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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修及改善

时间:2022-11-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路面磨光时宜采用刻槽机对路面板重新刻槽,槽深宜为3mm~5mm,槽宽宜为3mm~5mm,缝距宜为10mm~20mm。

8.7.1 路面翻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路面翻修应根据路段检测评价报告确定翻修等级和标准,再进行专项设计;

——新旧水泥混凝土板交接处应设传力杆,损坏的拉杆应进行修复;

——旧板凿除时,不得造成相邻板块破损、错位,应保留原有拉杆;

——基层损坏或强度不足时,宜采用不低于C15混凝土补强。补强层顶面标高应与原基层顶面标高相同;

——混凝土路面板接缝处的基层上宜涂刷一道宽200mm的沥青带;

——路面材料应根据通车时间要求选用,并应进行配合比设计。

8.7.2 路面改善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泥混凝土路面出现较大面积的磨光、起皮、剥落、露骨等病害,应及时安排大、中修工程以修复表面功能;

——城市次干、支路可采用表面处理、稀浆封层或加铺沥青磨耗层修复;

——路面磨光时宜采用刻槽机对路面板重新刻槽,槽深宜为3mm~5mm,槽宽宜为3mm~5mm,缝距宜为10mm~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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