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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的生态适宜性分析

时间:2022-11-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城市土地生态适宜性分析,就是从生态学角度,根据城市各项建设的生态学需求,分析城市土地质量的供给能否满足需求,给出城市土地质量能够满足生态学需求的程度上的评价。如针对风景旅游功能土地进行生态适宜性分析。例如在城市土地生态适宜性分析中可以选取坡度、地貌、水资源、大气污染影响、水污染影响、土地利用现状和交通便利程度等七个自然、社会经济因素。

六、城市土地的生态适宜性分析

城市土地生态适宜性分析,就是从生态学角度,根据城市各项建设的生态学需求,分析城市土地质量的供给能否满足需求,给出城市土地质量能够满足生态学需求的程度上的评价。由此可见,城市土地的生态适宜性分析,是以生态学原理为理论基础,从保护和建设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的观点出发来认识城市土地利用对城市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制定城市生态规划、协调城市中人地矛盾、土地生态矛盾以及各种土地之间矛盾的基础。

由于城市各项建设(功能土地)对生态学的需求有所差异,故在分析评价时应有针对性。只有通过对城市各项建设的生态适宜性进行综合分析和优化,才可得出城市生态系统的最佳土地功能组织,这是因为通过城市各功能土地生态适宜性分析后提出的土地利用方式,可以使相近功能的土地增强相互联系、共同提高生态位和正效应,同时使得功能相互排斥的不同土地减弱相互干扰,降低负效应,从而取得优化布局的效果,构建和谐的城市生态环境。

根据城市各种功能土地对生态学需求的差异性和一致性,在分析评价时可主要考虑城市建设两大方面,即城市的生活和生产功能土地,着重分析城市生活居住土地的生态适宜性和城市工业生产土地的生态适宜性。对具有特殊自然生态环境特征和社会经济环境特征的城市,也可针对特殊的功能土地来进行生态适宜性分析。如针对风景旅游功能土地进行生态适宜性分析。通过上述几种功能土地的生态适宜性分析,可以找出哪些土地能够满足哪项建设(生活居住、工业生产、风景旅游等)的生态需求以及满足程度,从而为土地利用的优化提供依据。

城市土地生态适宜性分析,首先在城市自然生态因素和城市土地结构的分析基础上确定生态适宜性分析因子(土地质量的影响因子);然后进行生态因子的量化处理(单因子评价);最后在单因子评价的基础上对生态适宜性进行综合评价,给出城市土地生态适宜程度的地域差异,其主要环节如下。

(一)生态因子的确定

根据城市土地的生态需求,选取对城市各项土地有共性影响且影响较大的生态因子作为生态适宜性分析的评价因子。例如在城市土地生态适宜性分析中可以选取坡度、地貌、水资源、大气污染影响、水污染影响、土地利用现状和交通便利程度等七个自然、社会经济因素。又如土地生态适宜性评价中,针对城市工业土地和城市居住土地,可以选取主要的生态因子,前者包括人工与自然特征、气象因子(风向)、大气环境质量和土地利用开发度四项指标,后者包括环境噪声、绿化覆盖面积、大气环境质量指数和土地利用开发度等四项指标。

(二)基础资料的网格化处理(评价单元的确定)

将所收集到的各种生态因子的基础资料准确、全面、系统清晰地展绘在底图上(即编制单项生态因子图),并用一定大小的格网去分割底图。

(三)网格生态因子的量化处理(单因子评价)

首先将所选的生态因子进行等级划分并赋值(给分)。然后将每个网格单元的生态因子信息按等级(给分)以数值形式表现出来,数值的大小与该生态因子对某一功能土地的生态适宜程度成正比,赋值区间可为0~9。

(四)生态因子适应性权值确定

每个生态因子对城市某一功能用地的影响程度是有差异的,在综合评价时可用加权方法加以考虑。各因子对各功能用地的适宜性权值可以采用专家咨询——层次分析法(A HP法)确定。

(五)生态适宜性综合评价

一般可以采取直接叠加法和加权复叠法。

在城市土地生态适宜性分析中采用综合评价方法,可将评价结果根据适宜性值划分为5个级别,即很不适宜、不适宜、基本适宜、适宜和很适宜,并表示在图上,即可得到相应功能土地的生态适宜性评价图。进而综合各单位目标功能土地的生态适宜性评价结果,结合城市土地生态规划的指标和土地结构调整意见,制定出城市建成区土地生态规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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