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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人员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应受的处罚

时间:2022-04-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进城务工人员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应受的处罚进城务工人员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应受的处罚全国各大城市均有相关规定:1.对无《婚育证》的,责令其限期补办,并可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进城务工人员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应受的处罚

进城务工人员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应受的处罚

全国各大城市均有相关规定:

1.对无《婚育证》的,责令其限期补办,并可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2.对伪造、涂改、转让、转借或者以欺骗手段骗取《婚育证》,以及不按规定办理《婚育证》变更登记、不按期进行孕情检查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3.对无生育计划证明怀孕的,责令其在1个月内补办证明;逾期仍无证明的,由区、县计划生育主管机关提请公安、劳动、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暂扣其本人及其配偶的《暂住证》和营业执照,待取得所需证明后发还。

4.对非婚生育或者超计划生育的,收取社会抚育费;情节严重的,由区、县计划生育主管机关提请公安、劳动、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吊销其本人及其配偶的《暂住证》和营业执照,并责令限期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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