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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令言语行为与汉语语法表现与话语标记

时间:2022-04-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指令言语行为与汉语语法表现(一)“指令”对汉语指令句的语法制约1.“指令”对汉语强指令句的语法制约强指令指的是由指令行为者发出的以“承诺在某种条件下做出对对方不利的事”的言语行为作为次要施事行为的间接指令,即威胁。虽然研究汉语指令言语行为仅仅研究施为动词是不够的,但是施为动词的研究有其必要性。

一、指令言语行为与汉语语法表现

(一)“指令”对汉语指令句的语法制约

1.“指令”对汉语强指令句的语法制约

强指令指的是由指令行为者发出的以“承诺在某种条件下做出对对方不利的事”的言语行为作为次要施事行为的间接指令,即威胁。而从前文的分析可以得出,并不是所有的威胁行为都可以作为次要施事行为来执行指令,只有“针对听话者未来的行为做出的威胁”即条件性威胁才具有指令的功能。

(1)对句式的制约

说话者要求听话人做某事,如果听话人不做某事则说话人将会做出对听话人不利的行为。

因此从理论上来说,作为“针对听话者未来行为做出的威胁”,其语言形式相应的表现应该是“说话者希望听话者做或者不做某事”和“不利后果”全部包含在内的完整形式。

(2)对主语的制约

我们现在来探讨这一类具有指令语力的威胁言语行为的内在要求对主语的制约。

由于指令的本质是要求听话者做出合乎说话者意图的行为,因此在完整表达威胁的句式中,有两个分句,第一分句主要表达的意思是说话者对听话者的要求。

(3)对动词以及宾语的制约

现在我们讨论在条件性威胁言语行为的本质特点对动词以及宾语的选择有何制约,以及对动词以及宾语之间的关系如何。

首先,条件性威胁言语行为的本质对动词和宾语的制约体现在:动词和宾语在语义上都必须是和听话者的利益相关联。

因为宾语不与听话者相关联,因此不能达到通过威胁来要求听话者做事的目的。

其次,对于说话者来说,动词的选择是出于说话者自身对听话者的需求,动词是听话者不愿意或者不会主动去做的事,宾语是出于说话者可能会给予听话者的不利行为。可以说动词和宾语都是听话者不愿意做或者对听话者不利的,但从程度上来说,相对于动词,宾语是听话者更加不利的,正所谓“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条件性威胁的发出者正是运用这点来实施威胁行为的。

因此,条件性威胁言语行为的本质特点对动词的制约体现在:动词,宾语皆是对听话者不利或听话者不愿意做的,而宾语在程度上则更为严重。因此,由于此条件的制约,当宾语不是对听话者不利的后果则不能进入条件性威胁的表达模式,同时,动词和宾语如果没有程度上依次递进的差别,则也无法进入条件性威胁的表达模式。

(4)对语气以及语气词的制约

由于条件性威胁的间接指令言语行为的本质在于用对听话者不利的假设迫使听话者做说话者希望的事情,因此,整个句子的语调特别是简缩形式普遍为降调。

2.“指令”对汉语一般指令句的语法制约

一般指令是指直接指令和规约性间接指令,而直接指令又可能通过含有施为动词的句子也可能通过不含有施为动词的句子表现,那么,指令言语行为的施为动词有哪些?哪些动词可以成为施为动词?哪些则不能进入?前人对汉语一般指令句的研究存在哪些未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是否能在本文的框架下得到解决或者推进?

(1)汉语指令言语行为的施为动词

在传统的言语行为研究中施为动词的研究是比较重要的,但是在汉语言语行为的研究中,对施为动词的关注并不多。

王传经《关于言语行为动词的几个问题》对言语行为动词的分类、意义等几个问题作了理论上的阐述。

钟守满、王伟(2000)《言语行为动词语义分析及构架》通过对一些言语行为动词进行语义成分分析的方法作了介绍,并对把语义与句法框架联系起来的理论进行了介绍和阐述。

张绍杰(1994)《言语行为与施为动词》对施为动词和施为句进行了理论介绍,同时对言语行为和施为动词的关系进行了思考。

廖福涛、钟守满(2005)《言语行为动词的人际意义》从逻辑情态和人际功能中情态系统的角度两个方面对言语行为动词的人际意义进行了讨论。

以上这些学者的研究,都是基于英语中的言语行为动词,虽然提出了一些新方法和理论,试图解决某些问题,但是并没有着眼于汉语的言语行为动词。

成晓光、熊佳娟(2010)《施为动词的语用——语法双维度分析》采用双维度(语用——语法)分析法,结合Verschueren的宏观语用学解决方法以及韩礼德功能语法中的及物性概念来分析施为动词的特性,但可惜的是研究同样以英文为研究对象,并未对汉语施为动词进行研究,也没有用汉语施为动词的例证来证实其理论。

钟守满(2005)《“互向”类言语行为动词语义认知解释》,重点对八对英汉“互向”类言语行为动词的信息传递认知结构和语义认知特征以及它们的语用解释进行分析和研究。在这篇论文中,钟守满对英汉“互向”类言语行为进行了对比。

对汉语施为动词进行关注的有吴剑锋(2009)《言语行为动词的句类标记功能》,认为言语行为动词可以成为句类的充分标记可作为句类划分的标准。

钟守满、齐永丽(20l0)《英汉言语行为动词重叠现象语义结构分析》从语体、语法结构、语义、认知等角度,审视英汉言语行为动词的重叠结构。

董秀芳(2010)《汉语中表示承诺的言语施为动词》对汉语音表示承诺的几个言语施为动词从历时发展的角度对其语义功能、力度等级等进行了探讨和研究。

在汉语指令言语行为的研究中,只有赵微和肖珊的研究涉及了这个命题,赵微(20l0)《指令行为与汉语祈使句研究》有一节专门讨论了汉语施为动词和施为句,肖珊(20l0)《现代汉语祈使类言语行为动词语义结构与同义词群建构——基于“词群——词位变体”和“词汇范畴化”的个案研究》以现代汉语中祈使类言语行为动词为个案,初步探讨动词语义网系统的建构。虽然研究汉语指令言语行为仅仅研究施为动词是不够的,但是施为动词的研究有其必要性。

赵微(2010)对《现代汉语词典》和《汉语动词用法词典》中的动词进行了调查,收集到38个具有指令语力的动词。肖珊(2010)的研究中列举出43个祈使类言语行为动词。

这些动词是否是汉语指令言语行为中的施为动词?如果不是,那么哪些不是?为什么不是?

我们先来看什么是施为动词。Vanderveken(1990)在Meaning and Speech Acts: Principles of Language Use一书中说过:“施为动词”就是从语义和语用的角度出发定义的一类词,如:承诺、命令、洗礼、宣誓等。发出这些特定的动词的时候就表示了行为的实施,施为动词是区别于以言成事动词,如激怒、说服、贬低,不能使用施为动词(如:我在此说服你投票给民主党),并非所有可以表示言外之意动词,都是施为动词。如“威胁”这个词,就不是施为动词,因为我们不能说:“我特此威胁你……”是否是施为动词可以用能不能加“在此或特此”这个词作为标准来判断。

而wikipedia的解释更为简洁:即施为动词就是伴随着含有这个动词句子的发出,这个行为就实施了,如法官宣判某人入狱,在他说“我在此宣判你入狱5年”的同时,宣判这个行为完成了。而“我每天跑步”中的“跑”仅仅表示快速移动这个动作。

显性施为句中一定有施为动词出现,施为动词可以用在不是显性施为句中,但不可以用在显性施为句“I + (hereby) V you(that)S”中的动词一定不是施为动词。

(2)对直接指令句的语法制约

在前文中,我们从“对话语权的处置”的角度,将指令言语分为以下三种类型:强调自身的话语权和权势的指令言语行为,强调对方的话语权力和权势的指令言语行为,模糊双方的话语权力和权势的指令言语行为。下面我们将从这个角度,分别来看看指令言语行为对汉语一般指令言语行为在语言形式和表达手段上的制约。

在一般指令句中,“强调自身话语权”指令言语行为,即“命令”、“要求”。在本文把“禁止”作为“命令”类的下位,即命令类言语行为包含命令和禁止。模糊双方的话语权和权势的指令言语行为,即建议、邀请等。劝阻作为建议别人不做某事被我们归入建议类言语行为的下位。突出和强调对方话语权,降低自身的话语权的指令言语行为,即请求,以及以请求为一点延伸扩散出来的连续统,如祈求、祈祷,等等。

(二)汉语指令言语行为的发出与回应

我们在前文中曾提到:“对话”是体现言语行为的最基本的形态和手段,完成交际行为离不开语言交流的双方,离不开交流最基本的形式——“对话”。因此本节着眼点在于汉语指令行为在话轮转换中,作为指令言语行为的发出者,在发出指令行为之后,需要通过对方的回应来把握自己的指令是否实现,以便作出后续的反应。那么指令言语行为的发出者,在发出指令言语行为之后,听话者会采用何种言语行为进行回应?也就是说,指令言语行为以及其对应回答的类别有哪些?

在汉语对话中,指令言语行为发出之后的结果有两种——接收到了指令行为和没有接收到指令行为,即听懂了发话者的意图和没有听懂发话者的意图。没有听懂发话者的意图,正常的交际则无法继续进行。在听懂发话者意图的情况下,又有两种可能性:答应实施和拒绝实施。

1.发出指令——承诺实施

下面我们来看看,在汉语对话句中对指令言语行为相对应的表示同意实施指令的回答都包含有哪些言语行为类别:(1)以“承诺”的形式承诺实施;(2)以“命名”的形式承诺实施;(3)以“宣告”的形式承诺实施;(4)以“表达”的形式承诺实施;(5)以“呼应”的形式承诺实施;(6)以“指令”的形式承诺实施;(7)以“提问”的形式承诺实施。

2.发出指令——拒绝实施

下面我们来看看,在汉语对话句中对指令言语行为相对应的表示拒绝实施指令的回答都包含有哪些言语行为类别:(1)以“承诺”的形式拒绝实施;(2)以“陈述”的形式拒绝实施;(3)以“表达”的形式拒绝实施;(4)以“指令”的形式拒绝实施。

二、指令言语行为与汉语话语标记

(一)汉语指令言语行为与话语标记

1.“话语标记”的界定

要研究话语标记在汉语指令言语行为中的功能,首先要对话语标记进行界定。在以往的研究中,不同的研究者出于不同的研究目的和研究对象,对话语标记的界定也不尽相同。

希芙琳(1987)并未对话语标记进行过明确的定义,但对话语标记的意义进行过阐述。她认为每一个话语标记都有一个“核心意义”,“这些核心意义不随使用情况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变化的只是它们所出现的那个话语空位……话语标记本身不传达社会义或表述义,是该话语空位所在的言语传递着社会义或表述义”[1]

弗雷泽则更为关注话语标记的语法特点。他将话语标记的特点描述为:(1)有一个核心意义,可以丰富;(2)表明了说话人意图表现的话语标记所反映的言语与之前言语之间的关系。只有那些连接两个或两个以上小句的词语才是话语标记,其作用就是用来标明或者突出同一语篇中两个话语单元之间的语义关系。[2]

冉永平(2000)认为话语标记没有概念意义,只有程序意义;话语标记没有真值条件意义,其作用主要是引导听话人对话语的隐义进行正确的推导,对话语的理解过程进行制约。[3]

刘丽艳(2005),认为话语标记是互动式口语交际中所特有的一类功能词(或短语),它们在句法上具有相对独立性,在口语交际中没有概念义,只有程序义,其功能体现了认知主体的元语用意识;话语标记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功能类,本身没有组合能力,它既不能与其他词类中的词组合成新的语用单位,它们之间也不能相互组合为更大的语用单位。[4]

于海飞(2006)将话语标记界定为:话语标记是程序意义占据核心地位,概念意义或者缺失,或者退居次要地位,句法位置相对灵活,不充当句法成分,在话语中发挥语用作用的一些语言表达式,去掉它们,不影响整个话语的命题意义,其前后通常有可感知的较长停延。判断某一语言表达式是否为话语标记需结合句法、语义、语用等多方面的因素综合进行。[5]

2.汉语言语行为中的话语标记

汉语中的话语标记有哪些?前人做过了很多的总结、归类等的研究。我们以冉永平做的研究为例来进行本节的研究。

冉永平(2000)总结出的话语标记有以下这些:说到……、至于、我要讲的是、话又说回来、顺便问一下、就这样、到此为止、下次再说、据我所知、众所周知、有人说、听说、俗话说、按你所说、据说、报纸上说、一句话、总的来说、总体上看、总而言之、这样子、我看、由此可见、如此说来、结果、这么说、可以说、原来如此、就是说、我是说、我的意思是、你是说、你的意思是、这样说吧、还有、也即、恕我直言、简而言之、说穿了、说到底、实话实说、不瞒你说、照直说吧、说真的、从内心上来讲、严格地讲、实事求是地讲、确切地说、客观地讲、不过、可是、但是、不然、相反、从另一个角度看、另一方面、尽管如此、其实、事实上、按道理、应该说、一般而言、总体上说、依我之见、照我看、依我看、我个人认为、我看哪、对你来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幸运的是、令人遗憾的是、令人好奇的是、确切的是、你说、你告诉我、你知道、你要知道、你想、说说看、说实话、你要说、我看到、我告诉你、我问你、跟你说吧、我警告你、我想知道、我劝你、我在听、我想、我一直认为、你听我说。

在此认为“我警告你、我劝你、我想知道、我看到、我在听、你告诉我、我问你”这几个短语的语法意义还很强烈,承担的主要功能不是虚化的程序意义而是概念意义,还不足以成为话语标记,因此在文中,我们不把它们作为话语标记来研究。

本文所关注的话语标记还包括冉永平没有提到的,如我说、不是、比如说、你说、你别说、我说呢、你看、你不知道……的话、你给我、对……来说、要不等。

如果按照中心动词,可以将话语标记分为两大类别:带有中心动词的话语标记和不带有中心动词的话语标记。

(二)话语标记与指令言语行为的双向选择的理论假设

1.指令言语行为与“言语主体”

韩礼德认为语言有三大纯理功能:语言的概念功能、语言的人际功能和语言的语篇功能。这三大功能在语言的使用过程中并不是分离存在,而是都有体现,只不过有所侧重和凸显。对于指令言语行为来说,最为凸显的功能是语言的人际功能。这一功能的凸显体现在:在制约指令言语行为的关键因素中,最重要的便是主体之间的关系,包括主体之间话语权的关系和主体之间的社会距离。

任何“行为”都是一定主体的行为,任何言语行为都必定有一定的行为主体,比如“叙述者”,比如“接收者”,再比如“实现者”。行为主体可由自然语言的人称代词系统即“言语主体的构成”非常明白而有效地揭示,即“我(们)”、“你(们)”、“他(们)”。通常来说,“我”常常与言语行为的“叙述者”和“驱动者”相匹配,“你”常常与言语行为的“接受者”和“实现者”相匹配,“他”常常与言语行为的“核查者”相匹配。但在不同的言语行为里人称代词“我(们)”、“你(们)”、“他(们)”与言语主体——“叙述者”、“驱动者”、“接收者”、“实现者”以及“核查者”之间的匹配会有所不同。[6]

那么在指令言语行为中,言语主体是什么?与人称代词“我(们)”、“你(们)”、“他(们)”又是如何匹配的?

我们知道指令言语行为是说话者要让听话者做事的言语行为,因此,言语行为主体之间存在这样的匹配关系:说话者“我”是言语行为的发出者即指令行为的“驱动者”,也是言语行为的“叙述者”;而听话者“你”是指令的“被驱动者”和指令内容的“实现者”。

2.话语标记体现出的言语主体的关系

指令言语行为存在这样的行为主体,同时和人称代词之间有着这样的匹配关系,基于以上的考察和分析,我们对话语标记作出了这样的假设:在话语标记内部,可能也存在主体关系,存在主体和人称代词的匹配问题,存在含有主体关系的内部逻辑系统。

既然指令言语行为有主体关系,话语标记内部也有和主体关系相关的逻辑关系,我们又作出如下假设:当话语标记内部含有主体的内在的逻辑关系和指令言语行为的内在的逻辑关系相匹配的时候,话语标记可以进入指令言语行为,作为指令言语行为的附加部分对指令言语行为起某种支持作用。反之,则不能进入指令言语行为,不能作为辅助部分对指令言语行为起支持作用。

(三)汉语指令言语行为中话语标记的功能

在汉语指令言语行为中,出现的话语标记有很多,这些话语标记作为支持性言语行为出现,为说话者的指令意图实现提供某些策略性的支持。前面我们讨论过什么样的话语标记可以进入指令言语行为,作为支持性话语辅助说话者实现其指令意图。这一节我们则将要对那些能够进入指令言语行为的话语标记在指令言语行为中具有什么样的功能、发挥何种支持性作用进行探讨和研究。

1.话语标记在汉语指令言语行为中的人际功能

由于指令言语行为的本质是要求别人做事的行为,而对于说话者发出的指令,除了听话者本身的权势大到一定程度听话者不得不服从,如古代社会的君臣、父子之外,听话者都要对发话者发出的指令进行接收、分辨、权衡之后才作出回应,即指令的实施——实现会经过指令行为实施机制这样一个过程。

因此,由于影响指令言语行为的种种要素的存在,为了达到最好的指令效果,指令发出者会选择他认为最恰当的语言形式来发出其指令行为,其中包括对听话者进行某些方面的干预或者给予足够的理由,或者给予情感的干预,以便使其意图有效实施。而这些适当的语言形式的“干预手段”中就包含了话语标记。韩礼德认为语言有三大纯理功能:语言的概念功能、语言的人际功能和语言的语篇功能。“语言的人际功能就是讲话者作为干预者的‘意义潜势’,是语言的参与功能。通过这一功能,讲话者使自己参与到某一情景语境中,来表达他的态度和推断,并试图影响别人的态度和行为。”[7]也就是说,话语标记是在人际、情感上进行干预的非常重要的手段之一,其最重要的功能是实现指令行为的人际功能。

从对指令的作用来看,话语标记在指令言语行为中的人际功能可以细化为以下四小类:

(1)增强指令力度

这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本身指令力度就很高的指令,说话者通过话语标记更加强化其指令的强度,包括:“(你)给我……”、“我把丑话说在前头”等。

当一个指令言语行为的发出者在发出指令之前,用到这几个话语标记,指令行为的接收者便早已明白这个指令执行不执行,得掂量着办,不得不执行的几率更大些。通常来说,“(你)给我……”格式之后的言语行为都是指令度很强的命令形式,而“(你)给我……”这样一个话语标记则起到了增强语势和给听话者一些线索的作用;而“丑话说在前头”则给听话者很直观的感受是如果不执行说话者的指令,未来可能利益受到损害的程度会很高,因此增强了指令的力度,增加了指令意图实现的可能性。

增强指令力度的第二种情况是,本来不是指令力度很高指令的形式,如建议、请求等,通过话语标记的出现,使得这个指令的形式增加了可信度,让听话者认为实施指令对自己更有益,或者减弱了对听话者的利益损害,或者让听话者在感情上更加倾向于说话者,从而使得听话者愿意去实施。

(2)缓和指令力度

缓和指令力度并不是指说话者不想让听话者去实施指令行为,而是说话者采取一种委婉的策略性的方式,或者说是以退为进的方式,来达到实现其指令意图的目的。

这也分两种情况,一是缓和本来是强指令的言语行为,如“不是我说你”,当发话者说出“不是我说你”的时候,从情感上缓和了指令的力度。

(3)明确指令内容

发话者并没有要增强或者减弱指令力度的意图,但是希望通过让听话者明确其意图来达到实施指令行为的目的。这些话语标记包含:“我的意思是”、“我是说”等。

(4)引起听话者对指令的注意

就是像“我说”之类的话,是具有引起听话者对指令注意的功能,在引起听话者充分注意的情况下,说话者的指令意图会较为容易得以实现。

2.话语标记在汉语指令言语行为中的语篇功能

话语标记在指令言语行为中的语篇功能体现在对一个指令的结束或对一个指令的开始,通常用在句子的开始。

话语标记在指令言语行为的语篇功能还体现在对指令言语行为与其他支持性的言语行为的连接,如表示推断的“如此说来”,表示总结的“总而言之”,表示话题回指的“话又说回来”,表示内容转折的“不过”等。

话语标记在指令言语行为中的语篇功能还表现在说话者在表达的过程中,通过话语标记连接两个指令(这两个指令通常意义相近,但表达不同,或者层次有所区别),从而起到修订、精炼意义的作用,这样的指令有:“换句话说”、“这样说吧、这么说吧”、“也就是说”。

3.话语标记在汉语指令言语行为中的概念功能

语言的概念功能是语言的使用者作为世界的“观察者”,对主客观世界进行观察和认识的功能,包括对主客观世界存在的反映的经验功能和对事物之间抽象关系进行推理和分析的逻辑功能[8]

以往的研究都认为话语标记不具有概念功能。其实,语言的三大功能并不是有此无彼、界限分明的,而是交叉、融合、共存的。每种语言形式都具有三种功能,只是有所凸显和有所侧重而已。

以上这些话语标记,都是说话者表达完整的信息,听话者在接收信息进行逻辑推理的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话语标记和话语标记相关联的支持性的部分是命题有效性的必要组成部分,如果没有这一部分,那么听话者的推理将会在逻辑推理和分析部分出现缺失,将会导致整个言语行为出现表述不清、边界不明的状况。

因此,话语标记在指令言语行为中,不但具有人际功能、语篇功能,同时也具有概念功能。

[1] Schiffrin, Deborah: Discourse Markers, The University Press, 1987.

[2] Fraser, B.: What are Discourse Makers? 载《Journal of Pragllaties》, 1999.

[3] 樊小玲著,《指令言语行为的重新分析》,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3,174。

[4] 樊小玲著,《指令言语行为的重新分析》,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3,175。

[5] 樊小玲著,《指令言语行为的重新分析》,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3,175。

[6] 胡范铸著,《“言语主体”:语用学一个重要的范畴的“日常语言学”分析》,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9(06)。

[7] 胡壮麟,朱永生,张德禄,李战子著,《系统功能语言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8] 胡壮麟,朱永生,张德禄,李战子著,《系统功能语言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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