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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世界语言问题的现实思考

时间:2022-04-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虚拟世界语言问题的现实思考汪 磊提 要:互联网是当今最具影响力的一种媒体,它为我们创造一个庞大的虚拟世界,也造就了有别于通用语言和其他媒体语言的独特表现形式。手机语言自然应该看作是网络语言的一部分。在探讨虚拟世界的语言问题时,我们首先应该面对其赖以产生和生存的环境。只有认清网络传播的特质,才更有助于我们对虚拟世界语言问题的理解和把握。

虚拟世界语言问题的现实思考(1)

汪 磊

提 要:互联网是当今最具影响力的一种媒体,它为我们创造一个庞大的虚拟世界,也造就了有别于通用言和其他媒体语言的独特表现形式。网络语言在对现实语言生活产生前所未有影响的同时,也为语言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语料和新的视角。只有充分结合网络传播的特点加以缜密的研究,才能真正揭示网络语言的本质,把握网络语言的发展轨迹,进而为网络时代的语言规划提供强有力的学术支持。

关键词:虚拟世界 网络传播 网络语言

一 引言

这里所谈的“虚拟世界”,通俗地讲,就是指以计算机、互联网为传播平台的网络世界。在这个特殊的网络环境中,人们不仅通过“传统”的语言文字,更可以利用图像、声音、视频等多媒体手段进行交流,进而形成具有网络特点的别具一格的信息传播样式。特别是网络上所使用的语言文字以及相关的书写符号,在一定程度上有别于我们现实世界的语言形式,因而被人们冠之以“网络语言”。

网络语言,无疑是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兴语言形式,最初是指用于网络编程的语言,如C语言、JAVA、HTML等,即以某种自然语言为基础的计算机能够理解和执行的形式语言。现在通常所说的以及本文讨论的网络语言,是指伴随网络传播的应用与普及而形成的一种媒体语言,是日常通用语言的网络变体。

这其中也包括作为网络移动延伸的手机及其语言形式。传播学界及IT界倾向将手机视为网络之后的一种新媒体,而笔者认为,手机并非是一种独立的媒体,而是互联网的“移动延伸”。手机较正式的名称是“移动电话”,昭示了手机的基本功能,即移动的语音业务,可以看作是固定电话的“移动延伸”;而随着移动增殖业务的不断拓展,短信、上网、移动邮箱,等等,手机更像是一部移动的电脑,我们在电脑、网络上来做的事情,都可以随时随地利用手机来完成。手机语言自然应该看作是网络语言的一部分。

那么,如何认识这种“网络语言”,网络语言对我们日常通用语言有哪些影响,网络语言将会如何发展?这些仍然是社会上普遍关心的问题。本文试从网络传播入手,以社会语言学理论为指导,对此展开讨论。

二 网络传播的独特性造就全新的语言生活

没有网络,即没有网络语言。在探讨虚拟世界的语言问题时,我们首先应该面对其赖以产生和生存的环境。只有认清网络传播的特质,才更有助于我们对虚拟世界语言问题的理解和把握。

互联网是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其发展速度与影响力远远超越此前的任何一种媒体,使我们的生存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为此,我们不能不关注以下几组数字:

有关数据显示,无线电广播达到5000万用户用了38年,电视达到5000万用户则用了13年,而互联网拥有5000万用户仅仅用了不到5年的时间(谢新洲,2004)。

如果将1969年美国军方建成的ARPA NET视为互联网正式诞生的话,互联网络刚刚过了不惑之年。而据联合国组织国际电信联盟(ITU)统计资料显示,到2010年底全球上网人口将突破20亿人,也就是全球三分之一人口都能上网。[1]

我国自1994年全面接入互联网,虽只有短短的16年时间,而互联网事业发展十分迅速,2008年上半年,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网人数最多的国家。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中国网民总数达到4.57亿人,互联网的普及率达到34.3%,手机网民也已达到3.03亿。[2]

而这一切都源于网络媒体的巨大优势和独特性,即由传播方式的开放性、交互性带来传播主体的大众化、平民化,传播过程的主动化,以及传播功能的多元化、个性化等。

(一)互联网是真正意义上的大众媒体

如果从受众数量和传播范围来认定大众媒体的话,报纸、广播、电视无疑都属于;而从传播对象的参与度来审视,唯有互联网可以称得上大众媒体,真正意义上的大众的媒体。

互联网之前的各种媒体,通常以某一种传播实体或机构的形式存在,它们是信息的发布者,对信息拥有绝对的所有权,并在长期的传播实践过程中,建立了完备的信息选择的“把关人”制度。而互联网在其发展过程中,呈现给大众的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的准入门槛低,且具有匿名性,只要拥有必要的上网设备和条件,遵守一定的规则,不管是王子还是贫儿都可以遨游于网络世界。互联网是真正面向大众的、大众可以在较大程度上自由参与的媒体,作为平民百姓的网民终于有了一个自由书写、直抒胸臆的平台,从而实现传播主体的大众化、平民化。这在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二)传播方式的主动化、多元化释放人们的语言创造力

互联网的交互性使媒体与上网人群之间建立起一种双向传输的机制,网民不仅可以“被动”地接受信息,更可以“主动”地获取和发布信息,这在很大程度改变了传播学中作为信息接受者的大众媒体“受众”的内涵和单一的角色。从理论上讲,每一个上网的人都是一个信息节点,都可以成为一个主动的信息源,进而使网络传播过程主动化。

互联网上不仅有与报纸、广播、电视相似的由传播机构主导的新闻传播平台,同时还拥有即时同步的讨论组、聊天室,异步的网络论坛、电子邮件,以及后来居上各种个人空间、博客、微博等,在这些更具个性化的信息发布平台上,人们获得了自由、充分地展示自我的空间,中国网民的语言智慧在此得到了彻底的释放。层出不穷的网络词语、此起彼伏的网络造句大赛、应接不暇的手机短信就是最好的佐证。

(三)互联网络为信息的储存、利用提供便捷手段

所谓互联网,就是由若干计算机网相互连接而组成的计算机网络,实质上就是众多计算机(主机)的连接,从而形成一个庞大的信息资源网,储存着海量的信息,并以超乎寻常的速度进行着非线性的传播,传播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人们也可以通过搜索引擎查找到想要获得的信息,这就使信息的保存、传播、提取、再现变得轻而易举,信息的时空界限再一次被打破,从而使信息的利用达到前所未有的最大化。

目前一些知名网站、平面媒体上推出的“每日热搜词”,月度、季度、年度热词榜,以及由此折射出来的社会生活的变化,无一不是建立在互联网庞大的信息功能基础上,这也使我们对语言的充分利用与开发在当今社会得以实现。

(四)互联网络改变了信息输出和表现的基本方式

网络传播过程,就是我们利用电脑不断地进行信息输出和获取的过程,电脑(包括手机)是我们实现这一过程、驰骋于网络的基本工具。电脑或手机键盘输入、屏幕文本阅读,一方面改变了人类主要依靠第一性语言所进行的口耳相传的线性交际方式,拉开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距离,造成面对面交际过程中非语言形式的缺失,使网络上的信息传播以近似书面语言的形式存在。而另一方面电脑键盘输入的多样性、文本可驻留读、电脑提供的人类日常语言交际所不具备的强大功能,以及网络独特的即时性、快捷性的交际特点,又使网络传播语言更具有了超越现实口语交际的灵活、多样与变动不居。

网络传播的独特性,使得网络传播语言应势而变,在语言经济原则的支配下,人们有意识地以最简洁的表达方式,应对快速、多样、多变的信息交流,进而寻求以新造、缩略、替代等形式,来代替以往有词典规范的“传统”表现形式,如“菜鸟”代表“新手”,用CU代替See you,等等;非语言交际形式的缺失,又促使人们借助电脑的强大功能创造出各种生动的表情符号,如:-),以至网络系统平台开发商顺应网络交际的需要,而专门设计了便于输入的表情符号,如img12img13

img14等等。

综上所述,互联网集大众传播、组织传播、群体传播、个人传播于一体,既汇集了此前各种媒体的功能,又兼容了文字、图片、声音、动画、影像等多种传播手段,这就使网络媒体不单单是新闻传播工具,更是一个拥有海量信息的集信息传递、娱乐、游戏等多种功能于一身的交际平台。

互联网上拥有网络新闻、电子邮件、在线聊天、网络论坛、网络游戏、博客、微博等多种系统平台,其语言表现形式也各有所不同,与网络之外的日常通用语言的偏离程度不一。同时,网络传播的个性化、娱乐化特点,又使网络传播语言少了些对规范的自觉约束,而多了些个性张扬、特征鲜明的表现形式,使语言的“游戏功能”在网络传播过程中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因此,在网络语言研究过程中,我们应充分结合网络传播以及其中各种系统平台的特点,分层次、多角度,不可等而视之,唯有如此,才能全面揭示虚拟世界语言使用的特点和状况。

三 互联网对网络传播语言的影响与改变

互联网给网络传播语言带来了影响和改变,这已是不争的事实。那么,这种影响和改变到底发生在哪些层面,网络语言会是一种全新的语言系统吗?

语言学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语言系统内部的各个组成要素,语音、词汇、语法,发展变化是不平衡的,其中发展变化最为迅速的当属它的词汇层,语音、语法具有稳定性;即使同一组成要素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发展也是不平衡的,就词汇系统而言,按通行的观点,基本词汇代表着一种语言中最常用的、核心的概念,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发展较快且变动不居的是一般词汇,社会的发展变化首先会在语言的一般词汇中得到呈现和记录。我们常说“语言是社会的一面镜子”,而这种镜子的作用通常是由语言中的一般词汇反映出来的。

如前所述,电脑键盘书写和屏幕文本阅读是我们完成网上信息输出与接收的基本方式,也就是说网上的语言交际过程是以默默无语的“白纸黑字”代替了绘声绘色的“语音流”,尽管网上同样存在语音、视频聊天以及声像交流,但并非是网络交际的主流,目前在网上信息传播中所占比重较小。因此,互联网对网络传播语言的影响不会触及语音层,也就不可能影响或改变汉语的语音系统,进而不会对口耳相传的日常语言交际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我们知道,伴随互联网的应用与普及,网络交际当中出现大量谐趣形式,如“大虾(大侠)、幽香(邮箱)、板猪(版主)、楼猪(楼主)、衰锅(帅哥)”等;字母形式,如“BT(变态)、GF(女朋友)、HD(厚道)、PMP(拍马屁)”等;数字形式,如“3166(日语“再见”)、88(拜拜)、7456(气死我了)”,以及混合形式,如3Q(谢谢)、B4(以前)、+U(加油)等,虽然这些表达形式都程度不同地改变了原词的读音习惯,但基本上停留在适于书写和阅读语言的交流层面,而在口语交际中,我们依然会使用原词的读音形式。可以想见,我们在与人道别时,只能“说”出“拜拜”(báibái),而不可能按数字“88”(bābā)来发音;我们在说一个人阿谀奉承时,也只能说他“拍马屁”,要按“PMP”的字母读音显然不便于理解。

在网络上,拟声词的数量和使用频率远远高于网络之外的日常语言交际,“哈哈、呵呵、嘻嘻、西西(嘻嘻)、嘿嘿、吼吼、厚厚、霍霍、咔咔”等以及它们的汉语拼音书写形式“haha、hehe、xixi、hoho、hiahia”等,不一而足,其中的原因并不难理解。通常的网络交际(语音视频聊天除外)具有一种非现场性,双方凭借键盘输入完成交际过程,这就造成现实语言交际中大量的笑声、表情、体态语言等非语言形式的缺失,为弥补这种缺陷,还原或靠近日常语言交际的鲜活生动,网民创造性地频繁使用各种拟声词,以营造现实语言交际的现场感。

同时,各种词类新成员、超常搭配也不时涌现,并在网上大行其道。诸如:

新兴的程度副词,“暴”(暴寒、暴强、暴爽、暴强悍)、“超”(超爽、超好、超可爱)、“巨”(巨贵、巨囧、巨搞笑);

新兴的叹词,“恩”(表应答,“嗯”的变体)、“切”(切,这也能问!)、靠(看看今天到底谁能赢,靠!)、汗(汗~今天去相亲了!);

新兴的语气词,“滴”(原来是这个样子滴!“的”、“地”的变体)、“涅、捏”(偶还没准备好涅!“呢”的变体)。

“被就业”引发了目前已经极度泛化的“被XX”格式,以超常规的语言形式传递民众对世事的无奈;“史上最XX”格式则表达人们对世间善与恶无以复加的感叹,等等。这些以新兴的表现形式,多数还是处于词以及词与词组合的层面。而真正进入到语法形态层面的现象屈指可数,最常见的莫过于以下几种:

一是英语进行时态的-ing,与汉语语码混合后表示一种进行状态,如:等待ing、幸福ing、电视ing等,与英语相比,不仅限于动词,还可以后附于形容词、名词等实词或短语。

二是英语表名词复数的-s,后附于汉语拼音字母缩写、汉字词表示复数,其作用等同汉语中的“们”,如:JMs(姐妹们)、XDJMs(兄弟姐妹们)、亲s(亲们)等。

三是用于句末表示某种情貌的“……的说”,如“真的很好用的说”、“偶十分郁闷的说”、“这台电脑配置很强的说”等,在语句中并无实际意义。

从我们对网络传播的语言的长期观察来看,以上发生在语法层面的各种现象,除新兴的程度副词、叹词以及某些格式已经进入日常语言交际外,多数表达形式还都只停留在网络传播层面,或者局限于视觉语言领域,如-ing就曾经出现在电视和纸质的广告中。

上述的表现形式之所以能够在网络上出现或流行,归根结底取决于网络传播语言的可视性,网络语言总体上是一种视读类型语言形式,是给人们“看”的语言,而不是“说”的语言。互联网对网络传播语言的组织结构的影响是十分有限的,现代汉语的组织结构更不会因网络传播而发生深层次的改变。

我们认为,互联网对网络传播语言的影响和改变主要集中在两个层面上:

第一,词汇层面。这是显而易见和十分正常的,符合语言与社会发展共变的规律。随着互联网的应用与普及,与其相关的词语必然应运而生,相应地就会在汉语词汇系统中出现“网页、菜鸟、版主、楼主、博客、微博、FB、FQ、LZ、MM、1314、520、88”等各种类型的网络新词语。周洪波先生曾其将分为三类,“一是与网络有关的专业术语,如鼠标、硬件、软件、病毒、宽带、登陆、在线、聊天室、局域网、防火墙、浏览器等。二是与网络有关的特别用语,如网民、网吧、触网、黑客、短信息、第四媒体、基准网民、电子商务、政府上网、虚拟空间、注意力经济、中国概念股、信息高速公路等。三是网民在聊天室和BBS上的常用词语和符号,如美眉、大虾、斑竹、恐龙、菜鸟、公鸡、酒屋、东东、酱紫、瘟都死等”(周洪波,2001)。

这些词语是网络语言传播中最具网络特色、最为活跃的部分,而且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传播平台的推新以及网络文化的新陈代谢,数量也会不断扩大,因此人们也常把这部分网络词语等同于网络语言。

第二,语篇层面。如前所述,网络信息传播融合了语言文字、图像、声音、视频等多种表达手段,进而形成独具网络特色的信息传播样式。而网络论坛、在线聊天以及近年发展起来的博客、微博,则将这种传播特点发挥到了极致,形成了以信息表现形式的多元融合和语言运用的多语码混合为总体特征的网络语篇,迥异于现实生活中的口语和书面语篇。这是一种新型的融合性语篇,见下页图1,[3]有学者也称其为“电子语篇”。

由于传播模式、每条短信的字符数的制约,手机短信语篇也呈现出多样性。大众传播层面的可群发的短信语篇更符合书面语体特征,具有一定的模式化和可重复性;而个人传播层面的自写短信语篇则是一种即时性的“写话”,具有口语化、非模式化和不可重复性等特点,在语言运用上与网络聊天更具有相似性,见下页图2。

综上所述,网络词语和网络语篇是网络传播语言中最具特色的内容,也使网络语言有别于日常语言交际。网络内外语言传播的互动,会使网络词语走出网络进入现实生活,进而丰富现代汉语的词汇系统;网络语篇则更依赖于网络传播独特的表现功能,很难独立行走于现实语言生活,正如火星文难以脱离网络环境而存在一样。互联网对网络传播语言的影响和改变由语篇、词汇、语法、语音依次减弱,使网络语言在语音、语法层面上与日常通用语言保持着高度的一致性,因此网络语言并不是一种与通用语言并行的独立的语言系统,网络语言也不可能动摇和改变现代汉语的通用语言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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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新浪微博页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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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手机短信截图

四 网络语言对语言研究的价值与贡献

虽然我们并不认同“‘网络语言’代表了21世纪语言发展的方向……当代汉语的形态发生着急剧的变异,顺之者昌”[4]这样的观点,也不认为网络语言是一种可以体现现代人生存和思维状态的新语言,它的出现在语言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我们同时也看到,汉语世界中的网络语言现象从其产生至今的十余年的时间里,不仅为广大网民广泛接受并欣然付诸实践,而且也被学术界所理性接纳,网络语言对语言研究的价值和贡献日见突显。

(一)开辟语言研究的新领域,提供丰富的语料

伴随着互联网的应用与普及,网络上滋生了大量新的语言现象,汉字型的、字母型的、数字型的、符号型的以及混合型的词语形式,超常的搭配,融合了文字、声音、图片、视频等多种网络语篇,别具一格的手机短信语体,等等,不一而足,完全可以用异彩纷呈来形容。这些网络语言形式,让我们在陌生中感受到了熟悉,诸如“美眉、伊妹儿、灰常、茶包”等,“GG、FRJJ、PLMM、RPWT、PS”等,“4242、555、5460、818”等,“:-)、(^_^)、T_T、@_@”等,虽然对它们所表达的意思,很多人不能脱口而出,但它们所使用的材料都是我们所熟悉的,无非是汉字、字母、数字以及各种电脑符号;同时也让我们在熟悉中体会到了陌生,诸如“恐龙、沙发、粉丝、稀饭、潜水、1920、200、886、918”等,看起来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习以为常的词语和数字,但却不是我们熟悉的意义,让人们感到陌生。

正是这种陌生化,使网络语言有别网络之外的日常交际语言,也有别于此前各种媒体的语言形式,同时也为语言的本体研究和应用研究提供丰富的语料,网络语言研究因此成为我国语言研究的一个新的增长点、语言生活关注的一个热点。据我们在中国知网上的不完全统计,截止2010年底,有关网络语言的论文已超过千篇,所收录的优秀博、硕论文也逾两百篇。2005年2月,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网络媒体分中心正式签约成立,旨在加强网络媒体语言的研究与监测,而从2006年开始发布的《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网络语言使用状况始终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与此同时,我们还注意到,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上不断推出新的系统平台,一批与其相关的网络新词新义也随之诞生,如博客、博友、博主、微博、围脖、织围脖、微生活,等等。从“菜鸟”、“美眉”到“神马都是浮云”、“给力”,互联网已成为汉语新词语的孵化器、试验场和推进器,毫不夸张地说,网络是语言研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语料库。

(二)为社会语言学的变异研究提供新的视角

自网络语言逐渐进入我们的视线,有关网络语言定位问题的争论与探讨就没有停止过,从最初感性地把网络语言看作是一种“黑话”,到现在理性地将其视为一种社会方言或新的语体形式,这既是一种语言观念的转变,也是学术研究的深化,同时促使我们从学理的角度更深层次地审视网络语言现象。

将网络语言看作是一种社会方言或语体形式,是出自社会语言学语言变体理论的视角。这种理论由英国语言学家赫德森提出,是以“语言变体”、“方言”、“语域”等为核心概念构成的一个体系,目的在于阐释由地域、社会属性、语言交际情景等各种与语言使用者相关的因素形成的语言变异。

互联网上已经形成一个与现实世界平行的虚拟社区,网络无疆界的特点使日常通用语言的地域差异被大大削弱,网络语言显然不属于语言的地域变体。

社会方言是由语言使用者的诸多社会属性所形成的语言差异,诸如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行业、阶层、民族等因素都能形成一种语言的不同社会方言。而在互联网上,网民多以所注册的网名纵横于网络,“电子身份”是其唯一的存在形式,个人的社会信息完全为虚拟的网络空间所遮掩,故而现实生活中由语言使用者的社会属性所造成的语言差异,被网络传播的这种特殊性极大地弱化了。网民身份的“网络化”,导致其社会属性在网络空间中更加趋于中性化、单一化,正如西方媒体戏言“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

与此同时,不管是什么身份的网民,只要登录互联网,就要遵从网络交际的规则,网络语言对所有上网的人是一视同仁的,也是网民的共同财富和身份标识。

因此,笔者认为“社会方言”无法从根本上解释造成网络语言变异的原因。

我们知道,形成网络语言独特表现形式的根本原因,在于网络传播的独特性,没有网络,也就无所谓网络语言。而且在互联网上,由于网络传播平台、系统不同,网络语言也存在内部差异,网络新闻更接近于现实世界平面媒体的书面语言形式,电子邮件与日常的书信体相似,而在线聊天、网络论坛则是网络语言的天下。这就是说,不同的网络传播平台也会形成语言使用的差异。由此,我们可以将网络语言看作是一种网络变体,这种变体是网络传播工具的直接产物。那么,网络语言可否被视为社会语言学理论中一种新的变体类型?这方面还需要我们做更深入的探讨。

另外,网络词语与日常通用语言的差异,也为语言变异研究提供新的路径:

其一是形变。即将汉字词语转化为数字型:520(我爱你)、1314(一生一世)、555(呜呜呜)、995(救救我)等;转化为字母型:FB(腐败)、XDJM(兄弟姐妹)、PLS(请)等;或者转化为新的汉字词语:弓虽(强)、丁页(顶)、口黑口黑(嘿嘿)等。

其二是音变。即以谐音的方式加以改造和创造,如:幽香(邮箱)、斑竹(版主),而在音变的同时,也伴随着形变。

其三是义变。即赋予日常语言交际中原有的词以新的含义,如:“恐龙、青蛙、粉丝、小强”等。

其四是复合变异。即同时利用上述两种以上的变异手段,完成新词的生成过程。对于创造网络新词语的网民来说,这个过程是全无语言理论意识的。如:520,首先完成了“我爱你”的形变,同时也完成了对其声音形式的改造。

笔者认为,这些无疑是新兴的网络语言为社会语言学研究提供的新课题,而随着理论的研究与完善,势必会丰富语言变异理论,增强我们对各种语言现象的解释能力。

(三)促使我们深入思考传播媒体的发展演进对语言的影响问题

近年来,媒体语言研究逐渐成为国内应用语言学、社会语言学的一个新的亮点,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下设了“社会语言学和媒体语言研究室”。我们以“媒体语言”为关键词进行检索,百度上获得530,000篇;中国知网上共有期刊论文163篇,硕士论文11篇,绝大多数论文发表在本世纪的十年间,而这恰恰是网络媒体在中国逐渐走向兴盛并成为最具影响力的传播工具的十年。

笔者认为,媒体语言研究的兴起,源于我们对网络媒体上所呈现的网络语言的研究与思考,以及由此对网络之前的各种媒体的语言表现形式的回视。

网络语言的产生与流行无疑是网络媒体、网络传播作用的结果,网络传播的独特性使网络媒体上的语言形式与日常交际、其他媒体形成了较大的差异。这就促使我们在对网络语言及其赖以生长的网络媒体进行深入研究的同时,更深层次地思考传播媒体对语言的影响,并使我们反观此前所产生的各种媒体语言使用上的差异。

概要地说,报纸和网络是以文字符号为基本的传播手段,广播和电视则是以有声语言为基本的传播手段。就其整体形态,报纸是平面的、单向的大众传播,在几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不同于一般书面语言的“新闻语言”及其版式设计。同样以有声语言为基本传播手段的广播和电视,它们之间既有共性特点,也有个性差异。“广播电视是面向社会大众的传播媒介,播音是沟通媒介与社会大众的重要语言方式……播音语言从本质上说是广播电视诉诸听觉的语言,是口头语言的一种类型。”(毕一鸣,2005)而就其差异而言,广播是单向的声音介质的传播,“传播者与接收者有明显的空间距离,彼此间不能见面,无直接交流关系,体态语无法发挥作用,信息的传递几乎全靠有声语言。”电视,简而言之是“有画面的广播”,“有声语言和画面紧密配合,是电视广播对语言最主要的要求……语言对画面有一种不可摆脱的依附性。”(李元授,白丁,2001)这些差异势必造成它们之间同中有异的语言传播样式,进而形成不同的媒体语言。

这种反思性的探究推进了媒体语言以及不同媒体语言的比较研究,于根元先生在2001年主编《网络语言概说》时,就将网络语言看作是一种媒体语言,并与其他媒体语言进行了比较研究。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社会语言学和媒体语言研究室”先后推出的《媒体与语言—来自专家与明星的声音》(2002)、《媒体语言大家谈》(2004)两部著作,在很大程度上标志着我国媒体语言研究的全面兴起。

目前,以媒体语言研究为己任的媒体语言学,已渐次成为国内应用语言学和社会语言学专业会议上的一个基本议题;在教育部公布的2007年备案的一级学科范围内自设学科和专业名单中,“媒体语言学”赫然在列;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文字应用系将“媒体语言学”作为招生方向已两年,“广播电视语言”与“报刊网络语言”成为两个主要研究方向。

在迅疾发展的网络时代,“媒体语言学”呼之欲出,正大步走向学术前台。

五 关于网络语言规范问题的思考

网络语言要不要规范?怎样进行规范?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无疑是肯定的。正如美国语言学家豪根所言,“哪里有语言问题,哪里就要求对语言进行规划,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如果人们对某种语言感到不满,那么就有制定规划纲领的场合”(戴庆厦,2004)。应该说,目前国内大多数研究网络语言的文章都会谈到网络语言的规范问题,而且近年来也有专门讨论网络语言规范的文章发表。同时我们也发现,对第二个问题目前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或解释。虽然诸如闪雄(2000)提出的“网络语言破坏汉语的纯洁”,“我们要防微杜渐,在网络还没普及到家庭时就建立规范,保持汉语的纯洁,不要为一时之快,为后人定下恶俗”这一类观点目前已没有市场,多数人都表示对网络语言应持宽容的态度,正确引导,加强监管,但如何引导、如何监管却没有一个实质性解决方案。

(一)认清网络传播语言的层次性

语言规划是有层次的,我们对网络语言的规范也应该是有层次的,这是因为网络传播具有层次性,网络各种传播平台的语言表现形式也不可能是整齐划一的,也具有层次性。

互联网是由无数台计算机连接在一起组成的巨大的立体化传播平台,我们可以把它视作一个上位平台、一个母平台。它同时还拥有多个不同用途的下位传播平台,有网络新闻、电子邮件、在线聊天、网络论坛、网络游戏、手机短信、个人空间等。而个人空间的下位平台又有QQ空间、博客、微博等;在线聊天也可分腾讯QQ、MSN、网络聊天室等。

经常上网的人都会这样的感受,即每一种传播平台上语言表现形式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如网络新闻的语言与纸质媒介没有多大差别,更何况现在纸质媒体也逐步数字化,推出网络版。又如在线聊天以文字书写完成交流过程,在将有声语言视读化的过程中,既保留了有声语言的基本特征,同时也充分利用和发挥视觉化语言的传播效果,使在线聊天的语言平添了独特的魅力。因此,传播平台不同,网络新闻是大众传播,在线聊天属于个人传播,语言规范的要求也自然有所不同。

笔者认为,当下媒体互动日趋频繁,对网络新闻传播,以及仍拥有较多受众的报纸、电视媒体,应该实行统一的必要的语言监管,对于网络语言,大众传播平台的作用更多是合理使用,适度引导,而不是推波助澜。时下最为流行的“给力”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2010年11月10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标题赫然出现:江苏给力文化强省。“给力”以不同于其网络意义的方式现身主流媒体,毁誉参半,也有网民将其视作网络语言“转正”的信号,其结果是造成“井喷式”的使用,百度“热点趋势”结果显示,一季度内“给力”的媒体关注度上升了1590%。[5]于是乎举国上下无处不“给力”了。

(二)发挥语言的自我调节功能,加强网络语言研究

语言具有自我调节功能,网络语言自然也不例外,网络语言本身也在不断地推陈出新,进行着新陈代谢。在我们所进行的调查中发现,早期的以英语缩略为主的字母型网络词语,如BTW、LOL、ASAP等,以及大量的数字型词语,多数已经隐退,真正仍具有语言活力的为数并不多。

而与此同时,新的词语、新的用法层出不穷。由于网络传播的特殊性,网络词语的出现与使用具有一种“间歇喷泉”效应,这本身有两层含义,其一是在某一时间段某一网络词语出现时,会导致一批与其相类似的词语集中涌现,尤如多米诺骨牌,例如“楼脆脆、楼歪歪、楼倒倒、楼挤挤”等,而在此后迅速回落;其二是某一词语在某一段时间“超负荷”地使用,随后逐渐衰落,如“郭跑跑、山寨”等。笔者认为,“给力”也不会摆脱这种规律。

因此,我们当务之机是应切实加强网络语言的研究,对网络词语进行系统整理,摸清网络语言的基本“家底”,编撰较为全面的网络语言词典,记录网络语言的发展历程,为网络研究提供基本语料;同时进行网络语言的跟踪研究,厘清网络语言发展的脉络,掌握网络语言推陈出新的变化规律以及网络语言运用的活力值,确定网络语言基本词汇集。

在此基础上,编撰适于社会各阶层使用的可读性强的“常用网络语言手册”,便于不熟悉网络的人群特别是中小学家长掌握网络传播基本用语,消除由于网络带来的交际障碍以及对网络语言不正确认识。在这方面,“广东省干部信息能力提升工程”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在该工程培训教材的第三章“网上论坛”,后附“当前流行语网络语言”77个,其中各种类型词语69个,网络表情符号8个。尽管是以“仅供参考”的方式列出,考试中所占的分数也很少,但这种做法表明网络信息传播是离不开这些网络表达形式的,我们应该了解进而掌握。

(三)关于网络语言的立法问题的反思

2000年10月31日公布并于2001年开始实施《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我国第一部语言文字的专门法律,标志着中国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开始走上法制轨道。而制定语言文字法的目的是为了引导大家共同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而不是为了处分或处罚。因此,该法基本上是一部柔性法。由于当时网络语言的刚刚走进我们的语言生活,语言文字法对其没有任何表述。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一些省、直辖市着手制定并实施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地方法规。上海市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并于2006年3月1日公布实施《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在全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网络语言的使用问题:

第十四条 汉语文出版物、国家机关公文应当符合国家关于普通话、规范汉字、汉语拼音、标点符号、数字用法等的规范和标准。

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汇。

新闻报道除需要外,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汇。[6]

此后,广西壮族自治区等也制定相似的法律条款。一石激起千层浪,网上一片反对之声。从“办法”实施几年的情况来看,属于无任何实际效力的条款。归结起来,原因有三:

第一,对于什么是“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汇”没有明确的解释和内涵界定。如果把它理解为,用汉语的材料和构词方法构成即为符合规范的话,字母型、数字型或符号型为不符合,而我们现实生活中也充斥着大量的字母词等现象。符合与不符合没有一个学理的界限。

第二,关于“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不得使用”的表述,实际包含两个问题,一是其前提,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是否用到网络语汇?怎样使用?从我国的公文管理制度来看,除就网络语言问题撰写的汇报、内参,国家机关公关不可能用到网络语汇;教科书如果出于教育的目的,使用网络语汇,这也是并不违反教育原则。二是反之,只要是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汇,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就可以使用,而这又与语言运用的语体差异之间存在矛盾。

第三,“新闻报道除需要外,不得使用”。“新闻报道除需要外”本身界限就很模糊,什么是新闻报道“需要”的?需要与不需要是由报道内容决定还是由采编人员决定?我们在上海《解放日报》报业集团网站进行了简单检索,得到“菜鸟”509次、“美眉”440次、“伊妹儿”30次、“粉丝”3547次、“PK”1204次、“灰常”9次、“酱紫”14次。哪些是需要的?哪些又是不需要的、违法的?执行中缺乏可操作性。

因此,从各个方面来审视,上海关于网络语汇的条款没有达到立法的目的,倒是为网络语言的立法问题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案例:语言总是处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语言立法应有弹性,哪些语言形式可用或不可用,不是法律条文就能简单解决的问题;而网络语言作为一种新兴的语言现象,还需要在运用中去沉淀、去选择,语言立法尚需要网络语言研究提供更多的学术支持。

六 结论

网络语言是适应网络传播与交际而产生的一种语言形式,网络传播的独特性使网络语言在一种程度上偏离日常通用语言,从而形成区别于以往各种媒体的更具特色的媒体语言。网络语言又与语言的诸多变体一样,本身是建立在通用语言基础之上的,自然不可能动摇现代汉语的通用语言地位。可以预测,网络语言将继续保持其鲜活、生动、多元的发展态势,为现代汉语输送有益的成分;同时随着网络媒体的发展及网络传播、网络文化的日趋成熟,以网络词语为显性特征的网络语言总体上将趋于全民通用语言传播的常态。

参考文献

毕一鸣.2005.语言与传播.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戴庆厦.2004.社会语言学概论.北京:商务印书馆.

李元授,白丁.2001.新闻语言学.北京:新华出版社.

闪雄.2000.网络语言破坏汉语的纯洁.北京:语文建设(10).

谢新洲.2004.网络传播的理论与实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周洪波.2001.网络语言的位置.光明日报08 22:B01版.

作者简介

汪磊,广州大学人文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注释】

(1)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网络语言传播对现实语言生活影响的多视角研究”(08BY Y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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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见中国广播网,国际电信联盟:2010年底全球1/3人口可上网,http://www.cnr.cn/allnews/201010/t20101021_507203133.html.

[2]参见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http://research.cnnic.cn/img/h000/h12/attach201101181618380.pdf.

[3]参见新浪网,微博首页:http://t.sina.com.cn.

[4]参见钱乃荣,“网络语言”代表了21世纪语言发展的方向,北大中文论坛http://www.pkucn.com/viewthread.php?tid=107783.

[5]参见百度,热点趋势,http://index.baidu.com/main/word.php?type_3&area=0&time=3&word B%B8%F8%C1%A6.

[6]参见上海语言文字网,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http://www.shyywz.com/jsp/index/show.jsp?id=4436&news Type=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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