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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斯特山地用地条件的局限

时间:2022-11-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山地城市建设用地的不足与山地地形复杂破碎,是制约山地城市形态扩展的普遍存在的不利因素,对于乌江流域而言,岩溶地貌中的用地条件更凸显了山地城市形态扩展的局限性。此外,由于喀斯特山地碳酸盐地质环境的土地适宜性较一般山地土地适宜性敏感,因此这种地质环境对城市形态的内在功能结构也有深刻的影响。

5.4.1 喀斯特山地用地条件的局限

山地城市建设用地的不足与山地地形复杂破碎,是制约山地城市形态扩展的普遍存在的不利因素,对于乌江流域而言,岩溶地貌中的用地条件更凸显了山地城市形态扩展的局限性。

在乌江流域,几乎所有的城市建设都存在城市用地扩展与农业用地争地、城市布局分散的问题,城市形态与结构也因此显得过于拥挤或松散。许多城市中心城区并不大,但发展受到限制,需跨江或越山发展新区形成副中心,甚至分散发展形成组团式结构。根据对各县级以上城市的资料分析,即使像思南、沿河、务川、石阡、武隆这样的小县城,也普遍存在城市建设用地的紧缺严重制约城市进一步发展的问题。重庆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院“彭水县总体规划”课题组对彭水县城面临的城市形态扩展问题,描述得很清楚,彭水县城市正处于结构形态拓展的历史关口,旧城人口密度高,设施陈旧滞后,重要公建无拓展余地,新职能的公建更是无容身之地,严重影响城市的发展:人均居住用地明显偏低,导致生活质量下降;城市部分建设沿过境公路向外蔓延,由于缺乏统一、科学合理的建设引导,存在着设施不配套,与过境交通双向干扰,城市形象欠佳等一系列问题。

实际上,城市的社会经济活动总是处在城市的集聚力与扩散力的交织影响之中,从城市集聚经济的角度来分析,笔者认为,山地城市的合理规模一般会小于同级的平原城市。原因是,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展,城市聚集力的下降和扩散力上升的态势都会比平原城市明显(图5.11)。这样造成的结果是山地城市很容易遇到发展门槛。到底是否应当跨越门槛发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对于普通的小城镇而言,发展的余地并不大,在有限的地域内工业、商业、居住等各项功能混杂布置对城市功能结构尚无太大妨碍,城市环境的问题并不一定十分突出,但是,对于流域内大中城市而言,用地条件的局限所造成拥挤、混乱,以及过高的人口、工业密度将会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必须进行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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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1 城市规模与聚集力、扩散力的关系

以贵阳为例,贵阳市云岩、南明两区的面积分别仅有67.5km2和89.1km2,其中坡度较陡的山地丘陵面积分别占云岩、南明两区面积的81.8%和55.6%,而适合做城市建设用地的盆谷地及缓丘面积分别只有12.3km2和39.6km2,仅占城区总面积的33.1%。贵阳中心城区人口密度极高,1995年已达2.77万人/km2,另外,由于贵阳工业用地面积占据了中心城区的19.2%,且城市形态被局限在山间小盆地当中,不能正常地扩展,工业污染严重,城市热岛效应、浊岛效应因此非常明显。据观测,贵阳城中心区夏季日均气温比市郊乌当等地高0.6℃~2℃,月均降尘在7.0~14.4t/km2,比市郊高2倍以上[18]

此外,由于喀斯特山地碳酸盐地质环境的土地适宜性较一般山地土地适宜性敏感,因此这种地质环境对城市形态的内在功能结构也有深刻的影响。喀斯特地质地貌类型复杂,易诱发地质灾害,造成在城市地域的不同区段内,土地的适宜性差异很大,对城市工业、交通线路、大型建筑和居住区等不同功能区的选址和空间布局也有明显的影响,这是制约乌江流域城市形态扩展的又一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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