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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坚与程朱理学的区别在哪里?

时间:2022-03-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五节 明朝时期一、段坚及其醇儒理学段坚,字可久,号柏轩,又号容思,门人私谥文毅,甘肃兰州人,是理学河东学派的重要人物。段坚认为,理先于物质世界,圣贤的存在是因为理的存在在先,万事万物的存在必有在此之前的理。
明朝时期_甘肃省志·社会科学志(古代—1990年卷)

第五节 明朝时期

一、段坚及其醇儒理学

段坚(1419—1484),字可久,号柏轩,又号容思,门人私谥文毅,甘肃兰州人,是理学河东学派的重要人物。段坚于景泰六年(1455)应礼部试中进士;天顺三年(1459)出任山东福山知县;成化元年(1465)升任山东莱州知府;成化八年(1472)调任河南南阳知府;成化二十年(1484)卒。段坚的生平事迹和著作,主要收录在门人辑《段容思先生年谱纪略》里。

段坚从小家教甚严,“翁宿儒……以儒行授子孙,……教诏尤严”,使得段坚从小就立志成为“圣贤”。为官后,身体力行儒家的思想和行为准则,正统九年(1444),他作《应诏诣阙上书》,后又多次上书,皆旨在整吏治、肃宫禁、广言路、任贤良、取民心,但均未得皇帝重视。段坚尽力推崇儒家教化,早年曾教官家子弟读书,权谕遗孀守节。后在兰州五泉山开设“段坚别墅”,又在东关官园段家台建立“容思书院”,“日聚生徒讲习”。在山东莱州知府任上,他主持重修郡学、复刊《教民俗言》。在河南南阳知府任上,他建立了“志学书院”、“豫山书院”,重修“诸葛书院”,刊行《二程全书》以及宋人胡致堂的批判佛教的著作《崇正辩》,主持建立节义祠,表彰守节妇女。

段坚是理学河东学派的重要人物,推崇程朱理学。段坚认为,理先于物质世界,圣贤的存在是因为理的存在在先,万事万物的存在必有在此之前的理。天地万物包括圣人的存在,都因之于天理,不是以个人意志决定的,万物要接受理的主宰。于是他说:“天地未开辟,有天地必开辟之理;天地既开辟,有必生圣贤之理。何哉?生生之理,自不得而止之”;“天地之开辟,乃天理之不容己,天地之生圣人,乃天理之不容己也”。段坚主张,格物致知的途径即要穷理,其最高境界即为让自己的心与天理统一。他在《教民俗言序》中指出:“盖欲学者主敬以致知格物,知吾之心即天地之心,吾心之理即天地之理。”而在天顺四年的《上地震封事》中,他说:“臣窃思地乃至静之物,本不易动,而动变莫甚焉。原其所以,自二十四日至二十七日立春,阳气将欲发泄舒畅,而为阴气所抑,故有是变。以类而推,是必有善良为阴恶所抑制,郁其志而不得伸者,或生民利病,有欲言而惧罪及畏避阴谋小害,而不敢发者,此变异之大,朝廷不可不察者。”这里可以看出段坚与程朱理学的区别,即程朱理学认为,天地万物的本源是理,理通过气而派生万物,事物出现问题也只有通过气而在“理”上找寻解决办法。而段坚认为,“吾身可以参天地、赞化育”,只要加强自我修养,人心就一定可以和天理相通,天地的正气就可赋予人们。

段坚坚持了醇儒学派的道统,秉承理学的伦理观,即“存天理,灭人欲”。理学认为“人欲”为万恶之源,天理和人欲是绝对对立的,人欲的膨胀即天理的衰微,即如他言:“人欲肆则天理微”。但人欲又是人的本性,段坚认为只有用理学去匡正,才能挽救世道人心,就是要用礼教去“变化气质”,使人敬畏天理,不断反躬自问,探求理,实践理,如此就可“风俗美而人性复其初,礼让兴而当然之道尽”。

二、李梦阳及其文学复古

李梦阳(1473—1530),字献吉,号空同子,陕西庆阳(今甘肃庆阳)人。弘治七年中进士,官户部主事、员外郎、郎中、江西提学副使。为人刚正,以气节著称,曾因有名的弹劾外戚寿宁侯张鹤龄的疏文《上孝宗皇帝书稿》,以及为户部尚书韩文起草的弹劾宦官刘瑾等的疏文《代劾宦官状稿》和其他一些得罪权势的事情而三次下狱,多次遭打击。著有《空同集》六十六卷、《白鹿洞书院新志》八卷,《明史》有传。

李梦阳倡导文学复古运动。明朝进入弘治、正德年间,土地兼并严重,人民生活困苦不堪,农民起义时有发生,藩王叛乱、外族入侵时时威胁着明王朝的统治。但文学上则盛行以“三杨”(杨士奇、杨荣、杨溥)为代表的“台阁体”,这种文体多以应制、颂圣、应酬之类为题材,歌功颂德、粉饰太平。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李梦阳反对“台阁体”文风,倡导文必秦汉,诗必盛唐。形成了以他和何景明为首的“前七子”文学复古流派,发起了中国古代文学史上著名的文学复古运动,其要旨在于开展文风的转变,真情创作,以重现古代文学的活泼精神,从而达到“迥积衰、脱俗套”的作用。这次文学复古运动左右文坛达百年之久,直到万历三年“公安三袁”(袁宗道、袁宏道、袁中道)所倡导的“主真崇变”的反复古运动的兴起,文学复古运动才告结束。李梦阳的文学复古运动也有其局限,认为汉无骚、唐无赋、宋无诗,主张一点一滴都要遵循古法,从而使学古变为盲目复古,复古运动最终流为形式。

李梦阳强调诗歌的真情和以情致理的作用,他认为,“夫诗者,天地自然之音也”,“情者性之发也”。他还提出了“今真诗乃在民间”的观点,表明了他对现实的关怀。李梦阳的诗歌折射了社会的动荡、政治的黑暗、人民的苦难以及诗人的悲愤等,如“长安夺地塞巷陌”、“人心嗟怨入骨髓”、“黄河青海入狼烟,汉将胡兵杀气连”等诗句。李梦阳的诗承袭了杜诗风格,亦从汉魏乐府和民歌中汲收营养,具有“饶歌童谣之风”,如“嘈嘈鸣山泉,日日喷悲壑”。李梦阳诗歌用语工整、自然,善用叠字,特别是对自然之美的展示非常到位,如“隘地黄河吞渭水,炎天白雪压秦山”。雄奇豪放也是其诗歌的一大特色,《元夕》、《得家书寄兄歌》、《于公庙会王帅以其防秋北行》等具有浓厚现实主义风格的诗歌,给人以雄奇豪放、沉郁苍凉的气氛。李梦阳的散文内容充实,文笔隽永,具有简洁朴实的史家笔法。如《梅山先生墓志铭》的写法打破常规,不是对人直接而简单的称颂,而是通过具体生动的事情以及生活细节的描写来刻画和展现墓主的性格、人品,具有真实感和亲切感。李梦阳的辞赋共有三十五篇,大多是抒情的骚体赋,如《宣归赋》、《吊鹦鹉洲赋》,这些辞赋感情真挚,置情于理之上,抒发了诗人对现实的悲愤与不满,辞赋之中自然地流露出诗人的人格美。李梦阳的写景赋也很传神,如《泛彭蠡赋》,诗人神思飞动,气势博大,将湖水写得生动传神,给人一种大气和动感的美。

李梦阳不仅是甘肃历史上优秀的文学家,同时也是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很有影响力的人物,他所倡导的文学复古运动对扭转“台阁体”的不良文风起到了积极作用。李梦阳的文学成就也是可见的,他的诗歌、辞赋、散文无不透露出真挚情感和对现实的关怀,处处折射出诗人的人格美,这一切对当时乃至之后的文学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赵时春及其丢官治学

赵时春(1509—1566),字景仁,号浚谷,甘肃平凉红照壁沟人。祖上书香门第,耕读传家,文化底蕴深厚。赵时春年少时就非常喜欢读书,在父亲的教育和熏陶下,十四岁便应试中举,一举夺魁。惯例第二年应参加会试,但其父赵玉看过儿子的墨卷后,仔细琢磨了三天,劝阻赵时春说:“明年你还不能参加会试,再读四年书,也许希望更大。虽然如今你的文气已十分充沛,可你的文法着笔还有不少纰漏,不足以八面受敌。”赵时春接受父亲劝告,从此更加勤奋用功,在离府城平凉数十里的崆峒山找到一清静之处,与僧道为邻,结草木为伴,废寝忘食,不避寒暑,磨炼四载。平凉崆峒山上留有赵时春“读书台”遗址,成为今人拜谒旅游的景点。

四年后,即嘉靖五年(1526年),十八岁的赵时春参加了由礼部主持的会试,再次夺魁。惯例是会试第二年应行殿试,但嘉靖六年的这次殿试因“坐宫不理民事”的嘉靖皇帝所误而流产,赵时春因此无缘状元誉,被赐进士第而委屈戴上了会元帽,随即进入翰林院当庶吉士,是年七月授刑部主事,正六品。他一生在官位的时间不过十三年,从正六品的户部主事升至正四品的佥都御史,但他的政治生涯并非一帆风顺,三起三落,三次上疏,换得长达二十年的民间流放;第三次被起用,似是施展抱负之机,但兵败广武,落得“奉旨回籍听调”。赵时春的政治生涯就此画上了一个不圆满的句号。

赵时春从1544年回到平凉老家到1566年去世的十二年间,并未赋闲消磨时光,而于1560年撰成《平凉府通志》十三卷十一册,还留有文集十卷,诗集六卷,可谓洋洋大观。1580年,《赵浚谷文集》、《赵浚谷诗集》由吏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徐阶作序,儿子赵守严、女婿周钅监筹资出版。1566年,赵时春在家为两毛贼所害,享年五十七岁。

明代著名思想家李贽在其《续藏书》中以“佥都御史赵公”为题,对赵时春推崇备至,称颂有加:“赵公名时春,……为人严毅介特。与士大夫处,意有所不可,议论有所不合,必引绳按矩诘责之,不少贷。故贤者服其正,而在中人咸疾其太刚。……时春少读书,日记万余言。凡史载天文、地理、户口、钱谷多少之数,与寇戎蛮貊之诡性隐名,历历诵之无爽。所为文若诗,豪宕闳肆,伸纸行墨,滚滚而出,若不经意,而于古人之法度,靡所不合。说者以为有司马之长、李太白之风,不虚也!荆川唐公,于文士鲜所称许,尝有言曰:‘宋有欧苏,明有王赵’,其推崇若此,王为遵岩也。”(注:遵岩者,王慎中的别号,王字道思,号南江,别号遵岩居士,福建晋江人,明代散文家)李贽,明之斗士,非阿谀奉承之徒,此篇“佥都御史赵公”,言之不谬,概括了赵时春的一生,可谓“盖棺定论”,是为赵时春之人品学问、气节情操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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