tjosvold,Hui&Law,1998)、团队表现(Alper,Tjosvold&Law,2000)和生产力(Chen,Tjosvold&Liu,2006)。

一些研究试图总结在何种合作行为和动机下会产生建设性冲突。例如在一系列研究中Tjosvold等人发现强调他人有面子会导致不同意见与立场的公开表达(建设性冲突)而强调他人的任务地位则不会产生同样影响(Tjosvold&Sun,2000;Tjosvold,Hui&Sun,2004)。一些研究表明个人主义的或避免目的性的表现合作目标并以此反对竞争的情况下会导致建设性冲突与争论(Tjosvold,Hui&Law,1998;Poon,Pike&Tjosvold,2001;Chen,Liu& Tjosvold,2005)。还有一些研究阐释了一些价值与价值关系,例如公开与回避(Tjosvold&Sun,2003),关系的冷与热(Tjosvold&Sun,2003),劝服与胁迫(Tjosvold&Sun,2001)和价值关系(Yi-Feng,Tjosvold&Peiguan,2008)。

因此,可以看出在中国社会的许多情况下,有关各方可创造建设性的争论和冲突过程并获得积极利益。如Tjosvold所言,中国社会的一些价值如阶层观念和社交面子是阻碍合作目标达成的边限条件,但是它们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促进建设性冲突的产生。因此,Tjosvold断言在中国如果一个人的社会面子得到具体确认,或此人的开放式思维得到鼓励的情况下建设性冲突过程与随之而来的建设性争论过程就会蓬勃发展并产生结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