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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甲挂胄别陇山

时间:2022-03-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披甲挂胄别陇山兵役制度随着国家形成而产生,因其政治制度和军事需要而变化。守京师一年称正卒,守边防一年称戍卒。隆德辖地除屯军外,设弓手以防盗贼。抽签时,团管区代表、当地民意机关代表、县长及所属乡镇长到场,由现役及龄男子亲自抽签。男子18岁至45岁均在编制之列。乡镇长须于4月15日前根据户籍无遗漏地报区公所,区公所于5月10日前呈报县政府。以乡镇为单位将19岁至35岁的国民兵共编成27个年队
披甲挂胄别陇山_文化隆德

披甲挂胄别陇山

兵役制度随着国家形成而产生,因其政治制度和军事需要而变化。历代各不相同。

夏、商、周时实行军民制。凡受田的成年男子,都要服兵役。平时耕种,战时出征。西周规定,每户出一人为正卒,准备出征,其余为羡卒,服预备兵役。春秋后期,选考勇士从军。战国时,各诸侯间进行兼并战争,开始实行征兵制度。秦汉实行征兵制度。秦始皇规定:17岁至60岁男子必须服兵役两年。守京师一年称正卒,守边防一年称戍卒。汉初规定从23岁起服兵役两年,一年在地方服役,学骑射,为正卒,一年守卫京师或屯田戍边称卫士或戍卒。汉武帝开始招募善骑射壮丁从军。

府兵制始于西魏,隋唐时逐渐完善。府兵制规定,男子20岁至60岁受田者,都要服兵役,兵甲食粮自行筹备,存放府库。平时务农,农隙训练,轮番守戍,战时点集。征战有功者,可得勋绶,战死者受抚恤。战争结束后,兵散于府,将归于朝。

宋实行募兵制。天子卫兵,守京师,备征戍,称禁军,从全国各地招募;守备各州厢兵从本州范围内招募;守卫边境的士兵从当地少数民族中招募;保卫乡土的乡兵,按户籍抽壮丁组成。德顺军并外寨的禁兵骑兵蕃落本陕西沿边乡兵中有骑者升充。步兵保捷,诏陕西沿边选保毅军充升。德顺军及外寨厢兵内总于侍卫司,多数是从泾原路招募的壮成军。蕃兵,为少数民族部落招募而成的边兵。熙宁八年(1075年)诏命李承之订蕃兵法。陕西路蕃兵,9丁以上取5,6取4,5取3,3取2,2取1。年20岁以上,手背刻字。元符二年(1099年),泾原路请罢蕃兵。德顺军招募新兵,按兵部兵样(木挺)定身长尺寸,阅走跃,试视力,然后试力气武艺。

宋定马政,德顺军置场购马,设购马官如同判,3年一任,立购马法规。后朝廷恐价高病民,令德顺军蕃落养马,但马匹质劣,亡失者又要受责,后诏令马及格者支五缣。

元明清时,主要实行世袭兵制。把士兵家列为军户,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世代服役,无男而终。

元统一中国,发民为卒,为汉军。每户出1人为独户军,2、3户出1人为正户军,其余为贴户军。隆德辖地除屯军外,设弓手以防盗贼。

明从京师至州县,设立卫所,征战时调卫所军将,战事结束,将缴印信,各归卫所。士兵分从征、归附、谪发、卫所,少数驻防,多数屯田,边郡有士兵,郡县有民壮。隆德世袭兵丁户117家。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定役巡检司马兵,于丁粮相应人户内佥点应役,一年更替。凡往来奸细、逃军、逃犯、私盐无引可疑之人,皆可捕执。正统二年(1437年),始募军余自愿者,陕西路得4200人。每人给布2匹,月粮4斗。宪宗成化八年(1472年),兵部疏呈陕西军务,言高桥、平凉多土达,善射敢战,请令总督王越选其众所服之人,令自招募,量受官职,免其徭役。次年,陕西御使马文升请置土达民兵。隆德土达军户185户,民壮35人。

清汉兵为绿营兵。1903年隆德始办团练。

中华民国初期,军阀割据,各自为政。一般都实行募兵制,即给从军者以薪饷,长期服役。民国初年,北洋陆军张凤刿树旗招兵,居隆德3个月,招乡民及过往客商120名,稍加操练,即开往平凉。民国6年(1917年),张兆钾以36营驻防陇东各县,招兵买马,补充军伍。民国16年(1927年)两次在隆德征兵500名,训练新操,服习新制,以参加北伐。民国22年(1933年)6月,国民政府颁布兵役法,实行征兵制,改现役适龄调查为常备兵适龄调查,凡男子18岁至45岁均在调查之列,并规定年满18岁至35岁为甲级壮丁,是常备兵征集的主要对象。36岁至45岁为乙级壮丁,供运输兵征集之用。

民国26~31年(1937~1942年)配赋征6410人,拔壮丁6719人。

民国33年(1944年)赋丁468名,马96匹,欠交壮丁203名。

以上历年征兵,多以抗日为名,民若稍有不悦,动辄以汉奸论,或以“破坏抗日”处罚。所征兵员在抗战中有名姓死亡43名,失踪519名。参加内战,“剿伐”红军死亡者98名,失踪者614名。1936年全县共有抗战军人4387人。

按规定,各村户每人摊交征属优待金1元,每亩出谷0.5公斤或贷金2角。出壮丁之家免交优待金。贫寒者每户享受优待金100元,小康者50元,均在出征前交本人亲收。所征兵员在部队多受苛遇。《甘肃兵役》杂志惊呼“衣食之苛待、医药卫生之疏忽,既所在多是。而对于兵役人员之信赏心罚,出征军人家属之优待、救济,更少所顾及。益使人民视应征为畏途。逃训、逃役之事层出不穷,贿纵、虐待之事复出不鲜”。

民国36年(1947年)执行甘肃省《兵役施行法》,抽丁服役。家有男丁,3丁抽1,5丁抽2。不足3丁者,用抽签办法,纳壮丁款雇丁代替。抽签时,团管区代表、当地民意机关代表、县长及所属乡镇长到场,由现役及龄男子亲自抽签。但抽签时多有舞弊,隆德县1947年5月至10月发生兵役案就有4起。军事科长王毓文为征兵受马占德等贿赂490万元,饬解送平凉团区讯办。8月2日,民控保长樊文受征兵不公,9月27日,民诉张玉善征兵舞弊,10月15日,民告王登赢征兵自私,饬师管区查办,无结果。

1946年7月,内战开始,国民党政府强行抓兵。军队官佐、要员、保长率兵警沿门强拉绳捆,以作炮灰。并趁机敲榨勒索,骚扰乡里。男丁青壮以至老少,多逃匿躲避,有的甚至自残身躯。被抓者逃跑,格杀勿论。民畏抓兵如虎。

1944年,蒋介石下令征集知识青年从军。县党部书记长郑崇德以利诱手段征集33名青年从军,至汉中编入206师,1944年复员。按蒋介石“精神永远联系在一起”的训示,复员前成立青年通讯组。

民国28年(1939年),隆德县调查编组常备兵。男子18岁至45岁均在编制之列。家长于每年4月1日至10日填具国民兵适龄呈报书,经保甲长签名报乡镇公所。乡镇长须于4月15日前根据户籍无遗漏地报区公所,区公所于5月10日前呈报县政府。

常务兵按地区编组。各乡镇按保甲组织编为乡队,保编为保队,甲编为甲班。以乡镇长为队长,保长为保队长,甲长为甲班长。另设乡镇保队,负责训练。并按出生年次编为年组。以甲的多少与毗邻关系,编为几个小队,以保的多少与毗邻关系编为几个分队,合分队编为中队。以乡镇为单位将19岁至35岁的国民兵共编成27个年队。

常备兵以县为单位组织兵团,隶属团管区司令部,由县长兼任团长。县国民兵团设政治指导室,派政训员1人,由副团长兼政治教员。

常务兵训练以保或乡为单位,由乡队长负责训练。课目以军事训练为主,以兵役及政治教育为辅。初次训练180小时,之后,实施集合训练。集合训练按年次编组,分基本、正规、复习等教育期。每期两个月,两年完成。经费由省政府统筹拨给。

为准备补充兵员,常务兵团设常备队。常备队有干部会,办理常备役干部的调查登记、召集、演习、服役等事项。常务兵团区队以下设后备队。各区每期至少编一个中队,以应地方服役。由常备队、自卫队、警察、保安团队退伍者编为第一预备队,由后备退伍者编为第二预备队。

民国33年(1944年)常备兵团甲级4505人,工级2348人,总计68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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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兵入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实行志愿兵役制。1950年10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发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中共平凉地委于1951年1月8日和5月2日两次发出扩军指示,隆德县由县委、宣传部、人民武装部、民政科、公安局、妇联等9个部门11人组成扩军委员会,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正副主任。县政府于5月9日召开三级干部会议,讨论动员参军的具体办法。全县青年争相报名,自愿报名2210人,经挑选550人光荣入伍,分别编入中国人民志愿军和平凉军分区独立营、平凉军分区警二团及平凉地区所属公安部队。

1955年7月,实行义务兵役制,1978年3月改义务兵役制为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1984年,确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凡年满18岁至22岁的男女公民,均有服兵役的义务。

1955年7月,隆德县开始预备役登记和预编工作。凡政治、体格符合规定的男性公民和具有专门技术的女性公民,编入第二类预备役;凡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役满1年以上,年龄在40岁以下者,编入第一类预备役,同时颁发预备役证。同年8月,对以往军队转业的各级干部,进行年龄、身体状况、军兵种、政治状况等全面调查登记。1958年上半年开始进行民兵和预备役合编工作,分两期完成。公社编中队,不足中队时编分队,生产队编分队或小队。小队人数一般5至15人,2至3个小队可编1个分队,2至3个分队可编1个中队。若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都不足5人时,基干与普通合编,但统计时二者须分开。

1964年对本年度复退军人进行登记,并编入预备役,全县29人。

“文化大革命”中,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中断。1980年8月《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暂行规定》公布后,正式恢复了一年一度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1980年以来,共有退伍军人15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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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射击训练

1981年以后,对确定服预备役的退伍军人填写《军人预备役登记卡片》,对免服预备役的退伍军人,在退伍军人证明书上盖“免服预备役”专用章。各机关单位、乡镇,每年6月30日将确定服预备役的退伍军人变动情况进行核对,对调出隆德县或犯罪逮捕判刑,剥夺政治权利者,消除登记,报县人民武装部。对县内范围调动者,注明去向。

1983年6月,隆德县组建固原地区预备役步兵第一团。组建过程中,其组织的预编、干部的预任、兵士的预定,做到预编对象、家庭和所在单位“三知道”。1983年6月23日召开建团大会,宁夏军区政委赵敏向预备役团授“固原地区预备役师步兵第一团”军旗。兰州军区、宁夏军区首长出席建团大会,会后举行了阅兵式,并进行了军事技术及战术表演。

1983年,预备役团编员2500人,增10%的预备数,实编2733人,占全县总人口162572人的1.7%。预备役团编4个营,20个连,5个专业技术分队,3个预备分队,团机关直属两个连。团部设于隆德县人民武装部。

1984年8月,全团扩编552人,共预编3285人。

1985年6月,对预备役团进行编制压缩与调整,新编3个营,21个连,6个直属专业分队。全县共编2891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2%。

1986年5月19日在人民武装部拨归地方建制的同时,预备役团调归银南地区组建。

1989年落实战时动员任务3014人,纳入兵役登记者8094人,符合兵役条件者4807人,确定预征对象196人。1990年,落实战时兵源任务3014人,纳入兵役登记者8298人,符合条件者5087人,确定预征对象225人。2000年以后,隆德县兵役登记、征兵工作一体化进行。兵役登记原则上与本人见面,并核对户口,做到不漏、不重、不错登。凡登记的对象由本单位根据本人身体、政治、家庭劳动力状况,依据《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提出应服兵役、免服兵役、不得服兵役、缓征对象、预征对象等初步意见,报请乡镇审批。确定的应服兵役人员称“应征公民”,填写并发给《兵役登记卡》,并按l∶4比例确定为年预征对象,填报花名册,上报武装部审批备案。隆德县订有《征兵工作细则》6章40条。

隆德县征兵截至1997年23年无退兵,截至1998年连续10年被自治区评为“廉洁征兵单位”。1994年7月,被国防部评为“廉洁征兵先进单位”。从1955年11月25日开始征集第一批义务兵,至2007年,共征集义务兵48次,征集义务兵员3809人,其中女兵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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