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②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11.8.3 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
1.发包方式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实行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
(1)招标发包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评标,实行综合评定。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
(2)直接发包
下列建设工程的勘查、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直接发包:
①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②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③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的勘查、设计。
2.承发包模式
①发包方可以将整个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发包给一个勘察、设计单位;也可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分别发包给几个勘察、设计单位。
②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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