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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帮扶基金会管理条例细则

时间:2022-03-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86~2005年,除1986年无灾情外,其它年份均有灾害。天津市捐赠衣物4.5万件。2003年4月28日,临夏州防雹作业人员培训会议在和政召开。1986~2005年,据观测记载的地震有6次,地震等级在2.7级以下,未造成灾害。
社会救济_和政县志(1986—2005)

第三节 社会救济

一、灾害

和政自然灾害频繁,主要有春旱、暴洪、冰雹、霜冻、病虫害等。1986~2005年,除1986年无灾情外,其它年份均有灾害。尤其是上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前期,雹灾连年发生,呈“10年10灾”之势,特别是南部沿山6乡(镇)连年连灾,群众因灾致贫。20年间,农作物成灾面积累计143.07万亩,粮食减产11566.2万公斤(不含2005年),因灾死亡2人、伤100人,死亡大牲畜23头、猪羊1794只,倒塌民房411间,毁损民房3970间。

二、救灾

1986~2005年,累计下拨发放救灾款1637.27万元、救灾粮3140.3万公斤、衣被等324795件,为601户受灾群众修建房屋1840间计资198.4万元,用于治病82.44万元。同时派出工作组组织群众生产自救,及时解决灾区群众缺吃、缺穿困难,因而灾区生产恢复较快,未发生疫病、人口外流等现象。

1991年6月特大雹灾发生后,县委、县政府紧急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和省、州扶贫单位投入救灾活动,捐款20628元、粮票3638斤、衣物5074件,下拨房屋维修款32500元、防虫款1400元、救灾款121817元(含捐款)。1995年1月21日,省委书记阎海旺带领省民政部门负责人专程来和政,深入灾区,了解情况,慰问群众,召开座谈会,就解决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是年5月,县上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师生开展灭鼠活动,灭鼠27.15万只,鼠害密度由原来每亩8~32只降至每亩1~7只。1996年,北京市民政局向和政灾区捐赠衣物8万件;汕头经纬集团捐赠印花布4500米,价值8万元;张掖地区捐赠衣物14000件,棉被1000条,面粉700袋;省广播电视局捐赠衣物795件,现金934元;州委党群机关捐赠衣物858件,现金12455元。1999年4月19日,省畜牧局党组书记陈扬受省委、省政府委托,来县检查指导抗旱减灾保粮增收工作。是年,农作物受持续干旱,7月11日又遭冰雹袭击,夏粮严重减产,缺粮面大,群众生活困难。县委、县政府动员43个单位干部职工捐助化肥25吨、穴播机5台、铺膜机4台、农药600公斤、籽种11050公斤、衣物306件、面粉231袋、现金24200元。天津市捐赠衣物4.5万件。2002年雹、洪灾后,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活动的通知》,全县干部职工捐款114235元、衣物2153件、面粉1097袋及输水管、喷雾器等(实物折价69510元);省红十字会捐助面粉500袋、新衣物500件(折价3.75万元);天津市捐助衣物3.89万件,州直机关捐赠衣物3420件。2003年4月28日,临夏州防雹作业人员培训会议在和政召开。9月23日,以省审计厅助理巡视员张鹏飞为组长的省政府抗灾救灾督察组来县督察抗灾救灾工作。

三、减灾

(一)防震

1991年2月,县上成立地震办公室,专司地震监测预报和防震减灾工作。地震办公室分别在县政府大院、县气象局、城关镇张家庄村3处设点,对地应力、土地电、水温、气压和20cm地温等项目进行微观观测;在县内设14个宏观哨所,122个行政村配备义务宏观观察员,为县防震救灾指挥部提供日常地震观测信息。1993年县政府制定《和政县地震应急预案》。1998年10月,《和政县城区抗震减灾规划》通过省地震局技术鉴定。1986~2005年,据观测记载的地震有6次,地震等级在2.7级以下,未造成灾害。

(二)防雹

雹灾是和政的主要自然灾害,年度灾害发生期长、次数多、危害大、损失重,且每年都不同程度发生。因而,县上不断加强防雹减灾工作,尽力减少灾害损失。1996年7月至2003年6月,先后在三十里铺镇大古台、新庄乡将台村、梁家寺乡友好村、买家集镇牙塘村大麦古山、吊滩乡大桦梁锅豁山建立5个高炮防雹作业点,建成高炮防雹减灾网络,县内95%以上的农作物在保护区内。每年4月底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组织人员和高炮进点作业,9月底至10月初结束作业,撤离炮点。每年为农业生产减少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

四、救济

(一)扶贫

1985年,县上成立扶贫领导小组,设立扶贫办公室,挂靠于县民政局。社会救济开始由单纯消极救济向既保障救济对象基本生活又帮助他们从根本上脱贫致富转变,即由“输血”救济变为“造血”扶贫。扶贫资金以低息贷款解决,国家的救济款物纳入扶贫渠道,扶贫成为社会救济的主要措施之一。

(二)民政救济

分定期救济和临时救济两种。农村定期救济对象多是鳏、寡、孤、独和社会困难户;临时救济对象则是一部分家庭人口多、劳力弱而生活难以自理的农户,或是因灾害等原因基本生活受到影响而需要给予救济的农户。所需资金从扶贫、救灾资金中统筹。此外,民政部门安排资金救济城乡社会定补对象,主要是:城市中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老残幼和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的城镇困难户;精简退职的老弱残职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的由民政部门给予救济补助的特殊对象。1986~2004年,城乡社会困难户享受定补共264人(次),累计补助69504元;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享受定补871人(次),累计补助290227元(这部分人是通常所谓百分之四十人员)。2005年,全县有社会特困定补对象9人,月定补标准285.3元;百分之四十救济对象41人,月补助标准3280元。

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和政从1999年7月1日开始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依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1999年7月审定保障对象28户55人,是年发放保障金25256元;2000年保障对象31户68人,年发放保障金41184元;2001年保障对象57户123人,年发放保障金45546元;2002年保障对象157户312人,年发放保障金112289元;2003年保障对象284户511人,年发放保障金29.88万元;2004年保障对象334户609人,年发放保障金41.3万元;2005年核定保障对象385户709人,其中在职职工30人,失业人员149人,“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瞻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4人,居民527人,年发放保障金58.33万元。是年,县民政部门对已保家庭重新进行核查,并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工作的通知》精神,将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104元调高到114元,普调10%,调标后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从63.8元提高到73.8元,月增保障金61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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