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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证据观

时间:2022-07-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英国证据法新的证据观,以及需要证据的新意识,在许多方面呈现出来。比如,重证据的英国法律在 17 世纪末就已初具现代形式。从 17 世纪末起,在英国的诉讼中,法官在决定是什么构成证据方面丧失了自由处理权,而且在一切起诉书上,都应用相同的证据条例。证据和巫术消除对巫术的错觉,新的证据观可能是主要推动力。

但是,在对人类的研究上,如同对物质自然界的研究一样,17 世纪的欧洲人满足于怀疑论的并不普遍。他们并没有为一种纯粹否定、怀疑的情绪所左右,尽管这种怀疑、否定态度是重要而又有益的。在统称为人文科学的学科上,如同在纯理论科学一样,他们要求的不是怀疑,而是理解。他们需要新的方法来区分真伪,需要能够获得某种程度的确信无疑的一种新办法。而且,在欧洲还崛起一种科学的世界观(如果按照它的通常意义理解),它体现在新的证据观上。所谓证据,是指能让人相信某一事物是真的,或是起码比证据不足的另一事物要真一些。因此,如果没有证据就贸然相信可算是思想简单或是思想不合乎道理的话,那么先撷取证据而后相信,在某种程度上就可说是科学思维,或者起码是信赖和应用人的智力了。

英国证据法新的证据观,以及需要证据的新意识,在许多方面呈现出来。最为明显的一个方面是在法律上。比如,重证据的英国法律在 17 世纪末就已初具现代形式。以往,人们长期相信,罪行越是残暴,审判定罪时就越无需证据;认为必须如此,才能使社会上更为恐怖的犯罪行为杜绝。从 17 世纪末起,在英国的诉讼中,法官在决定是什么构成证据方面丧失了自由处理权,而且在一切起诉书上,都应用相同的证据条例。主要的诘问听来总是千篇一律——某某行为(无论多么残暴)是发生过或是没有发生过?纯粹是传闻的证据,长期以来就受到模棱两可的怀疑,1650 年后则被明确地排除出法庭了。1696 年以后,连被指控犯下重罪的犯人也准予律师辩护。

证据和巫术消除对巫术的错觉,新的证据观可能是主要推动力。使巫术那样可信、那样怕人的原因是,许多人供认自己是女巫,承认自己对邻居弄神作鬼,施展邪术符咒。这样的招供,许多或多半是在严刑拷打下逼出来的。改革者强烈认为,靠逼供取得的供词不是证据;受刑的人为了免受无法忍受的皮肉痛苦,会什么都说,因此任何这样的供词都提供不出令人相信女巫的丝毫根据。对自动招出来的供词和有些人竟炫耀她们具有妖魔能力的大话,要注意的是,这些胡言呓语往往是出自今天称为歇斯底里大发作或患有精神病的人之口。渐渐,人们视女巫为自我哄骗的人,不再把她们的看法当作证据。但必须补充一句的是,除了英国之外,在其余地区,凡是法官认为被告有罪的刑事案件,都照旧采用合法的刑讯逼供,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 18 世纪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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