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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俄罗斯文学的形成

时间:2022-04-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1—17世纪的俄罗斯文学被称为古代俄罗斯文学、它在俄罗斯文学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2]俄罗斯古代文学的产生和发展与早期封建同家的形成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反映出当时俄罗斯社会的发展阶段和各种社会关系的状态。

11—17世纪的俄罗斯文学被称为古代俄罗斯文学、它在俄罗斯文学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古代俄罗斯文学史》[1]一书的作者B. B. 库斯科夫说得好:“古代俄罗斯文学是坚实的基础,在此基础之上耸立着18—20世纪俄罗斯民族艺术文化的宏伟大厦。其根基中蕴涵着崇高的道德理想,蕴涵着对人的信仰,对人具有无限的道德完善之可能性的信仰,对词语力量及其能够改变人的内心世界的信仰,蕴涵着为俄罗斯大地——国家——祖国服务的爱国主义激情,蕴涵着对善最终必将战胜邪恶势力、令人类必将统一起来:万恶之分裂的信仰。不了解古代俄罗斯文学史,我们就无法理解普希金创作的全部深度、果戈理创作的精神实质、托尔斯泰的道德探索、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哲理深度、俄罗斯象征主义的特色、未来主义作家在词语方面的探索。”[2]

俄罗斯古代文学的产生和发展与早期封建同家的形成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反映出当时俄罗斯社会的发展阶段和各种社会关系的状态。与此相关,古代文学按照俄罗斯社会历史的发展阶段一直都被分为以下四个时期:基辅罗斯时期的文学(11世纪中期—12世纪30年代)、封建割据时期的文学(12世纪40年代—13世纪上半期)、蒙古人统治时期及中央集权国家形成时期的文学(13世纪下半期—15世纪末)、中央集权国家时期的文学(15—17世纪)。

古代俄罗斯文学在内容、形式和体裁方面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第一,由于在古罗斯时期保藏和抄写文献的是修道院里的神职人员,因此绝大多数流传至今的文学作品都带有宗教性质,虽说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也出现过一些世俗内容的作品,但大都失传,保留下来的基本上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第二,因为俄罗斯当时尚未使用印刷技术,文献皆以手抄本的形式流传,而抄写文献的往往是具有较高修养和文化水平的修士,在抄写过程中他们常常根据实际需要和时代要求及趣味加入一些个人对文本的理解,因此同一文本经不同抄写人之手会产生文本的变异,形成多个版本;第三,古代俄罗斯社会没有所谓作者的著作权,因此流传下来的文学作品基本上没有作者的名字,只有极少数手抄稿中出现过像“瘦弱的约翰”、“卑微的格奥尔基”或“罪孽深重的马特维”等字样的留名,而这一切与宗教传统对个人所持的态度有着直接的关系;第四,古代文学作品常常是应运而生的,基本上是为一定时期的社会目的服务的,它们往往与哲学思考、道德伦理观念和宗教信仰等联系在一起,颂扬祖先的丰功伟绩和祖国的伟大及美丽是其主要内容,充满了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激情,有着浓厚的政论色彩,故此纯文学作品不多。一方面,它们与教会文献和公文杂糅在一起;另一方面,它们与口头民间创作密不可分,因此很难用纯粹的文学艺术标准来衡量其价值;第五,纪实性也是古代俄罗斯文学的一个重要特点,它基本上不允许虚构而严格地遵循事实,其主人公都是重要的历史人物,比如公国的首领、国家的统治者、圣徒等。不过,这种纪实性具有典型的时代特点,直接反映了当时人们对世界的看法和价值观念:历史事件的发生和发展都被看成是在神灵的旨意下、受神灵支配进行的;第六,就艺术方法来说,象征性、历史性、恪守宗教礼仪或礼节是其根本原则,而这些特性同样与古代人的宗教世界观密切相关。与古希腊人的认识一样,古代俄罗斯人也认为世界分为显现的外在世界和高级的精神世界,显现的外在世界是暂时的、过渡性的、是人的眼睛可以看到的低级的物质世界;与之相对的是永恒的、不朽的、人的肉眼看不到的高级的精神世界。古代俄罗斯人认为,种种反映上天旨意的象征和符号皆隐藏在大自然、历史事件和人自身之中,词语也具有多义性,它不仅有直意,也有转义,因此在古代俄罗斯文学作品中具有象征性的对比和隐喻比比皆是;古代俄罗斯人相信《圣经》中记述的每一个事件皆取自真实的现实生活,因此作家创作时大都会遵循《圣经》传统,表现人类社会中善与恶的较量,文学作品也常常建构在善与恶、美德与瑕疵、正面人物和反面人物的对照之基础上。善的推动力量是上帝,而恶行的幕后策划者是魔鬼,但值得注意的是,古代俄罗斯人从未漠视人自身的作用,认为人有选择行善和作恶的自由,人应当为自身的恶行负责,这种观念在19世纪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创作中得到了最集中和鲜明的再现;由于古代俄罗斯人相信人的社会地位是由上天预先决定的,所以他们承认等级观念,认为人应当守秩序、礼仪和礼节,这一点决定了文学作品的主人公皆为大公、统治者、军队统帅和圣徒等所谓“大人物”,并且在具体叙述时严格遵守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第七,古代俄罗斯文学尚未形成当代意义上的文学体裁,有的只是创作时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原则。宗教文学根据严格的等级性划分为以下级别:其一是《圣经》文本;其二是阐释《圣经》文本和宗教节日的文学,如伊拉里昂都主教的《法与恩惠说》;其三是讲述宗教圣徒、苦行僧、柱头僧、圣愚等言行的使徒行传。此外,介于宗教文学和世俗文学之间的是具有原创性质的大公行传,顾名思义,它是讲述在历史上有突出作为的大公故事的,综观世俗文学可以看出,它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接近了现代小说,其中不乏对主人公内心世界及其心理变化的关注,注重情节和日常生活细节的描写,也出现了虚构人物,为后来真正意义上的小说、诗歌、戏剧、讽刺文学等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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