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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条腿走路多形式开发

时间:2022-03-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陇南山区受复杂地形、立体气候和交通不便的制约,单一的发展模式和办法措施不能适应一般性发展的需要,要加速全区规模化经营,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就必须采取多种模式、多种形式开发,因地制宜,多条腿走路,也就是针对不同的区域、不同的产业,采用不同的办法、不同的模式,壮大多形式的龙头,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使之形成合力,共同提高开发的层次和效益。
多条腿走路多形式开发_贫困地区发展的实践考察与理论思索

多条腿走路多形式开发 加速农业产业化步伐——对陇南特色农业产业化实现途径的思考

农业产化是指实行农业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经营形式,是在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千家万户,把农业生产、收购、加工、贮藏、销售等一系列过程紧密地衔接起来,充分发挥社会化大生产的优势。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加速粗放、低效、封闭式的传统农业向集约、高效、持续发展的开放式市场农业转变的必然选择。近年来,陇南地区紧紧围绕农业增产增效和增加农民收入这一中心任务,按照市场需求,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大力培育以特色农业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使农业产业开发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我国加入WTO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要求下,加快全区农业产业化进程,还需进一步扩大新的经济增长点,寻找新的突破口,大力发展符合区情特点的特色产业,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经营模式,以农业的进一步开放,促进陇南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一、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的分析

与产业化发展的要求相比,陇南地区特色产业总体上处于初始起步阶段,产业开发的层次和水平较低,真正意义上的产业化模式还比较鲜见,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和不足。

1.特色产业基地规模不大。陇南确定到2005年底,基本建成畜牧、林果、中药材、蔬菜四大主导产业的十个特色基地,初步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格局的阶段性目标。据统计,至2001年底,其发展规模面积是:已栽植花椒113万亩,核桃45.68万亩,中药材33万亩,苹果24.8万亩,银杏13万亩,油橄榄3万亩,茶叶2.96万亩,蚕桑1.5万亩,蔬菜15.75万亩;2002年出栏商品猪65.5万头,商品牛6.89万头,商品羊2.14万头,全区肉类总产量8.36万吨。由于山区多形式地域、多类型气候和多种类产业的特点,特色产品大多数区域性极强,发展规模受到限制。目前,全区除花椒面积上百万亩外,中药材、核桃、苹果略有规模,其余规模面积都不大,种植范围小;核桃、银杏、中药材、苹果普遍存在着有规模但效益差,有规模但优质率低;蔬菜、蚕桑、茶叶效益好但规模面积小;草畜、油橄榄发展潜力大但才起步。同时,还存在着产业布局分散,专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要实现规模化经营或适度规模经营,还需根据市场需求和效益驱动,不断整合资源,调优调大调强优势产业。

2.产业链条不健全、不完善。从生产到市场这个终极目标来衡量,陇南除自身关联度高的蚕桑、茶叶产业外,多数特色产业在生产、收购、加工,贮藏、销售过程中未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经营一体化程度低,产加销脱节严重,主要表现在普遍重生产轻流通,重数量轻质量、重规模轻效益。大多数产业以出售原料为主,多数产业仅有一至两个深加工企业,且多以粗加工为主;新建的一批龙头企业也由于规模小,科技含量不高,对产业发展的带动力弱。特色产品从生产到加工、流通缺乏必要的连接。全区47个农产品交易市场中,仅有专业市场3个,大多设施不健全不配套,吸引外商能力差。

3.效益不显著。2002年,全区以经济林果、草畜养殖、中药材和蔬菜四大产业为主的多种经营总产值达18.4亿元(现价),占农业总产值29.29亿元(现价)的62.7%;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1056元,为全省最低。近年,全区大宗农产品的数量、质量、效益都有所提高,但总体上商品量小,效益仍偏低,特色经济还未形成绝对优势,还未占领农村经济的制高点。目前十大特色基地中,仅有花椒、中药材、蔬菜、草畜总产值上亿元,2002全区农产品市场交易额仅3.4亿元,虽然全区已建成67家50万元以上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但年产值2.5亿元,仅占农业产值的8.5%。

二、陇南特色产业发展中经营模式的选择

产业化经营的核心,是按市场需求进行有目的有组织的生产。有组织的生产,必然走向集约化发展,即有了规模,才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益。弄清适合自己的有效发展模式,对加速产业化经营的步伐有着重要意义。

多年来,我国山东、吉林等产业开发较早的地区,已摸索出了一些不同的经营模式,归纳起来,主要有这样几种形式:①龙头企业牵动型,即政府在扶持龙头企业的同时,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引导大型农产品龙头企业,以有效的全程服务和稳定的利益回报,着力建设生产基地。②服务组织联动型,即“专业服务组织+基地+农户”,以各种服务组织为龙头,连接千家万户的生产,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带动市场,参与竞争,依靠服务组织的中介活动,架起市场需求和生产内容的直接桥梁。③经营能人带动型,即“能人大户+基地+农户”,主要以技术能人、经营能人为核心,通过他们在组织生产、开拓市场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在一定区域内带动一个产业、富裕一方农民、发展一地经济。④专业市场拉动型,即“专业市场+基地+农户”主要是依托特色产业和优势产品,兴建规模较大的专业批发市场,拉动区域主导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并以市场为销售龙头,带动农户的专业化生产,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这几种不同的发展之路,在推进不同地区的产业化经营中都发挥了突出作用,可谓殊途同归。

陇南目前仍处在配置资源,扩张规模的起步阶段,区域化布局虽已初步形成,但专业化分工还未形成。外省地的这几种发展模式在陇南都已不同程度地出现,尤其是“公司+农户”大量涌现,“订单农业”势头较好,但也是初级形态,其他形式还正在尝试之中。多年来,兴建农产品加工企业一直是陇南产业化发展的主攻方向,但由于陇南经济实力弱、对外开放程度不高等诸多因素的制约,未能建起有较强带动能力的大型龙头加工企业,龙头企业的发展一直是陇南产业化经营中的“短腿”。根据陇南山区受复杂地形、立体气候和交通不便的制约,单一的发展模式和办法措施不能适应一般性发展的需要,要加速全区规模化经营,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就必须采取多种模式、多种形式开发,因地制宜,多条腿走路,也就是针对不同的区域、不同的产业,采用不同的办法、不同的模式,壮大多形式的龙头,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使之形成合力,共同提高开发的层次和效益。

一是继续大力发展龙头加工企业。今后,在保护扶持壮大现有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的基础上,用优惠政策吸引多方投资,兴办一大批中小型加工企业,使之起到主导带动作用,力争在短时期内形成规模优势,在量上实现突破。比如对已成规模的花椒、中药材等特色产业,要紧紧依靠龙头加工企业实现产品增值。二是大力发展龙头销售公司。鼓励扶持区内外的种子公司、烟草公司、医药公司、供销社等大公司与农民签订购销合同,吸引公司投资规模经营,促使更多的农民按订单尽快实行标准化生产,走优质优价、以销定产之路,增强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如烤烟、蚕桑等正在形成规模的新兴产业,应与区内外大公司挂钩,依靠大量的订单,促进规模优势的形成。三是加快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交易。尤其在交通沿线等条件较好的地方,发展农产品专业市场,以市场的批量销售、批发经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带动优势农产品的规模经营,也促进带动小城镇的发展。四是大力发展农村中介组织。对畜牧、林果等传统产业中分散的小规模大群体经营,应组建扶持农民技术协会、农产品贩运协会、农产品经纪人为中介的各类新型农村服务组织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组织千家万户参与市场竞争,实现社会化服务、专业化分工,带动产业的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三、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需要体制创新

陇南是一个贫困落后的地区,产业开发才刚刚起步,要加快特色产业的产业化步伐,开拓陇南特产极其广阔的市场空间,实现追赶式、跨越式发展目标,就必须打破常规,抛弃旧有的不合时宜的方式方法,一切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质量效益为目标,敢创敢试敢冒,进行机制创新、观念创新、工作措施创新,以改革促发展,有效推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加速全区资源优势向经济化势的转化。

我认为,目前陇南在特色产业开发中急需改革和创新的内容是:

l.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分离,以优惠政策鼓励土地向种植大户集中,以土地的集约经营实现产业的规模化开发。

2.结合退耕还林和荒山拍卖治理,鼓励有实力的能入大户租用农民土地,整流域、整山系开发治理,形成“绿色企业+基地+农户劳力”的发展新模式,两当县兴办的兴化林场、徽县绿源公司就属此例。

3.在已有产业规模的专业村,扶持组建不同于基层组织的多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实体,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4.大力扶持发展专业技术协会、专业贩运协会等农业服务组织,鼓励扶持贩运大户、农民经纪人等中介服务,实现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提高产业的专业化分工。

5.鼓励基层供销社、粮管所和社会各界实体,以技术入股、资金入股等形式,吸纳农民以劳力、土地入股,形成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新型的农业企业,提高开发的层次和效益。

6.进一步深化流通体制改革,鼓励国合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参与农产品收购运销、联购联销、代购代销,与农户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大力开拓区域外市场,提高陇南特色产业的市场占有率。

7.加快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两放活”改革步伐,让更多的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搞培训、兴办试验示范点,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或兴办科技实体,使科技人员从产业开发中体现价值,发财受益。

8.充分发挥乡镇经委的作用,建立乡镇经委直接领导村级经济组织的机制,建立从上到下的信息服务、协调沟通机制,实行村级基层组织与经济组织的职能分工,共同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原载于2004年《陇南经济》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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