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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民生改善状况

时间:2022-03-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浙江稳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面实现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率先制定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率先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率先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实施意见。浙江在全国率先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浙江民生改善状况_2010浙江省人口普查重点课题及优秀论文集

二、浙江民生改善状况

民生问题,涉及面广,衣、食、住、行;就业、就学、医疗保障、文化体育、公共安全等。改革开放前,由于经济等客观条件所限,民生工作主要是解决温饱问题。改革开放后特别是最近十年,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城乡居民收入逐步提高,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民生问题为各级政府所关注、所重视,呈逐年改善的良好态势。

1.公共财政民生投入逐年增加

2011年,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3842.6亿元,比2010年增长19.9%,其中,用于民生的财政支出总量为2690亿元,增长25.6%,高于同期地方财政收入增速(20.8%)和财政支出增速,增速比上年提高3.0个百分点,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等支出逐年增加。“十一五”期间,财政支出连续五年增量的2/3以上用于民生。2011年,民生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为74.7%,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其中,杭州(77.2%)、嘉兴(77.7%)、金华(78.7%)、绍兴(76.5%)、温州(78.0%)市均高于全省的平均水平;人均民生支出4924元,比上年增长25.2%。2011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8亿元,比2006年增长2.3倍,年均增长27.0%;教育支出751.4亿元,增长1.4倍,年均增长19.3%;医疗卫生支出279.0亿元,增长2.2倍,年均增长25.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38.4亿元,增长1.7倍,年均增长21.6%。

表2.1 浙江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006—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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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浙江统计年鉴—2009、2012。

2.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消费水平不断提升

据城乡住户抽样调查资料,2011年,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71元,是2000年的3.34倍,比2006年增长69.6%,五年年均增长11.1%,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7.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连续11年居全国31个省(市、区)第3位,省区第1位。2011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071元,是2000年的3.07倍,比2006年增长78.2%,五年年均增长12.2%,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8.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水平自1985年开始已连续27年居全国各省区首位。2011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87.3%。浙江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437元,是2000年的2.91倍,比2006年增长53.1%,五年年均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5.4%;比全国平均水平15161元高5276元,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从上年的第4位跃居第3位。2000年以来,浙江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在实行“家电下乡”等扩大内需政策措施刺激下和收入持续增长的保障下,消费与收入同步增长。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644元,是2000年的2.98倍,比2006年增加3175元,五年年均增长10.0%。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34.3%和35.5%,比2000年下降4.6和5.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生活更加宽裕富足,城乡居民本外币储蓄存款余额由2006年的10801.7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21093.6亿元,2011年达到23945亿元,人均储蓄(按常住人口计算)从21298元增加到38729元,2011年为43832元。

表2.2 浙江城乡居民人均收入(2000—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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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浙江统计年鉴2012。

3.就业增加,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进入21世纪,浙江实施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加强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镇失业人员的就业工作。据“六普”资料,2010年,全省16岁及以上人口的就业率为96.9%,失业率为3.1%。2011年,浙江常住人口中从业人口达到3674.1万人,比2000年增加948.0万人;近五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2%以上,居全国前列;城镇登记失业率2011年为3.12%,是“十一五”以来的最低值,低于2000年的3.4%和2006年的3.5%。城镇“零就业家庭”基本消除。加快完善了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和工资协商调解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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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1997—2011年浙江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参保人数大幅增加,社会保险水平不断提高。浙江稳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面实现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率先制定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率先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率先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实施意见。2011年,全省企业养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822万、1514万、1611万、981万、980万人,比2006年分别增加858万、784万、1007万、475万、597万人,且呈增长趋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312.5万人,参保率超过90%,有585万人领取基础养老金;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即征即保”;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06万人。2010年,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270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水平居全国前列,为1595元/月。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97.5%,比2006年提高11.5个百分点;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84.6元,比2006年提高5.3倍。全省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平均为63.4%,比2006年提高31.7个百分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均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浙江在全国率先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2011年,全省共有在册低保对象70.2万人,比2006年增加7.3万人,其中城镇8.8万人,农村(含五保)61.4万人,平均保障标准为城镇441.24元/月人、农村307.09元/月人,分别比2006年增长82.8%和105.2%。医疗救助即时结报全面实施,各市、县(市、区)已实现即时救助,2011年各级共安排医疗救助资金5.3亿元,支出6.5亿元,救助困难群众81.9万人次,资助困难群众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23.1万人。

表2.3 2006—2011年社会保险参保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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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浙江统计年鉴2012。

4.城乡居住条件继续改善

在房价高企的大背景下,住房问题成为影响居民“衣食住行”的重点问题,更是温家宝总理这届政府下决心解决的问题。近年来,浙江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解决居民住房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快推进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实施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多种保障形式,为满足社会不同阶层的住房需求提供保障。至2010年底,全省已经解决59.2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其中,廉租房累计实施户数比率为18.3%,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制度稳步推进,2010年当年参加公积金制度的人数增长13.1%,增幅比上年提高6.2个百分点。在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比重较高的浙江,能实现这样的公积金制度推进速度,实属不易。

据“六普”资料,2010年,全省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8平方米及以下的居民有188.3万户,占全省家庭户的9.99%;9—19平方米的335.3万户,占17.8%;20—29平方米的303.3万户,占16.1%;30—39平方米的251.6万户,占13.3%;40—49平方米的206.1万户,占10.9%;50—59平方米的133.8万户,占7.1%;60—69平方米的125.3万户,占6.6%;70及以上的341.8万户,占18.1%(见表2.4)。

表2.4 2010年浙江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的家庭户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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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六普”资料。

另据城乡住户抽样调查资料,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不断增加(见表2.5)。城镇人均住房面积,1985年为11.07平方米(使用面积),1990年为13.55平方米。随着城镇住房分配制度改革深化和住宅商品房比率不断提高,城镇人均住房面积稳步增加,2000年达到19.87平方米,2007为34.74平方米(始改为建筑面积),2011年为36.85平方米,比2007年增加2.11平方米。由于农村住房有生产储存、生活用途和结构、质量等因素,人均住房面积一直大于城镇,1985年为22.08平方米,1990年为29.26平方米,2000年达到46.42平方米,2011年达60.8平方米。随着浙江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拆迁改造等工程建设成效的取得,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提高。

表2.5 全省城乡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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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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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浙江统计年鉴2012.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006年及以前为使用面积。

5.教育均衡优先发展

群众受教育程度稳步提高,全省率先实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1990年为99.3%,2000年达到99.9%,2004年以来维持在99.99%的水平。2011年,十五年教育普及率达到97.6%,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47%,分别比2006年提高2.5和11个百分点。成人教育形式多样。同时,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新建改造宿舍和食堂、培训教师,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爱心营养餐等,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2010年,城乡生均教育事业费比例为100∶95.3(城市∶农村),农村投入比率比上年提高4.2个百分点。城乡设备均衡度比例为100∶94.7(城市∶农村),农村投入比率比上年提高6.3百分点。据“六普”资料,6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57年,比2000年“五普”时提高1.08年,浙江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表2.6 1990—2011年普通中学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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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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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浙江统计年鉴2012。

6.群众安全感稳步上升

“平安浙江”建设深入人心。各级政府平安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平安村(社区)”“平安校园”“平安渔场”“平安家庭”“平安出行”等一系列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人民群众平安意识普遍增强,和谐理念深入人心,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平稳上升。从2004年的92.33%提高到2011年的96.08%,已连续8年超过九成,被认为是最具安全感的省份之一;社会治安综合管控有力,治安保障、防范措施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强化,电子实时监控等设备在治安重点区域广泛应用,居民区等治安重点场所民警、巡防队员或保安常态化巡逻。

2011年,在对“您认为您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状况如何?”问题的调查中,被调查者选择“很好或较好”的占87.3%。在对“您认为今年您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状况与上年相比怎么样?”的调查中,选择“有明显好转或有好转”的占65.0%。调查结果显示,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被调查者感觉“很安全”“安全”和“基本安全”的比重分别为39.71%、36.77%和19.6%,三项合计占被调查者总数的96.08%,说明全省有96.08%的群众对当前的社会安全环境是基本满意的,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学校周围”“铁路、车站、码头”“大企业(工厂、矿山等)周边”“公共场所(商场、影剧院等)”等治安问题突出区域治安情况较好,分别有79.5%、61.2%、61.4%和65.2%的被调查者认为上述场所的治安秩序是“好”的。

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和维护,推动农村“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2010年,食品(生产环节)和药品抽样合格率分别为94.1%和98.3%,均维持在较高水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良好。

7.弱势人群保障取得进展

弱势人群的保障工作,是各级政府所关注民生问题的重点工作之一。弱势人群保障工作不断改进,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全覆盖。完善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政策,先后4次启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2010年补贴2.1亿元,惠及321万人次。2011年,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每人每月标准分别达到441.24元和307.09元,全省城镇“三无”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率分别为99.6%和97.3%。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监测调查显示,2011年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5298元,比上年增长2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8.4%,分别高出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4和8.9个百分点,低收入农户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差距从2009年的1∶2.76、2010年的1∶2.67,下降到2011年的1∶2.47,收入差距逐步缩小。

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残疾人民生政策体系,继续推进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2010年末,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惠及26.5万名残疾人,覆盖率为23.1%,重度残疾人托(安)养率为70.6%,分别比上年提高4.4个百分点和20.8个百分点。据省残疾人联合会、省统计局组织开展的残疾人状况和小康实现程度监测结果显示,2010年全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达到71.9%,比上年提高3.9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5个百分点。

8.浙江近几年民生指数与评价情况

按照时任省长的要求,省统计局研究制定了浙江省民生指数编制方案,于2007年开始编制全省和11市的民生指数,进行评价分析,内部发布并得到各级政府的认可。2009年开始,民生指数正式对社会发布,是全国首个发布民生指数的省份(1)

(1)民生评价总体结果。2008—2010年,全省民生综合指数分别为94.9、94.1、93.7。其中,民生改善进程指数为114.1、111.4、111.8(以上年度为基期)。以2007年为基期,民生改善进程指数为142.0。但民生改善工作的实际推进成果与民生满意度之间还有一定的差距。随着人民群众对民生工程的感知度越来越高,对政府工作期望值也越来越高,致使民生调查满意度不高且不稳定。2008—2010年,民生调查满意度分别为66.0、68.2和66.5,2010年民生满意度低于2009年,略高于2008年,并影响民生综合指数的提高(见图2.2)。

(2)民生改善状况。从民生改善十大方面看(见表2.7),三年来,保障性住房和弱势人群保障等两个方面推进速度较快,居前2位,年均增速在20%以上;文化体育和公共安全推进速度相对较慢,居后2位,年均增速在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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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 浙江省民生评价各项指数

表2.7 全省十大方面民生改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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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2010年度就业与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弱势人群保障三个方面有指标调整,在一定程度上与往年存在不可比因素。

(3)11个市民生评价总体情况。从2010年综合指数看(见表2.8),杭州、宁波和嘉兴市,民生综合指数居全省前3位,与上年相比,嘉兴和金华市民生改善成效较为明显,嘉兴市取代舟山市进入第一阵营;舟山、湖州、绍兴和金华市,分别居4—7位,处于全省中游水平,与上年相比,金华市取代衢州市进入第二阵营;台州市、丽水市、衢州市和温州市分别居后4位。各市之间差距有所缩小,2010年综合指数最高的杭州市(96.2)和最低的温州市和衢州市(并列86.3)相差9.9个点,比上年缩小2.6个点,差异系数为0.037,比上年缩小0.005个点。若仅从客观指标民生评价结果看,排位基本相似,排在前3位的同样也是杭州市、宁波市和嘉兴市,排在末3位的是温州市、丽水市和衢州市。客观指标民生评价指数最高的杭州市(116.7)和最低的衢州市(99.3)相差17.4个点,11市之间差异系数为0.051。民生满意度调查结果,各市差异相对较小,最高的丽水市(70.4)和最低的温州市(62.2)相差8.2个点,11市之间差异系数为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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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3 全省十大方面民生改善进程

1.公共财政民生投入 2.收入分配与公平 3.就业与社会保障 4.教育均衡发展 5.医疗与健康

6.文化与体育 7.人居环境与环境保护 8.公共安全 9.保障性住房 10.弱势人群保障

以2010年全省改善水平(100)和改善进程(111.76)为基点,11市中民生改善水平较高且改善进程较快的有杭州、宁波、嘉兴、绍兴和舟山市;改善水平较低但改善进程较快的有温州、金华和台州市;改善水平较高但改善进程相对较慢的有湖州市;改善水平低且改善进程也相对较慢的有衢州和丽水市。

表2.8 2010年11市民生评价各项指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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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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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市民生改善进程以自身上一年水平为基准;各市民生改善水平以2010年全省水平为基准;民生调查满意度为2010年度问卷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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