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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抓手推动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工作

时间:2022-03-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成立了工会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季度督查一次工作,每月下发一期工作简报。县委、县政府将工会规范化建设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工作纳入对乡镇和县级部门的目标考核,调动了基层工会做好这两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以“”为抓手推动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工作_工运事业改革创新与民生工会建设

四川省渠县总工会

渠县总工会创新工作思路,以“4321”(四强化、三步骤、两举措、一督查)工作举措为抓手,整体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工作,成效显著。

一、四强化,积极营造全方位参与的工作格局

按照“突出重点、稳步推行、注重实效、逐步提高”的工作思路,通过“四个强化”不断推进工会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工会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季度督查一次工作,每月下发一期工作简报。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印发了《关于工会工作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和《渠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2014—2017年工作规划》,出台了4个工会规范化建设和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的相关文件,提出了基层工会标准化“十有”,乡镇工会“六好”的总体要求,增强了工会工作推动力和执行力

三是强化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把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企业工会经费由地税代征,抓好新经济组织工会组建工作,开辟工会经费新的增长点。同时加大工会经费下拨力度,三年来下拨经费286万元,帮助36个乡镇建立职工活动室;为86个基层工会配备了126万元的工会规范化建设设备,为50个基层工会下拨职工之家建设经费75万元。

四是强化联动机制。坚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月”行动,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协调配合,采取下达督促通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等措施,合力攻坚,全县基本形成“党政主导、三方指导、工会力推、各方配合、企业和职工主动参与”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格局,实现了企业和职工互利共赢的工作目标。

二、三步骤,大力推进提质增效工作纵深发展

为促进工会规范化建设和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工作纵深发展,渠县坚持三步走:

第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按照《关于工会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渠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2014年—2017年工作规划》,县总工会机关干部实行分片、分行业包干,每年规范5个规模以上企业和1个行业性、2个区域性工会规范化建设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第二步打造示范、树立典型。近年来,县总工会积极组织工会干部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参加省、市总工会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和举办培训班培训工会干部530人次;以片区、部门为单位培训工会干部1060人次;先后组织30名工会干部前往泸州、南充、资阳等地学习工会规范化建设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通过系列培训,提高了工会干部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业务素质。同时加强与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督查力度,认真履行双维护职责,夯实了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工作基础。

第三步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先后以乡镇、产(行)业为单位召开工会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现场会,发挥典型辐射作用,经过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促进工作有效推进。在每年的“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月”活动中,工会干部积极深入基层实地指导企业工会实施要约行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县人社局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及文本严格审核,强化企业经营者的法制意识,规范协商工作。在全县形成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两举措,推动提质增效全面覆盖微小企业

在大力推进提质增效工作纵深发展的同时,通过两项举措推动提质增效全面覆盖微小企业:

一是企业保增长。以工业园区、餐饮、娱乐休闲等行业为重点,以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为突破口,进一步扩大工会规范化建设和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覆盖面。县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领导小组先后深入30多个基层单位,指导要约行动,要求工业园区和规模以上企业与职工就工资增长幅度、改善劳动条件、落实劳动标准等开展协商,重点“保增长”;要求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与职工重点就弹性工资、弹性工时、工资支付、技能培训等问题开展协商,重点“保岗位”。

二是行业谈标准。要求渠江镇、天星镇、三汇镇等片区和非煤矿山、药品药械、餐饮娱乐、网吧等行业的微小企业,按照区域谈“底线”,行业谈“标准”的要求,重点规范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和协商过程,特别是工资标准要在去年的基础上有一定提升,充分体现工资集体协商的优越性,使企业职工,特别是微小企业职工得实惠。

四、一督查,确保规范化建设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纳入目标考核机制。县委、县政府将工会规范化建设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工作纳入对乡镇和县级部门的目标考核,调动了基层工会做好这两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建立督查机制。县委将工会组织建设、工资集体协商、工会经费保障等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开展专项督查,及时总结并推广经验。县总工会积极参与“渠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

三是建立奖惩机制。从2011年开始,县总工会建立了“建企业工会1个奖励50元;建区域、行业工会每覆盖1家企业奖40元;企业每签1家工资集体协议奖50元;签订区域、行业工作集体协议,每覆盖1家企业,奖励40元”的奖惩制度,引导各乡镇、产(行)业工会做好工会规范化建设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凡没完成目标任务的,工会工作评先晋优实行一票否决,有效推动了两项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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