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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不能去庙里面吗

时间:2022-03-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京族的禁忌习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这些禁忌至今仍为渔家遵守。京族认为80岁以上的
禁忌习俗_中国京族

第十节 禁忌习俗

禁忌本是古代人敬畏超自然力量或因为迷信观念而采取的消极防范措施,是人们为自身的功利目的而从心理上、言行上采取的自卫措施,是从鬼魂崇拜中产生的。它在古代社会生活中曾经起着法律一样的规范与制约作用。今天,许多禁忌随着人们对被禁物的神秘感和迷信观念的消除,已经逐渐消亡,但仍有不少禁忌遗留下来,并且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京族的禁忌习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产禁忌

京族渔猎作业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在生产和生活中的习俗、规矩和禁忌也是纷繁多样的。生产禁忌主要同渔业有关。由于生产力不发达,海上作业风险很大,为了保证出海安全,祈愿捕捞丰收,人们规定了一系列严格的禁忌。诸如渔网放在海滩上,忌人从上面跨过。晾置不用的渔具,要在旁边挂上一团荆棘以驱魔镇鬼。在缀织渔网时,忌来人问三道四。未经主人许可,旁人不得随便触碰或使用这些渔具。新造而尚未入水的竹筏,忌人坐在上面。胶新网忌别人走近观看和讲话,否则此网将捕不到鱼。渔箔里不许大小便。出海之前要在门外烧一堆火,将网从火上边抬过,取意“兴旺”。新竹筏也要经过这个仪式才能下海使用;特别在新竹筏装成后,要在路上或海边堆以融融热火,然后把竹筏从火上扛越而过,才能正式下水使用。在海上捕到第一网鱼时,必须将网中的几尾大鱼扔回海里,认为这么做是积善行德,会得到海龙王的庇佑,将来的收成才会得到保持。船头烧香敬神的地方不能坐。坐船忌双脚垂在船外或舱里。这些禁忌至今仍为渔家遵守。

有些禁忌与妇女有关。如一切网具,忌人在其上面跨过,特别严禁妇女跨越。抬网出海,下第一网时,忌碰见女人。拿鱼篮出门到渔箔去捕鱼时忌见女人。捞鱼钓鱼不准约妻子或有孕的女子一同去,否则鱼不上钩;稻谷开花时,妇女不能在稻田旁水沟里洗衣、剥麻皮。这些禁忌的设立与过去男子是渔业生产的主要劳动力、妇女地位低下有关。新中国成立后妇女也逐渐参加海上作业,这些专门针对妇女的禁忌也慢慢消失了。

二、社交、生活禁忌

在渔家做客,好客的京族人会给客人敬献他们认为的美食,忌推脱或吃不完,因为这是对主人的诚意不尊重的表示。吃完饭后忌讳把饭碗反扣过来(尤其是在船上做客的时候),因为这被认为是“翻船”的凶兆。汤匙不能倒置碗中,也不可顺着碗边拖过,因为这些拖、倒的行为,是“搁船”“翻船”的预兆。在烹饪方面,忌煮生鱼或焦饭,认为若这样当年会捕不到鱼。忌讳说饭烧焦了,因为“焦”与“礁”同音,怕触礁。在船上不要说“油”,把油称为“滑水”,因为“滑”有“顺当”“顺溜”“顺利”之意,而“油”与“游”同音,船破后人落水才要游。做菜不用煎炒的方法,因为煎炒意味着“无水头”,是出海无获的表示。在搬东西的时候,器物要拿起来,不可以拖着推着移动,因有“搁浅”之嫌。在船上移动灶具或网具时,必须用双手捧或二人抬,忌单手拖。

进山打柴带米出门时,忌讳把米粒掉落在地上,否则在山上就会出事。到了晚上,不到树林里吹口哨或唱歌,否则会被鬼怪摄去灵魂。建牛栏、鸡鸭栏要择吉日,不然家畜家禽会犯瘟病。平时吃新米不能让人看见,吃新甘蔗和新玉米不能让别人分享。吃完晚饭点灯后,忌讳别人来借钱。农历初一、十五忌讳别人进门借火或借盐,因为这意味着自家的财运要被扯走。

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这些社交、生活禁忌也已经被逐渐破除。

三、婚姻、生育禁忌

京族青年结婚,必须恪守同姓或五服内及姑表不许通婚的原则。一些人的婚姻由父母包办,家人先请算命先生测算两人的命相是否相合,相合者在算命后的七天内得看家中是否有家畜死亡或碗碟摔坏之类的事情发生,如没有则表明两人可以成婚。

迎亲时,途中如见亲人或村人,新娘要停下哭一阵子。如遇到水井,要停下来投些钱币,不能路过哈亭。如实在绕不开,则要给哈亭挂红布、放鞭炮,同时悄悄走开,不许唱歌,不许撑伞。婚礼两天内,新人严禁吃汤泡饭,因为这意味着“水淋米”,会招来大雨,使姻缘受损。

寡妇再嫁,则不能在前夫家里迎娶,必须到圩场、树林中等候男人来接。民间说法,寡妇如在前夫家里出嫁,会给前夫家里带来厄运,但山心岛属于例外,寡妇可以在家里出嫁,但是不许走正门,只能从旁门出去。

在生育方面京族也有诸多禁忌。孕妇居住的地方包括屋子内外,严禁动土、打地基,忌搬动家中的鲶汁缸,忌在孕妇房内墙上钉钉子,孕妇怀孕半年以上则忌在孕妇的房内剪东西。家人不能睡孕妇睡过的床,也禁止孕妇移动自己的床。孕妇不能进入哈亭参加“哈节”活动,不能吃腥味和刺激性的食物,认为此类食物能使胎盘增大,临产时会增加痛苦。

产前,接生婆还要测算出孕妇生产所坐的吉利方向,然后孕妇的衣服就要在这个方向晾晒。生下孩子后,其家人便在大门外挂一片渔网作为标记,旁人看了就不会贸然闯入。产妇坐月期间,外人入屋被认为是不吉利的,但孩子满月后拜访的第一人,则被看做是孩子的命中贵人。产后七天,孕妇才可外出,但不能到井边挑水,不能到厨房煮东西,以防冒犯灶君。坐月期间产妇及丈夫也不能去别人家,不能参加哈亭的活动。满月后产妇方可进行正常的劳动和生活。

四、丧葬禁忌

新中国成立前,老人弥留之际,家人就将其从床上移放到地面的新草席上,头朝左,脚朝右,不能倒置。认为老人在床上咽气,会对子孙不利。老人咽气后,子女及眷属须待法师查明当日无“重丧”之后,才可以哭丧举哀。给死者擦身用的水不能现去水井或河里提,必须用水缸里的水,并加柚叶煮一煮。洗尸水不能随便倒掉,而应用干净的瓶或罐装好,出殡后于深夜到树林中挖坑埋掉,以免别人踩到。死者所穿的衣服不能是棉布的,怕几年后捡骨骨骸色泽不亮,也不能穿别人的衣服,怕亡魂在阴间入不了神籍。死者的殓衣上要烧许多小洞,这样才能防野鬼抢夺。入殓前,请法师念咒作法,以驱赶棺材内外的各种灵邪,好让亡灵得到安宁。孝子还要给死者的头颈和脚踝处缠上两根小绳,以便将亡灵固定于棺内,不出来四处游荡。

丧事期间,丧家要请一些亲友,但气氛相当肃穆,就餐者不能谈笑嬉戏,更不能划拳或匆匆吃完离席。未出殡前孝子孝女等人还必须站着吃饭,而且不许用碗筷,也不许穿鞋袜。若是唱哈期间去世,丧家不能马上办理丧事,因为个人的白事不能冲撞全村的喜事。等“哈节”结束,才能将棺材下葬。

京族认为80岁以上的老人去世是“百年归老”,是白喜事,殡葬仪式比较隆重,恪守的禁忌也相对较少。

下葬后一般守孝一到两年。孝期未满不许办任何喜事,不得参加哈亭和祭祀娱乐,否则是对死者的不敬不孝。

京族有捡骨重葬的习俗,一般于葬后三年进行,忌葬后第十年进行。开棺日还必须选在重阳。骨骸不能见天日因此开棺时必撑伞在上。孝子不能亲自捡骨。重葬的地点非常重要,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幸福,因此要请风水先生择地,并择日重葬。

五、宗教信仰禁忌

京族过去除了主要信仰道教外,还有原始的万物有神观念。尤其崇拜海神、船神、风神,新渔网使用之前,必先到海边祭神,祈求海神保佑下海平安、丰收。如果海产失收,则要备上祭品到海边拜祭。

在建房中,恪守占卜择日的禁忌。不但注重房基的选择,在奠基和其后的一些工序中,也必须按择定的吉日进行。认为凡是不按照禁忌和规矩修建的房屋,人居住后要家破人亡,非常不吉利。建房时,必须使灶门口与屋门的方向一致,认为这样利于出海或耕作。

京族十分爱护森林,把森林称为“众营打”,即大家的山。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森林,尤其是海滩上的红树林,他们视为神树,连枯死的枝木也不能捡来当柴烧。乡约规定,随意砍伐森林的人,要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负担劳役等惩罚。平时人们不得在红树林中放牧、挖蟹,找泥丁时不得伤害红树林的树根。违反者不但要受惩罚,还要遭到人们的歧视。这些禁忌在某种意义上起到了保护环境的作用。

随着京族社会文化的进步和发展,京族的禁忌习俗亦正在发生变化,其中某些禁忌已经不像从前那么严格,有些甚至是消失了。

【注释】

[1]《京族简史》编写组:《京族简史》,民族出版社,2008年,第66页。

[2]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广西通志·民俗志》,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80页。

[3]韩肇明:《京族》,民族出版社,2005年,第41页。

[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广西通志·民俗志》,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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