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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垃圾分类情况

时间:2022-11-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15年,市分减联办发布《上海市2015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和《上海市2015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考核工作方案》,对“绿色账户”激励机制的推广提出明确要求,并发布《关于推进2015年绿色账户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对拓展绿色账户范围、细化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拓展资源募集渠道、落实检查监督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2015年4月,住建部等五部委发文确定了将北京市东城区、房山区、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省邯郸市等26个城市(区)作为第一批示范城市(区),并要求各示范城市(区)要理顺体制机制,健全再生资源、有毒有害垃圾回收系统;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激励机制,加大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力度;因地制宜,细化垃圾分类的方式,重点解决厨余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处理问题。

综合26个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2015年的分类示范工作可知,目前26个城市(区)均已启动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工作,各城市(区)总体上按“大分流、小分类”的模式推进垃圾分类,大分流主要是针对建筑装潢垃圾、大件垃圾和餐饮垃圾等,小分类主要分为“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餐厨垃圾(湿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26个示范城市(区)中,有16个城市(区)采用了以上的四分类标准,剩余的10个城市(区)均采用三分类标准,其中有6个未要求厨余垃圾单独分类,还有部分城市(区)未要求有毒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单独分类。大部分示范城市(区)都建立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小组,由分管的副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类工作的具体推进部门仍由市容环卫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工作主要从源头、转运、末端全流程的基础设施配置、规章制度建立、源头分类宣传三方面入手推动,采取的激励措施主要为针对可回收物分类的积分和奖品兑换,部分城市(区)将垃圾分类纳入精神文明评选标准,激励公众参与。经过一年的示范推进,各城市(区)在垃圾分类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不少经验,但总体来讲,除了北京、上海、广州等沿海城市,内陆各示范城市(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重点工作还在分类基础设施设备的配置、收运处体系的建立和源头的分类宣传阶段,基础设施设备配置主要处于分类垃圾桶、分类标示标牌的配置阶段,源头的宣传激励方式主要为在试点区域分发垃圾袋、垃圾桶和举行垃圾分类专场活动。

下面就示范城市(区)中比较有特色的一些经验进行介绍,供其他城市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时借鉴和学习。

3.2.1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苏州经验”

1.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管理机制

苏州市首先成立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成立苏州市再生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再投”)负责网络体系建设的具体实施主体,由苏州市供销合作总社负责管理。市政府2009年、2013年两次下发《关于转发苏州市废旧收购业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初步建立废品收购业整治的工作机制,并于2010年、2013年分别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府〔2010〕124号)、《关于苏州城区废旧商品回收网点清理整治和规范管理的实施方案》(苏府办〔2013〕190号),进一步明确了苏州市再生资源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管理体制和优惠措施。

2.规范社区回收网络体系,创新社区回收网络模式

针对目前废品回收业从业企业和人员量大、证照不全等问题,苏再投通过新建、改建或整合有证照的废品回收企业,通过统一服装、安全指标等措施,初步形成了规范化的社区回收网络体系。从形式上分为固定网点和流动收废车两类,从管理上分为直管承包网点、加盟网点和挂牌网点3类,不同的管理模式享受不同的政策。针对固定回收网点建设困难的现状,实行了固定、流动、在线“三位一体”的社区回收网络模式,以“962030”热线、www.962030.com为平台,以流动回收车为媒介,以中心分拣站为节点,企业和居民通过拨打电话或登录网站,提交上门收废信息,调度中心与“在线收废”平台实时对接,形成订单后分配给相应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接到订单后预约回收时间,上门回收可回收物,充分实现“在试点范围内,社区居民通过电话就能放心出售可回收物”。

3.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在建立社区回收网络的同时,开展中心分拣站和产业园区建设,构建起由社区回收点、初级加工分拣站和集散交易加工中心3个层次组成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基本流程为:居民向各类收购网点和社会流动游商交售家庭废旧物资,收购网点和流动游商以合适的价格转售给中间商或回收公司,收集后的废品进入分拣站后打包,运输至集散交易加工中心进行加工和交易,转运给下游厂家,由企业生产、制造成商品流入市场。

中心分拣站占地约10亩,全部采用单层钢结构方式建设,并配套员工生活辅助用房,以产废量较大的废塑料、废纸、废金属3个品种作为主要经营方向,积极吸收、整合、兼并原有非法废品收购站业务。项目运营后重点负责社区回收网点“日清日结”职能以及相应区域机关、学校、企业等产废单位的回收工作,具备分类、初步加工、包装、储存、装卸、运输等基本功能。产业园区占地面积约228亩,共有4个加工车间、1个仓库,水陆两通,具备回收、加工、储存、科研、交易5项功能。

3.2.2 “绿色账户”正向激励机制推进垃圾分类、群众参与的“上海模式”

1.以“绿色账户”为载体,以“互联网+”的形式推进垃圾分类正向激励机制

“绿色账户”是鼓励和引导市民正确履行垃圾分类管理法规、参加日常生活中的干湿垃圾分类,基于信息化管理系统记录市民参与行为情况、存放垃圾分类奖励积分的电子账户。是上海市推进垃圾分类、群众参与的“上海模式”的主要内容,通过“分类可积分,积分可兑换,兑换可获益”的基本路径,逐步吸引更多居民主动、正确地参与垃圾分类。居民只要申办并开通“绿色账户”并正确对垃圾进行分类,即可获得若干积分奖励;这些绿色积分可以兑换包括个人(集体)荣誉、社会公益服务、商业服务等各方面的权益、实物或优惠服务。

自2011年起,上海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连续5年被纳入“市政府实事工程”,并成立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多部门联合推进落实垃圾分类工作。2013年起,上海开始探索垃圾分类推广的“上海模式”,将“绿色账户”作为正向激励的载体,试点垃圾分类正向激励机制,并在试点中不断深化“绿色账户”激励机制,建立了《绿色账户激励机制积分产生及消纳规则》《绿色账户激励机制试点工作数据管理规范》《绿色账户激励机制试点设备管理规范》《绿色账户激励机制试点工作培训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规范化推进“绿色账户”激励机制。2015年,市分减联办发布《上海市2015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和《上海市2015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考核工作方案》,对“绿色账户”激励机制的推广提出明确要求,并发布《关于推进2015年绿色账户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对拓展绿色账户范围、细化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拓展资源募集渠道、落实检查监督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2.引入第三方企业,建立“前台推进社会化、平台建设科学化、后台保障市场化”的“绿色账户”组织体系和运作模式

“绿色账户”按照“前台操作、平台对接、后台支撑”的组织体系和运作框架开展工作,具备激励、平台、窗口和载体四大功能。“绿色账户”的工作团队由作为行业指导的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作为管理主体的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公司为实施代表)和作为平台支撑的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以及作为“绿色账户”推进实施单位的各区县文明办、绿化市容局构成。并于2015年成立了由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等企业出资的上海惠众绿色公益发展促进中心,作为“绿色账户”的活动载体和实施平台,由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其日常管理和运行。该中心的功能定位为:一是募集各类社会资源,丰富绿色账户兑换渠道;二是为绿色账户平台维护提供长期团队和技术支撑;三是为绿色账户平台的市民积分兑换提供后台服务保障。

“绿色账户”的前台、平台和后台这“三台”的具体运作模式为:前台是“绿色账户”与市民交流互动的窗口,通过落实“绿色账户”工作职责,组织街道、居委环卫负责人、物业管理人员、志愿者、保洁员面向市民宣传“绿色账户”,普及分类知识,发放绿色积分,指导积分兑换;平台是市民需求和管理服务对接的纽带,主要通过构建由门户网站、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组成的上海“绿色账户”网络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积分查询兑换,完成积分的采集与管理、数据的分析与评价,为组织保障提供方向和依据;后台是提供积分兑换和服务保障的支撑。主要依托市区两级政府的财政保障,社会资源的募集及市场服务的提供,官方及民间荣誉的授予等渠道,为积分的消纳提供保障。

现阶段,“绿色账户”主要依靠政府财政补贴维持运行,保证物质兑换;后期,将逐渐引入第三方企业进入“绿色账户”平台,缓解政府财政压力,提高社会参与积极性;最终,将完全由市场主导“绿色账户”运行维护,政府主要扮演监管调控角色。

3.拓展“绿色账户”覆盖范围,提升“绿色账户”的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强化公众垃圾分类意识

上海市按照“整区域推进”原则,各区选择条件成熟的街道、镇或集中住宅区推广“绿色账户”激励机制,落实责任分解和任务分配。目前,“绿色账户”激励机制推进居民参与干湿分类已在全市达成共识。截至2015年年底,“绿色账户”机制覆盖逾105万户居民,发出绿色账户卡约85万张,持卡用户超80%,累计积分近3亿分。“绿色账户”官网(见图3-1)上线后累计点击量超过130万人次。

图3-1 “绿色账户”官网

3.2.3 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的“广州经验”

1.明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处理低值可回收物

2015年2月,广州出台《广州市购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管理试行办法》,明确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企业购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同时明确了“低值可回收物”的定义:指本身具有一定循环利用价值,在垃圾投放过程中容易混入其他类生活垃圾,单纯依靠市场调节难以有效回收处理,需要经过规模化回收处理才能够重新获得循环使用价值的废玻璃类、废木质类、废软包装类、废塑料类等固体废物。

2.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工作机制

根据《广州市购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配套制定低值可回收物目录及相关配套政策,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承接企业名录库,并印制低值可回收物纸质转移联单,组织低值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项目试点对接,完善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网络,目前已在广州市白云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等通过新建、场地和环境升级改造、技术改造等方式,建设了低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处理中心7个、分拣中心3个。

广州市的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工作机制已基本建立,具体运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政府与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企业签订服务购买合同。

第二步,回收处理企业通过向居民购买或者自行二次分拣等方式回收低值可回收物,并通过“联单”方式记录回收处理量。

第三步,废管中心根据结算平台相关程序按月向承接主体支付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费。当年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费单价与上年生活垃圾处理费用综合单价相同。

3.低值可回收物处理工作初现成效

广州全市2015年回收处理各类再生资源约250万吨,其中废纸约80万吨、废塑料约50万吨,低值的废玻璃、废木质、废塑料(袋)等约7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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