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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开发土地资源评价

时间:2022-11-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即在对待开发土地资源进行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分析不同地块针对具体用途所具有的潜在生产能力。待开发土地资源评价应以资源类型为基础,选择具体影响待开发土地资源质量的较稳定的自然要素进行评价。

4.4.3 待开发土地资源评价

待开发土地资源评价是在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对影响土地生产能力的主要自然性状(气候、土壤、地貌、地形、水文、植被等)和社会经济条件进行分析、评估,鉴定土地对于某种特定用途的适宜性和限制性,从而确定待开发土地资源的适宜用途、开发潜力及开发目标和开发利用的价值,为开发规划提供科学的依据。

待开发土地资源的适宜性评价。条件具备的,应对待开发土地资源进行适宜性评价。对已完成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地区,可直接利用已有成果,并把各图斑的适宜用途注记到土地后备资源分布图上。

待开发土地资源利用潜力分析。即在对待开发土地资源进行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分析不同地块针对具体用途所具有的潜在生产能力。分析方法有土地评价法、对比分析法等。

主导因素与综合分析相结合是待开发土地资源评价的基本方法,即在评价待开发土地资源时,对气候、地形、土壤、植被、水文和地质等自然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研究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找出影响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待开发土地资源的主导因素,并对其进行重点评价。待开发土地资源评价应以资源类型为基础,选择具体影响待开发土地资源质量的较稳定的自然要素进行评价。

如以宜农荒地为例,其质量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项。

1.侵蚀程度

一般条件下已发生沟蚀的荒地不宜于农作物种植利用,但种植经济林木,土壤侵蚀程度可以适当放宽标准。

2.坡度

它是侵蚀的潜在危险和影响机械化、水利化的主要因素。一般坡度<3°时无明显的侵蚀发生;坡度在3°~7°有发生较强侵蚀的危险;坡度>7°时不仅土壤侵蚀较严重,而且农机作业也受到影响。

3.土层厚度

宜农荒地的土层厚度一般不宜薄于50厘米,土层小于30厘米的荒地不宜列为宜农荒地。

4.土壤质地

土壤质地指土质粗细及其排列层次。特别是50厘米以内的土壤质地,影响荒地土壤肥力、耕性、水热状况及灌溉、排水、洗盐的效果,是评价荒地的重要因子。通常将土壤质地分为黏、壤、砂、砾四类。一般来讲,壤质为佳,砂质、砾质最差。砾石含量>15%时,对耕作影响明显。

5.水文与排水条件

地表积水及其排泄条件是评价泛滥地、沼泽地的主要因素,其中地表积水时间、有无排水出路和改良措施的难易程度是评价的重要内容。

6.微地形起伏程度

微地形空间变异对畦灌性能影响显著。在同一微地形起伏幅度下微地形起伏位置空间分布差异对畦灌及其性能有重要影响。

7.温度条件

通常用日均气温>10℃的积温年平均值来表示。一般小麦生长发育要求的>10℃的最低积温为1 500~1 600℃,将其定为一般地区宜农荒地热量指标的下限;它是在青藏高原和我国最东北地区选择宜农荒地的主要因素。

8.水分条件

降水和灌溉水源保证程度,是干旱、半干旱地区荒地评价的主要因素。大部分地区把多年平均降水量400 mm作为旱作的临界降水量。在干旱、半干旱地区进行荒地评价时,首先要考虑无灌溉条件、无灌溉可能的荒地不宜列为宜农荒地。

待开发土地的等级划分是评价的核心。同一等级的待开发土地资源适合使用的适宜程度、生产潜力和开发难易程度大致相同。如对于宜农荒地,根据评价因素可将宜农荒地分为一、二、三等。

一等宜农荒地质量好或较好,农业利用无限制或少限制,可不采取改良措施或略采取改良措施,垦后易建成稳产高产农田,利用正常,对其本身及邻近土地不会产生不良的后果。

二等宜农荒地质量中等,农业利用受到一定限制,需要采取一定的改良措施或保护措施,才能开垦利用。

三等宜农荒地质量差,农业利用受到很大限制或肥力很低,改良困难,需要采取复杂的工程措施,才能开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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