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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类型学特征相关的汉语比较句偏误分析

时间:2022-04-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类型学特征相关的汉语比较句偏误分析——兼谈相关比较句的教学策略谢白羽上海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本文以类型学为背景,在分析现代汉语差比、极比和泛比这三种句式的语序特征的基础上,探究相关偏误的成因并提出相应的教学策略。这与“比”字句比较基准不能出现在主语前不同。

类型学特征相关的汉语比较句偏误分析——兼谈相关比较句的教学策略

谢白羽

上海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提 要】 本文以类型学为背景,在分析现代汉语差比、极比和泛比这三种句式的语序特征的基础上,探究相关偏误的成因并提出相应的教学策略。现代汉语典型的差比句“比”字句的语序虽然是SVO(主动宾)语言中的特例,但因与人的认知过程相一致,因此易于习得,同时也会对学习者习得其他比较句式产生负迁移影响。同时,“比”字句和极比句的功能有重合之处,和其他语言的差比句又有相异之处,这也对习得产生负迁移影响。另外,由于泛比句式弥补了“比”字句功能上的欠缺,所以本文特别提出要提高这种句式在比较句教学中的地位。

【关键词】 比较句;类型学;偏误;教学

引  言

对外汉语教学的角度来看,了解汉语与其他语言的共性与差异,对教学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沈家煊先生(2009)就曾指出“把汉语置于世界语言变异的范围内来考察,在普遍适用的语言变异模式上找出体现汉语特点的变异参项,这应该是我们的一个研究方向”。

在语言类型学研究中,比较句中比较基准(standard,ST)、比较标记(marker,M)和比较结果(adjective,A)的语序是一个可以反映语言结构类型的参项。我们认为从这一参项出发,审视现代汉语比较句,将有助于我们分析学习者偏误的成因、预测学习者学习的难点。因此本文将在分析差比、极比和泛比这三种句式的语序特征的基础上,探究相关偏误的成因并提出相应的教学策略。

一、典型的差比句式

普遍语法理论,也称为“原则和参数理论”(Principle and Parameters Theory),认为语言包括“原则”和“参数”,“原则”反映人类语言的普遍性,是不同语言所共同遵守的法则。“参数”反映语言之间的差异,在不同的语言中有不同的参数值(value)。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中仍起作用,参数重设假说(the Resetting Hypothesis)就认为在学习外语时参数值可以重设。根据格林伯格(1963)所总结的第22条语言共性,即“在形容词比较级结构中,如果唯一的或可能交替的语序之一是基准—标记—形容词的话,那么这种语言是后置词语言。如果唯一的语序是形容词—标记—基准,那么这种语言除了偶然出现的情况外,绝大多数是前置词语言”[1]。现代汉语的典型差比句“比”字句(“X+比+Y+J”)的序列属于特例,也就是说学习者在学习“比”字句时需要重设语序参数,“比”字句的语序应该是学习者习得困难的地方,但是,在我们收集到的偏误中,此类偏误的出现率却很低[2],而且只见于初级阶段。如:

(1)*现在南京的天气韩国比热,你怎么样?

(2)*从来大多数韩国人关于中国想低比我们。

(3)*我觉得中文的发展性很大比英语。

究其原因,这是人们的认知能力在起作用的结果,因为“比”字句(“X+比+Y+J”)来源于古泛比句式(“X比Y,J”),与比较这一思维活动——首先选取比较对象[始于X(比较主体),止于Y(比较基准)],然后就某一方面进行比较,得出结论,有着很强的相似性

不过,这一强相似性同时也给第二语言学习者的习得比较句带来了负迁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作为中高级阶段的学习者,已经能够自觉地将比较的思维过程投射到比较句中,但是受比较思维的影响,又将“比”字句过度泛化,造成结果形式与“比”字句句法要求的矛盾,如:

(4)*在中国学习汉语尽管有利于多方面,但是中国的生活条件比我国不太好,北京的天气也不太好。

(5)*比如说,我们的父母小时候的经济情况比现在特别不好。

在“X+比+Y+J”的发展过程中,对汉语的其他句式也产生了很大影响,现代汉语的比较范畴内大多成员都具有同样的序列。如:

我没有他高。    X+没有+Y+J

我不如他聪明。   X+不如+Y+J

我不像他那么坏。  X+不像+Y+J

我不比他强。    X+不比+Y+J

我跟他一样高。   X+跟+Y+J

当学习者尚未学习其他差比句式,或者尚未熟练掌握其他比较句式时,便会将“比”字句的功能泛化,用来表示其他比较意义。如:

(6)*因为我在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可能比亚洲人经过的不一样。

二、极比句式

在许多语言中表示极比都有两种方式:一是使用专用的极比标记,一是用其他比较级形式来表达。而语义上,极比的结果也可以看做是范围内的一个成员与其他成员,作为比较的两方进行对比的结果。因此,人们往往也主张把极比归入差比范畴。

在汉语中,用相对副词“最”来表示极比的结果,比较基准既可以出现在比较主体的前面,也可以出现在比较主体后面。这与“比”字句比较基准不能出现在主语前不同。如[3]

(7)在目前海峡两岸的空中交通中,搭乘澳门航空的转机时间最短。很多台胞在两岸不能直航的情况下,选择这种相对便捷的间接直航。

(8)意大利居民拥有私人汽车的比例在欧盟国家中最高。

当从差比的角度看待比较对象时,差比句的肯定和否定形式都可以用差比的形式表达极比的意义。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采取任指形式表达极比的含义。如:

(9)他比谁都着急。=他最着急。

(10)工作后,他比其他人更努力。=他最努力。

在形式上,肯定式差比句“比”字句最为自由,比较主体和比较基准都可以采用任指的形式。否定式差比句“没有”句和“不如”句都只有比较主体可以采用任指的形式,而“不比”句由于语义具有模糊性(表示“不及”和“等同”),因此无法实现对极比意义的表达。

二是通过否定比较主体来表达极比的含义。如:

(11)可能没有谁比他更适合担任这一角色了。=他最合适担任这一角色。

(12)对这一点没有谁比他以前的教练更了解他了。=他以前的教练最了解他。

由于有表示极比意义的不同语言形式存在,所以学习者在学习时,会产生杂糅的偏误。如:

(13)一年过去,我第一次来到学校,很自信地进入考场,通过那次考试,我得来的成绩比一些同胞是最高,我好高兴,我好幸福,我终于听到了老师在同学面前读我的成绩“××,越南,120分。”

(14)总之,孩子和父母在一起的时间比谁最长。例(13)应该改为“比其他同胞都高”或“在同胞中最高”。例(14)应该改为“孩子和父母在一起的时间比谁都长”或“孩子和父母在一起的时间最长”。从学习者的表达角度看,两例的修改方法都以第一种为佳。这种偏误也是“X+比+Y+J”这一优势语序对其他比较句式产生负迁移影响的表现。

三、泛比句式

刘丹青(2003)将比较句分为句法性差比句(带有比较标记)和非句法性(不带比较标记)两类,比如汉语的“比”字句就是“句法性差比句”。在非句法性的比较表达形式中,他提到了一种离语法更近一些的词汇性比较句“比起+基准(+来),……”。这是一种表泛比的句式。据黄晓惠(1992)考察,表示泛比的“比”字到了明末清初功能范围缩小,表泛比的功能就转移到“比起来,VP”上,如:

(15)比起来,两块玉差远着呢。(《红楼梦》)

在现代汉语中类似的形式还有“跟/和/同/……比/比起来”、“与……相比”。如:

(16)与幸运的宋双比起来,我在成功路上所付出的代价,就显得大得多,甚至一度超出了我来北京前的想象。

(17)与2002年相比,报告发病率上升了5.45%,死亡率上升了23.82%。

“比起+基准+(来)”类结构具有话题功能,后接的小句可以是比较句,也可以是非比较句。如:

(18)同第一次相比,我们赢的场次比输的场次多了7场,火箭队每个人都认为我们能够进季后赛。

(19)这位官员说,比起首脑会议的安保来说,这一次更复杂更艰难。

(20)不过,和意大利的一位小伙子比起来,那些受到处罚的人可能要暗自侥幸了:这位冲动的意大利人因为拿脑袋撞裁判被处以三年禁赛。

这样的词汇性的比较句,在其他语言中也有,如:

img3

①语料来源于http://corpus.byu.edu。

(意译:和男人相比,年纪大的女人倾向于独居。)

img4

①语料来源于陈珺:《成年韩国学生汉语比较句习得考察》,中山大学2005年博士论文,第54页第58例。

(意译:跟脸相比,鼻子显得太小了。)

这种句式的存在,使比较的范围大大扩大。它可以弥补“比”字句在功能上的不足。如:

(23)(我较喜欢单独去出游。)*这个方法比团体旅游尺有所短,寸有所长。

(24)(我来中国已经三年多了。)*比以前我父母的头发变白了。

(25)*目前比过去代沟问题虽然比较大,但是互相理解而融合在一起的话,也会不算这么重大的问题了。

例(23)的谓语部分由并列的主谓短语充当,而且在语义上是同时指向比较对象“这个方法(单独出游)”和“团队旅游”的,与古泛比格式非常接近。在句法和要表达的语义上都不符合“比”字句的特征,因此必须使用泛比格式,可改为“这个方法与团队旅游相比”。例(24)“比+比较基准”处于话题的位置,而“比”字句中只有比较主体、属性主体、比较点或者“比较主体+比+比较基准”才能出现在话题位置。而且谓语部分的性质也不符合“比”字句的要求,因此此处应该改为“比起以前来”。例(25)的句子形式更为复杂,“目前比过去”后跟的谓语部分是一个多层复句,比较点“代沟问题”可以看做是一个次话题,“目前比过去”与谓语部分的关系并不紧密,因此应该使用带有话题标记性的“比起+比较基准+(来)”类格式。

在标记丰富的语言中,如英语、日语、汉语、西班牙语等,谓语、宾语都可以进行比较,而汉语“比”字句在这方面的表达上受到很大限制,因此学习者常常会出现以下偏误:

(26)*随着我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们消费者比价格重视质量、安全性。

(27)*大部分的10岁学生呢,流行歌手比流行歌曲喜欢。

(28)*现在的年轻人愿意买先汽车比房子,跟女朋友同居也是很普遍的事。

而在汉语中我们可以使用泛比句来表达相关内容,如例(26)可改为“跟价格比起来,我们消费者更重视质量、安全性”。例(27)可改为“大部分的10岁学生呢,跟流行歌曲比起来,更喜欢流行歌手”。例(28)可改为“跟房子比起来,现在的年轻人更愿意先买汽车。”

对于此类现象,曹逢甫(1990)、刘丹青(2003)、许国萍(2005)都有所提及。曹逢甫指出“直接宾语只要能够在主题化过程中前置,也就可以成为比较项”[4]。如:

(29)I love truth more than(I love)my teacher.(曹例)不能翻译为“*我爱真理比我的老师”或“*我真理比我的老师爱”,但是可以翻译成“我爱真理比爱我的老师爱得多”,因为在动词拷贝句中的“VO”成分已经主题化。

刘丹青(2003)也认为这种现象与话题有关,汉语是话题优先语言,属性主体只能占据主语或话题之位,如果对应的语言属性主体占的是宾位的话,就不能用比较句,只能使用别的方式进行表达。如:

(30)I eat more pork than fish.(刘例)不能翻译为“我比鱼吃更多的肉”,可以翻译成“鱼和肉我更喜欢吃肉”。

许国萍(2005)则认为“不能话题化还只是表层原因,语义上的原因就是无法找到共同点”[5],如:

(31)John is more talkative than tactful.(约翰爱说话,但说话没技巧,许例)此例不是形容词能否比较的问题,而是没有对应的形容词。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们认为也可以在转化词性的基础上,用泛比句来表达为“说话热情与说话技巧相比,约翰更具说话热情。”

汉语的“比起+比较基准+来”格式还有比较特殊的类型学意义。据刘丹青(2003)考察,对于基准在动词前的语言,大多数基准位于主语之后。如果位置变化,有的对句子其他成分没有影响,如拉萨藏语,有的则会使句子结构变得更加复杂、更有标记,如日语。而汉语“比”字句的比较基准是不能位于主语之前的。比较基准位于主语之前的只能是泛比句式,“比起……来”将基准引介到主语前的话题位置上后,泛比句的主体部分句法没有任何改变。

总之,由“比起……来”类结构构成的泛比句,是汉语中不可缺少的比较表达方式,在比较句的教学中也应占有一席之地。

四、有关比较句的教学

通过以上讨论,我们可以看出,汉语以“比”字句为代表的比较句的序列从语言类型学的角度看,具有特殊性,但是与人类的认知规律相一致,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应有目的地引导学习者从认知的顺序上去感知语块排列的认知机制,帮助学习者更快地重设参数、建立模型。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偏误的出现就会大大减少[6]

除了句法性差比句外,汉语中还存在着很多非句法性比较形式,这些形式是对句法性差比句功能的补充。当学习者运用“比”字句进行泛化使用的时候,说明他已习得的句法模式不能够满足他在某一语境中交际的需要。因此,在教学中就必须适时地补充新的语言形式,比如泛比句式就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比较语法项目。在进行偏误分析时,应注意区分真性错序和假性错序两类。真性错序,是指句法表现和偏误原因是一致的,如:

(32)今年比去年我学习好一点。例(32)表现的是“我”在不同时间上的行为性状的比较,因为应该将“我”放在句首充任话题。假性错序,是指句法表现和偏误原因不一致。如:

(33)*因为,如考试题目上所写,现在世界上还有几亿人因缺少粮食而挨饿,说直接点,比饿死,吃农作物得点病还是好嘛。

(34)*虽然我喜欢流行歌曲的程度不算是痴迷,可是比古老的歌曲我觉得流行歌曲好很多。例(33)和例(34)都是用“比”将比较基准引介到比较主体前的话题位置引发的偏误,从句法表现上看,是违反了“比”字句的句法规则,应将“比+比较基准”移到比较主体后面的[犫犻]位置。但实质上,是学习者对话题表达方式的误用,要使比较基准话题化,应该使用“比起……来”类的泛比格式。

参考文献

[1]曹逢甫:《汉语的句子和子句结构》,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05,第220—229页。又见Feng‐fu,Tsao.Sentence and Clause Structure in Chinese:a Functional Perspective.Taipei:Student Book Co.,Ltd,1990。

[2]黄晓惠:《现代汉语差比句式的来源及演变》,《中国语文》1992年第3期。

[3]刘丹青:《汉语中的框式介词》,《当代语言学》2002年第4期。

[4]刘丹青:《差比句的调查框架与研究思路》,戴庆厦、顾阳主编:《现代语言学理论与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研究》,民族出版社,2003。

[5]沈家煊:《语言类型学的眼光》,《语言文字应用》2009年第3期。

[6]许国萍:《现代汉语差比范畴研究》,学林出版社,2007。

[7]赵金铭:《差比句偏误的类型与共性》,汉语教学学刊(第2辑),又见赵金铭等著:《基于中介语语料库的汉语句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注释】

[1]见格林伯格(Josep H.Greenberg)[美]著,陆丙甫、陆致极译:《某些主要跟语序有关的语法普遍现象》,《国外语言学》1984年第2期,第52页。

[2]本文的偏误用例取自北京语言大学的动态作文语料库和南京师范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汉语中介语偏误信息语料库。此类偏误用例在北京语言大学的动态作文语料库中未见,在南京师范大学112例语料中,只见一年级学生的偏误用例6例。

[3]本文所有现代汉语用例来源于北京大学中国语言学研究中心的现代汉语语料库。

[4]引自曹逢甫著、王静译:《汉语的句子和子句结构》,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17页。原文见曹逢甫(Feng‐fu,Tsao).Sentence and Clause Structure in Chinese:a Functinal Perspective.Taipei:Student Book Co.,Ltd,1990。

[5]许国萍:《现代汉语差比范畴研究》,学林出版社,2007,第123页。

[6]在本院对B班学生的问卷调查中,看图写话一题中,比较主体、比较基准和比较结果之间的错序偏误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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