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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济基础的重新理解

时间:2022-03-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个问题是拓宽对经济基础的理解。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关系总和、生产方式、经济基础、经济结构、经济形态这些不同称呼所蕴含的内容是一样的。可见这一内容在马克思分析社会时的地位和作用。这样解释社会第二大基本矛盾,没有反映马克思的原意。在马克思看来,社会的经济基础就是社会的第一大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统一。对经济基础的重新理解应该是重新理解两大基本矛盾的切入点。
经济基础的重新理解_资本与历史唯物主义:《资本论》及其手稿当代解读

第二个问题是拓宽对经济基础的理解。

在历史唯物主义教科书中,我们一般把经济基础理解为狭义生产关系,即斯大林所讲的三条,其本质是所有制关系,这一理解虽然抓住了经济基础的主要方面,但是由于它忽视了经济基础的更主要方面(生产力),因而在它的展开中,往往会导向主观主义。

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关系总和、生产方式、经济基础、经济结构、经济形态这些不同称呼所蕴含的内容是一样的。生产关系如前所说是指“生产的承担者对自然的关系以及它们互相间的关系,他们借以进行生产的各种关系的总和”[124]。这一内容与生产方式的内涵是一致的,正如马克思所说:“这种生产方式既表现为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又表现为它们对自然界的一定和实际关系,表现为一定的劳动方式。”[125]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它们的共同内容。由于生产方式与社会经济结构内含是一样的,即“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简言之即社会的经济结构”[126]。这一经济结构的内容也就是社会生产关系总和,因而也就是社会经济基础:“生产关系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127]这一内涵也就是社会经济形态,如列宁所说:“《资本论》的意义正在于确立了一定生产关系总和的社会经济形态的概念。”[128]不难发现生产关系总和就是社会经济形态,就是社会经济结构、社会经济基础,也就是社会生产方式。它们的共同内涵都是指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总和,因而不仅指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人与人之间关系),而且也包含生产力在内(人与自然关系)。由于它们所对应的关系不同,因而称呼也就不同:相对于生活方式,我们称它为生产方式;相对于意识形态,我们称它为经济形态;相对于政治结构,我们称它为经济结构;相对于上层建筑,我们称它为经济基础。可见这一内容在马克思分析社会时的地位和作用。

由于经济基础是包含生产力在内的,因而我们对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就不能停留于哲学教科书的水平,而必须作进一步的追问。

传统历史唯物主义教科书把经济基础等同于狭义的生产关系,因而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简述为上层建筑是否能代表占统治地位的财产所有者关系,能代表的是适应的,不能代表的则是不适应的,只要上层建筑始终代表着统治阶级的利益,这个社会就和谐太平。事实果真是如此吗?因为一般而言,国家始终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识形态始终是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如果社会的合理性就在于国家与意识形态始终站在统治阶级一边,那么只要政权没有被推翻,一切反动统治都将是合理的,任何对人民的盘剥都将是合理的,因为这时国家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始终站在统治阶级一边。这样解释社会第二大基本矛盾,没有反映马克思的原意。

在马克思看来,社会的经济基础就是社会的第一大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统一。因此,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矛盾本质上是上层建筑能不能调节经济基础内在矛盾的问题,能调节的是适应的,不能调节的就是不适应的。正是在这一点上,它把合法政府与非法政府作了区分,把好的优秀的国家与坏的劣等的国家作了区分。也就是说,一个好的国家,它首先必须把经济搞上去,有能力调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而不是一味地去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这里首先提出了国家在经济生活中的合法性问题,提出了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合法性问题。也就是说,国家的行为不是任意的,它必须首先有利于经济的发展,经济是衡量国家行为的第一大标准。由于社会生活是全方位的,因此国家的功能也能是全方位的。也就是说,整个社会生活除了物质生产,还有人的自身再生产、精神生产、社会关系再生产和人与自然关系再生产。因而国家的功能不能仅仅停留在经济领域,而必须关照整个社会,尤其是达到五种生产的内在平衡,达到社会和谐,这是更高层次的社会规律。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论述完其他四种生产后进一步研究。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即国家的功能是全方位的,而不是仅仅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它的更大的意义是调节整个社会有机体的内在矛盾。对经济基础的重新理解应该是重新理解两大基本矛盾的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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