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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伯伦知理和波伦哈克国家学说为基础的新理论构建

时间:2022-03-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伯伦知理的结论是:主权是公权,主权的体现形式应产生于国家的现状及其宪法,法国大革命的祸端就是起因于主权为私。这样,梁启超就用伯伦知理和波伦哈克的学说完全推翻了此前他所信仰的卢梭社会契约说,只有在有限君主立宪的政体下,才能有效调节中国国民素质低下和国民意志要求民主的矛盾,成为1903年以后梁启超新的国家观念。
以伯伦知理和波伦哈克国家学说为基础的新理论构建_梁启超思想的“变”与“常”(1898—1906)

在梁启超苦闷的这段时间里,他对社会政治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开始热衷于社会政治学家们的思想研究,与卢梭相反的德国政治学家伯伦知理和波伦哈克的学说就是在这个时候进入梁启超视野的。早在1899年梁启超就曾在《清议报》上连续六个月介绍过伯伦知理的《国家论》,但这时伯伦知理的君主立宪论只是被当作一种有利于维新的政治学说来介绍,并没有成为梁启超自身政治理论中的组成部分。1903年以后,在共和制和君宪制中徘徊的梁启超再次读到了《国家论》,这两位学者都攻击共和制度,他们的学说观点正好适应了梁启超放弃革命和共和政体这一政治方向转变的理论需要,使他找到了新的理论依据,在深省中国的现实政治后,伯伦知理和波伦哈克的学说使他重新确立了与卢梭思想相反的新的国家观,同时也最终促使他彻底放弃革命、由民主共和政体向君主立宪政体的再次转变。

1903年10月,梁启超在《新民丛报》上发表《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附波伦哈克之学说),专门介绍了这位19世纪德国柏林大学教授的观点。他认为,伯伦知理的学说正好和卢梭相反。卢梭思想的核心是人生而自由平等,天赋人权,保障人民这种天赋权利的最好政体便是民主共和国。然而在伯伦知理看来,国家是一个有意志、有行动的有机体,之所以成为有机体而不是天然物体,是由其传统习惯和外界刺激共同生成,或者说是由君主号令和国民意志相符契而生成的。因此伯伦知理的结论是:主权是公权,主权的体现形式应产生于国家的现状及其宪法,法国大革命的祸端就是起因于主权为私。这与卢梭的“天赋人权、主权在民”的理论完全相反。特别是伯伦知理在详细研究对比了美国、瑞士、法国三个国家共和政体的历史沿革后,得出结论:美国和瑞士的共和制,是在自治传统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的,是稳定而成功的;而法国的共和制则是在卢梭学说的指导下通过暴力革命建立的,因为社会缺乏民主自治的基础而大乱,是不稳定而失败的。为了使伯伦知理的学说更加有信服力,在同一篇文章中,梁启超对德国另一位与伯伦知理思想相似的学者波伦哈克的理论也极为认同。其实早在梁启超还在美国考察时,针对美国民主是“小共和国中复有小共和国”的特殊性,他就曾引用过波伦哈克的观点:“共和政体之要素有数端,而其最要者曰国境甚狭”。[22]波伦哈克认为共和政体只有在两种情况下能够成功:一是国土面积狭小、人口少,民族、宗教信仰单一;二是人民有自治传统。

概言之,伯伦知理和波伦哈克都认为,共和政体有很多优点,但不是放之四海皆准的政体模式,它在不同国家的成败与否,是由这个国家本身的社会政治传统习惯决定的,而不是单纯的模仿就能够学到的,“因于习惯而得共和政体者常安,因于革命而得共和政体者常危。”[23]这两位政治学家对共和政体的抨击,彻底动摇了梁启超革命共和的观念,也使他找到了与共和告别的理论根源。他完全认同他们的理论,再次对照中国的国情,国民性参差不齐,一部分国民没有成为国民的资格,人民毫无自治的基础,这些都是中国的最大弊端,如强行革命,非但不能实现真正的共和,反而会大乱,无异于自杀。因此他说:“我中国今日所最缺失而最急需者,在有机之统一与有力之秩序”,即中国最为需要的是强有力的主治者,也就是君主,相对而言人民的自由权利居于其后。这样,梁启超就用伯伦知理和波伦哈克的学说完全推翻了此前他所信仰的卢梭社会契约说,只有在有限君主立宪的政体下,才能有效调节中国国民素质低下和国民意志要求民主的矛盾,成为1903年以后梁启超新的国家观念。在这种新的国家观念的指引之下,他决然地放弃了共和,转而倡导“开明专制”:“呜呼!共和,共和,吾爱汝也,然不如爱其祖国;吾爱汝也,然不如爱其自由。”[24]这段充满感情的表白,道出了梁启超放弃共和的原因:不是不爱共和,而是共和不适合中国。伯伦知理和波伯哈克对梁启超产生的震撼之大,我们引用一段《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中的一段原文:“吾心醉共和政体也有年。国中爱国踸踔之士之一部分,其与吾相印契而心醉共和政体者,亦既有年。吾今读伯波两博士之所论,不禁冷水浇背。一旦失其所据,皇皇然不知何途之从而可也。如两博士之述,共和国民应有之资格,我同胞虽一不具,且历史上遗传性习,适与彼成反比例,此吾党所不能为讳者也。今吾强欲行之,无论其行而不至也,即至矣,吾将学法兰西乎?吾将学南美诸国乎?彼历史之告我者,抑何其森严而可畏也!岂惟历史,即理论,吾其能难逃耶?吾党之醉共和、梦共和、歌舞共和、尸祝共和,岂有他哉,为幸福耳,为自由耳。而熟意稽之历史,乃将不得幸福而得乱亡;征诸理论,乃将不得自由而得专制。然则吾于共和何求哉,何乐哉!吾乃自解曰:牺牲现在,以利方来,社会进化之大经也。吾尽吾对吾子孙之义务,吾今之苦痛,能无忍焉。而彼历史与理论之两巨灵,又从何而难会曰:南美诸邦,人之子孙。藏其自由铁卷于数十层硬石之下,谁敢定其出世之当为何日也。曰:法兰西自一七九三年献纳牺牲以后,直至一八七零年,始获飨焉、而所飨者,犹非其所期也。今以无量苦痛之代价,而市七十年以后未可得之自由,即幸得矣,而汝尔国更何在也?呜呼痛哉!吾十年来所醉、所梦、所歌舞、所尸祝之共和,竟绝我耶?吾与君别,吾涕滂沱。吾见吾之亲友者,而或将亦与君别,吾涕滂沱。吾见吾之亲友,昔为君之亲友,而遂颠倒失恋,不肯与君别者,吾涕滂沱。”[25]接连三句“吾涕滂沱”说明了他告别共和的不舍,1903以后的几年,梁启超发表的唯数不多的几篇政论性文章,都与中国的政治前途有关,他不再热情地颂扬革命,开始冷静地分析改良和共和的优劣。[26]这种转变使曾经一度领导国内思想界和舆论界的梁启超在那个时代年轻人心目中的地位一落千丈,后来自号“江南快剑”、也是南社的发起人之一的高旭读完《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后曾作诗讽刺梁启超说:“新相知乐敢嫌迟,醉倒共和却未痴。君涕滂沱分别日,正余情爱最浓时”。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很多学者在考察梁启超对西方政治理论接受过程中的自由权利做出了不同的理解。如首次提出渐变说的张灏先生就认为,梁启超接受了卢梭的民主思想并不意味着同时也接受他的自由主义概念,在梁看来,卢梭无疑是西方自由主义的最力倡导者,然而梁对卢梭思想的接受只是把它当作矫正传统专制主义和中国人奴性的最有效的办法,“在热切寻求医治中国人的沮丧情绪中,梁的兴趣显然是在卢梭自由主义思想的情感的感召力,而不在卢梭自由主义思想内容的完美”。与个人的自由权利相比,梁启超更重视“群”的概念,强调集体的自由,具体地说就是中国的国家权利。他在1902年的《新民说》中为个人的自由权利激烈呐喊,源于他将个人的权利视为国家权利的基本组成要素,“一私人之权利思想,积之即为一国家之权利思想”,也就是说梁启超并没有意识到个人的自由权利与国家权利也有对抗性的一面。基于这一思想,那么梁启超由民主共和向君主立宪的转变,就不能简单看作是由自由权利思想向国家权利思想的转变,他的自由、民权和国家权利思想一直就没有发生过改变,只是在1903年后内部的重点发生了转移。土屋英雄在《梁启超的“西洋”摄取与权利——自由论》中,也从权利和自由论的角度对梁的转变进行了深层次的探讨,他承认梁在辛亥革命前的理论变化是剧烈的,但他说这种变化不是原理性的和立场性的,即使梁启超在主张“破坏”和“革命”时期也没有把民主做为理论基础,他的所有变化都与“救国”这个命题是分不开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在1903年以前梁所赞同的卢梭的“个人自由权利”只是“个人的独立主义”,而1903年后接受的伯伦知理的“国家主义”其实也只是“救国主义”。综上,笔者认为对于梁启超在1903年之后的理论选择过程,有多种分析视角,单纯地对梁在不同阶段的那些评述性质的学案和学说进行个案研究,并不能完全表明他明确的政治态度,必须对他在同一时期的其它文章进行综合研究,作为对这些政治理论学说观点支持部分的佐证,如研究《卢梭学案》应该结合其后的《论政府与人民之权限》《国家思想变迁异同论》,《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与之前《新民说》《敬告我国国民》和《中国历史上革命之研究》等,找到其中的“变”与“不变”,才能找到一直贯穿于梁思想中的主导理论脉络。只是这个问题不在本书的讨论范畴之内,本书只是从梁启超对西方政治学说求索的过程中,对社会契约理论的接受和理解,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国民自由权利的价值判断,稍做探讨和分析。

1905年,著名的政论文章《开明专制论》以连载的方式在《新民丛报》上发表,在这篇文章里,梁启超运用孟德斯鸠和伯伦知理、波伦哈克等诸多西方政治学家的国家学说和进化论史观,对专制与非专制国家进行比较,他说中国人民无行使议会权利的能力,不具备共和国民的资格;中国政党不立,无行使议院政治的能力。中国的现实状况不仅不能实现民主共和,甚至连君主立宪也实现不了,最后他得出结论:中国适于开明专制。这种“开明专制”的构想是梁启超针对中国的现实量身构建出的新理论,它以“发达人民为目的”,煅练国民的共和程度,将作为未来中国实现君主立宪制的过渡阶段而存在。尽管此后不久梁启超便放弃了“开明专制”投身到了立宪运动中,但这篇文章中鲜明而系统的理论观点,可以认为是梁启超彻底放弃革命共和回归到立宪阵营的宣言

综上,笔者得出如下结论:梁启超在政治思想上的确是多变的,尤其在1898到1906年这八年间,由于政治生涯的急剧变迁而表现得最为激烈。不论如何变化,可以肯定的是梁启超的一生中有一点始终从未改变,那就是他强烈的爱国救国之心。他不断地向西方求索救国的理论,向国人输入世界先进的启蒙思想,他的言行始终保持与他理论接受过程的一致性,由发动维新改良到高呼破坏与革命,由激烈的革命共和再次回归到君主立宪,他从来不曾偏离过救亡图存的轨道,在对西方政治学说的比较、选择和接受的过程中,梁启超始终以政治时局的变化为依据不断地扬新弃旧,逐渐修正自身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路线,也正是这种修正中的“善变”,愈发使后人产生扑朔迷离之感。

【注释】

[1]霍布斯(1588—1679),英国早期著名的启蒙思想家,代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期间资产阶级上层利益,他提出“自然状态”和国家起源说,认为国家是人们为了遵守“自然法”而订立契约所形成的,是一部人造的机器人,反对君权神授,但主张君主专制。著有《论物体》《利维坦》《论人》《论社会》《对笛卡尔形而上学的沉思的第三组诘难》等,代表作是《利维坦》。

[2]梁启超:《霍布士学案》,《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六,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92页。

[3]斯宾诺莎(1632—1677),西方近代哲学史上重要的理性主义者。在哲学上,斯宾诺莎认为宇宙与上帝是合二为一的物质,上帝通过自然法则主宰世界,因此世界万事万物的发生都有其必然性,世界上只有上帝是拥有完全自由的,人的智慧也是上帝智慧的一部分,人可以去除外在的束缚,却永远无法获得自由意志。在伦理学上,斯宾诺莎认为,人一直处于受奴役的状态,因为人不可摆脱外因的影响,而只遵循上帝的法则,人们才能不再受制于这种影响,而获得相对的自由,也因此摆脱恐惧。主要著作有《几何伦理学》《神学政治论》和《政治论》。

[4]梁启超:《斯片挪莎学案》,《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六,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96—97页。

[5]梁启超:《卢梭学案》,《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六,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08页。

[6]同上,第105页。

[7]同上,第97页。

[8]梁启超:《卢梭学案》,《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六,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10页。

[9]梁启超:《新民说·论进步》,《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四,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62页。

[10]梁启超:《释革》,《新民丛报》26号,1902年12月14日。

[11]张朋园:《梁启超与清季革命》,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第107页。

[12][美]张灏著,葛夫平,崔志海译:《梁启超与中国思想的过渡(1890—1907)》,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69页。

[13]梁启超:《新中国未来记》,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页。

[14]梁启超:《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十,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6页。

[15][日]山田敬三:《围绕〈新中国未来记〉所见梁启超革命与变革的思想》,见狭间直树编:《梁启超·明治日本·西方》,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316页。

[16][美]张灏著,葛夫平,崔志海译:《梁启超与中国思想的过渡(1890—1907)》,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00页。

[17]丁文江,赵丰田:《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335—336页。

[18]同上,第336页。

[19]同上,第342页。

[20]张朋园:《梁启超与清季革命》,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第109页脚注。

[21]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三十四,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63页。

[22]梁启超:《新大陆游记》,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170页。

[23]梁启超:《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83页。

[24]梁启超:《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86页。

[25]梁启超:《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85—86页。

[26]如《论政治能力》论及了立宪党和革命党的关系和彼此应持的态度,《中国历史上革命之研究》阐明了梁本人对待革命和排满态度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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