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措施

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措施

时间:2022-03-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各方力量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认识清晰、责任明确。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舆论监督体系完善,确保了各项制度实施的公平、公正。委员会同时要对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对那些违法、损害文化遗产的现象、行为积极地揭发举报,并进行媒体曝光
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措施_昆明市2008年年度社科规划课题成果选(上)

三、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措施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国外有许多经验,其中以日本、韩国、法国最为典型。

(一)日 本

日本自明治时期建立文物保护制度以来,逐步形成了国家、地方公共团体、所有者和国民共同保护文化遗产的良性格局。各方力量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认识清晰、责任明确。1950年日本政府颁布了《文化财保护法》,其中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无形文化遗产的范畴。

日本在文化财产保护法实施过程中,强调保护传统文化“持有者”的重要性,注重对“人”的关注。日本《文化财保护法》对传统文化持有者的认定对象主要包括个别认定、综合认定和保护团体认定三种形式:①个别认定指对于某个技艺传承者个人资格的认定;②综合认定指对那些具有多重文化事项的民俗活动的认定;③保护团体指对那些由一个以上文化财产持有者的集团的认定。其中,最有特色的是“人间国宝”认定。“人间国宝”是指被个别认定的重要无形文化财产的保持者,他们都是在工艺技术上或表演艺术上有“绝技”、“绝艺”、“绝活儿”的老艺人,其精湛技艺受到日本政府的正式肯定,列为传承保护的对象。一旦认定后,国家就会拨出可观的专项资金,录制“人间国宝”的艺术资料,保存其作品,资助他(她)传习技艺、培养传人,改善其生活和从艺条件。据了解,日本文化厅年度预算超过1000亿日元,其中10%被用来保护国内重要有形文化财产和重要无形文化财产,而每年为每位“人间国宝”提供的经济补助为200万日元。日本政府不但对“人间国宝”在经济上给予必要的补助,在税收等制度上也给予优惠,还给他们相当高的社会地位,以激励他们在工艺方面的创新和技艺方面的提高。由于“人间国宝”的作品有保留和升值价值,购买他们的作品就像购买古董,收藏价值非常高。正是这种尊崇和保护制度,使得日本传统的手工纸、手工伞、漆器、雕刻、陶瓷、织锦、和服、净琉璃等各种古老手工艺得以流传,并高水平地保留至今。

此外,法律还明确规定,文化财产持有者同时也应该是文化财产的传承人。如果文化财产的持有者将自己的技艺密不传人,那么,无论他的技术有多高,都不会被政府指定为“人间国宝”或“重要无形文化财产的持有人”。这一系列具有较强操作性措施的颁布实行,对无形文化财产的保护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几十年来,文化激励机制的推行,已经使日本许多工艺技术、表演艺术等门类在强有力的保护措施下从濒危到重生,再走向新的繁荣。

在保护文化财产的过程中,除国家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外,国家还十分强调各级地方政府、民间组织甚至个人的参与,并明确规定出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比如,日本建立了从县市到乡村覆盖全国的保护重要无形文化财产的专业协会,凝聚了千万民俗文化艺术的传人从事传承活动,对于这种无形民俗文化财产的传承工作,除国家给予必要的资助外,社会团体、地方政府也都给予一定的赞助。

日本还强调对文化遗产的活用,对文化财产不仅停留在简单的“保护”上,还要求充分发挥出文化财产的作用,即在妥善保管的同时,努力利用这些文化财富。比如,日本人十分珍视传统的手工业,在国内外不断举办工艺展,在公开展示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这些文化财产的认知作用和教育作用,使人们通过文化财产的活用,了解日本的历史和文化。

(二)韩 国

相对于日本的登录制度,韩国对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走的是立法保护与商业化和旅游化结合的道路。

韩国自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着力于传统民族、民间文化的搜集和整理,并于1962年制定了《韩国文化财保护法》。在韩国,文化财(文化遗产)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又根据其表述形式分为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历史、自然的知识和实践等,半个世纪以来,韩国已经陆续公布了100多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韩国文化财保护法》根据价值大小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不同等级,国家确定具有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将给予100%的经费保障;省、市确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给予50%经费保障,剩余由所在地区筹集资助。同时,《韩国文化财保护法》还规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者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韩国政府、社会团体、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都非常重视,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体制、奖惩办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韩国政府制定了金字塔式的文化传承人制度,最顶层被授予“保有者”的称号,他们是全国具有传统文化技能、民间文化艺能或者是掌握传统工艺制作、加工的最杰出的文化遗产传承人,这些文化遗产传承人无不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保护和财政支持,同时也受到社会大众的尊重。国家给予他们用于公演、展示会等各种活动以及用于研究、扩展技能、艺能的全部经费,同时政府还提供每人每月100万韩元的生活补助并提供一系列医疗保障制度,以保证他们衣食无忧。他们的才艺得到社会和政府的认可,使得其商业价值剧增,从而也带给当地政府、社会更多的经济回报,带动了经济发展,减轻了政府财政压力。“保有者”要履行每年举行国内外2次以上公演的任务,同时有义务将其技能或艺能传授给金字塔后两层(“助教”、“履休者”)人员,他们在“保有者”的带领下进行传统技能、艺能的研习,并在“保有者”不能承担义务或离世后继任。这个制度以师带徒,不但保证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延续性,还提供了不断丰富、完善民俗文化技能、艺能的条件。

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舆论监督体系完善,确保了各项制度实施的公平、公正。国家成立了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由来自大学、研究机构、文化团体的专职专家以及政府聘请的50多名非专家包括普通群众组成。由各省长、市长及国家文化财提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将交由他们论证,委员们将进行项目调研并撰写提交调查报告,通过审议后最终确立国家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确立的名录要公示1年,期间接受社会民众的监督并听取各方意见,如果没有被公众接受的项目将重新进行调研论证。所以,最终确立的国家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经过层层挑选、论证、研究、讨论并得到广泛认同的结果,具有极高的代表性。委员会同时要对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对那些违法、损害文化遗产的现象、行为积极地揭发举报,并进行媒体曝光。在这样的社会舆论和民众支持下,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得以不断健全,也更有利于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各项工作的开展。《韩国文化财保护法》以及各项保护措施经过40多年的上下推动,使得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全面保护和振兴,并使其在保护过程中得到了传承,进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步入了规范里程。可以说,法律的制定和具体制度的实施奠定了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

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进一步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融入了韩国商业社会在韩国地铁站的广告栏中,在外国游客服务中心里,在韩国产香烟的包装盒上,都可以看到韩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种宣传广告。表演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经常在各大宾馆为外国游客表演。此外,韩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韩国的旅游业紧密结合。通过现代观光旅游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这是韩国旅游文化产业开发的主要目标。多姿多彩的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吸引游客的重要旅游资源。像被国家指定为“重要无形文化财第13号”的江陵端午祭和祭日演出的假面戏年年在当地举办盛大的旅游活动,吸引了国内外百万人次参与和观光,使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巨大的文化产业,发展了当地的经济。为了吸引外来游客,那些被韩国指定为国家级文化财的表演者,被要求随时登台表演,每天都要忙着去不同的演出场地赶场。韩国的农乐乐团一天每隔一小时就要演出一场。久而久之,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有者”们的表演逐渐变成了纯商业性的演出。这种情况也引起了人们的担心,恐怕韩国传统文化表演将会失去它原有的文化意义和应有的价值。

(三)欧洲国家

1.法 国

法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制定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国家。1840年,法国颁布了《历史性建筑法案》,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关于保护文物的法律。法国在制定保护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法律迄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而且随着人们对保护工作意识的不断增强,保护工作的范围逐渐扩展。目前,法国有1.8万多个文化协会保护和展示历史文化遗产。全法国已划定了91个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保护区内的历史文化遗产达4万多处,有80万居民生活在其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的确立并不意味着将其封闭保护,法国政府采取让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敞开大门,使之成为人们了解民族历史与文化的窗口。

“文化遗产日”是法国人的首创。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末,所有博物馆向公众敞开大门,公立博物馆免门票,像卢浮宫、凯旋门等著名博物馆和历史古迹也在免费开放之列。私立博物馆门票减价,它们可以得到税收优惠。法国设立的“文化遗产日”极大地推动和促进了欧洲对历史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2.意大利

全世界大约4%的历史艺术品出自意大利。也有人说,整个意大利就是一件大文物。作为希腊文化重地、罗马文明的中心、天主教的核心、文艺复兴的策源地,意大利保存下来的各类历史文化遗产数不胜数。1996年,意大利当时还只有9处文化和自然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迄今意大利的世界遗产数目已发展到37处。

从1997年开始,意大利政府在每年5月份的最后一周举行“文化与遗产周”活动,意大利国家博物馆、艺术画廊、考古博物馆、文物古迹、著名别墅以及一些著名的建筑等所有国家级文化和自然遗产都免费对外开放。全国各地150个城市中数百座平时不对外开放的古迹,一律向公众开放。

除了自然和文化景观遗产之外,意大利政府也积极发展乡村生态旅游、美食文化旅游,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的发展。如意大利的西西里傀儡戏被UNESCO确立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来,情况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西西里傀儡戏形成于19世纪,随着娱乐方式的增多和电视的出现,此项技艺呈现了衰落的趋势。如今,意大利政府在抢救和保护西西里岛傀儡戏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在西西里岛的商店和地摊上到处都可以买到木偶,木偶已经成为西西里岛的著名纪念品,吸引着各方游客。

3.英 国

文化创意产业是英国目前仅次于金融的第二大产业。为了培养创意产业人才,英国文化协会联同英国教育部门重点抓好三个阶段的教育:①对幼儿园和小学的孩子,组织他们参观博物馆和文化遗址,启发他们对文化创意的兴趣;②对中学学生,主要培养他们对艺术的欣赏力和爱好,要求他们选学1~2门技艺,选修技艺多数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③对大学学生,重点培养艺术人才,从中发现创意文化新星,企业和公司及早介入创意人才的发掘和打造,并为其进行市场测试推广。

英国文化协会为此设立了创意产业分部,其中进行的一个项目是2007国际青年音乐企业家精选,挑选了12个国家的青年创意家,主要是音乐和平面设计方面的人才,对他们进行重点培养和全球市场推广。英国的创意产业主要依托伦敦众多的博物馆,如大英博物馆、维多利亚博物馆和阿尔贝特博物馆等,这些均堪称为世界文化遗产宝库的博物馆成为创作设计灵感的源泉。

4.荷 兰

荷兰弗里斯兰省政府非常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在法律上,政府是弗里斯兰省文化遗产的保护人。弗里斯兰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主要通过三个部门开展,一是弗里斯兰学术会,该会是弗里斯兰文化研究院,也是尼德兰皇家科学学会的一所分院;二是AFK,这是一家推广弗里斯兰语言文学的公益机构,受到弗省各级议会资助;三是弗里斯兰博物馆,主要从事文化遗产展览、展示。弗里斯兰省的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大部分来自城镇议会拨款;其次是申请省政府或欧盟的专项补助;作为文化遗址的项目,还可以申请荷兰遗址保护基金会和国家复原基金会的补助;荷兰伯姆哈德王子基金会是依靠国家彩票和私人馈赠建立的,它同样也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资助。此外,弗里斯兰省还建立了许多民间团体组织,通过志愿者捐款、组织活动收取入场费、出售艺术品及手工艺品、征集礼品和遗赠物等渠道筹集经费,捐赠给城乡文化遗产单位。为了保存、传承文化遗产,当地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在古镇、古村落建立了各类专题博物馆,这些博物馆均由私人收藏家捐赠展品,有工匠现场演示传统工艺制作,政府文博部门进行管理经营,博物馆对外售票一般为4~5欧元。古镇的建筑都是受保护的文物,其住户大都从事旅游、休闲行业,包括制作手工产品。

总而言之,日本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世界范围内的文化遗产保护有着深远的影响和巨大的贡献,特别是《文化财保护法》的颁布对后来整个国际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法规的制定,对于人们观念的更新,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日本《文化财保护法》公布之前,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对于本国的无形文化遗产给予特别关注。日本将文化财富按有形和无形来划分的做法,至今被联合国在文化遗产划分上采用。在这种文化遗产理念的影响下,1955年,日本开始了以工艺技术和戏剧、音乐等古典表演艺术为对象的“重要无形文化财富”及民间艺人的指定工作,首创了“人间国宝”保护体制。这些举措在抢救和保护无形文化遗产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被UNESCO大力推广,并被纳入“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的整体框架中。到目前为止,这个体制已在日本之外的韩国(1964年)、泰国(1985年)、菲律宾(1994年)和法国(1994年)得到了推广和建立。从1996年开始,UNESCO还在首尔、威尼斯、东京、马尼拉等地举办了数次“人间国宝保护体制国际培训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韩国在借鉴日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验基础上,完善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舆论监督体系,同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文化产业结合起来,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而欧洲各国则更重视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的作用,鼓励个人、民间组织开设博物馆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的结合也做了积极的探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