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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延期的处理

时间:2022-11-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不论何种情况,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包人提出延期申请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何时审批的意见并告知承包人;否则,可能引起承包人的误解。因此,在工程进展的所有时间里,都应始终有一个有效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否则,发生延期事件,将无法对照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也就无法审批。②考虑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作持续时间延长值后,重新计算网络计划的工期为131天,故应批准的工期应为26天,而不是30天。

9.3 工程延期的处理

当工期拖延非承包商原因引起时,如果承包商提出延期申请,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计算和审核,给予承包人延长工期的权利。当然,如果采用赶工更合理,且承包人也同意赶工,监理工程师也可通过与项目法人、承包人协商,由项目法人支付额外的赶工费用,使工程项目按原竣工工期完工。

9.3.1 工程延期的申请与审批

图9-1所示为FIDIC条款规定的承包人延期申请与监理工程师的审批程序。

1.承包人如何申请延期

根据FIDIC合同条款第44.2条规定,承包人在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情况下,应在发生此类事件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申请,并向项目法人递交延期申请的副本,才真正具有延期申请的资格;否则,监理工程师将不予考虑。这就是说除非承包人要求延期,否则监理工程师不必考虑延期。不过,作为监理工程师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即使承包人未提出延期申请,监理工程师也有权给予延期(如延期是由项目法人造成的,而这种延误又肯定会影响整个工程的按期完成)。

承包人在递交了延期申请后,还应在28天内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他时间内详细地列出认为有权要求延期的具体情况、证据、记录、网络进度计划图、工程照片等。

假如所发生的延期事件具有连续影响性,且承包人不能按FIDIC合同条款的第44.2所规定的28天内提交详细情况,则承包人应在以不超过28天的时间间隔向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法人(副本)提交分阶段的情况报告,并在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提交最终的详细的情况报告,以便监理工程师研究审批此事件的延期申请,作出延期决定。

2.监理工程师批准延期申请

(1)审查的主要内容。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延期申请后,应指示现场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监理人员作好资料的记录,并检查监理组织内部有无影响工程延期的情况(如迟作测试,未及时处理承包人的有关来函等),然后对承包人的延期申请和详细的补充情况资料及证据进行细致的研究。主要应考虑的内容有:

①此延期事件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索赔条件,如前述的任何形式的额外或附加工程、天气异常恶劣等;

②延期事件是否会影响整个项目的按期完工;

③延期事件是否发生在施工进度计划中的关键线路上;

④延期申请所报的情况、证据、资料是否准确、符合实际等。

(2)延期审批期限。

监理工程师对延期申请的批准时间一般是不受限制的,可以在事件发生后就审查批准,也可以采用事后追溯的办法批准,即在工程项目完成时才决定。但是,不论何种情况,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包人提出延期申请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何时审批的意见并告知承包人;否则,可能引起承包人的误解。要注意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延期申请未作答复而被迫加快工程进度,进而要求支付加班费用和费用索赔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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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1 延期申请与审批程序图

对于事后追溯批准的办法,为了避免其他索赔的产生,监理工程师可以根据初审,与项目法人协商,给承包人一个暂定的延期时间。对于连续发生的延期事件,监理工程师可在承包人提交最后一次延期申请(即延期事件结束后28天内)以后进行批准。

(3)延期审批的关键。

承包人的延期申请能够成立并获得批准的条件是:

①延期事件的发生是真实的,并有证据证明;

②延期事件产生的原因,是在承包人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之外,且符合合同规定的延期索赔条款;

③延期事件是发生在已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上;

④承包人在28天内(或尽可能提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了工期索赔的申请;

⑤计算正确、合理。

上述五条中,只有同时满足前四条,延期申请才能成立。至于时间的计算,监理工程师可以根据自己的记录资料,作出公正合理的计算。

3.工期索赔所必需的证据

(1)提出合同条款的法律论证部分,以证实自己提出索赔要求的法律依据。

(2)提出原合同协议工期应延长的时间数,以说明自己应获得的展延工期。

证据对索赔工作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单纯的一个文字叙述报告和亏损表,没有必需的证据,是肯定无效的。根据国际承包工程的经验,在施工过程中应始终做好资料的积累工作,建立完善的资料记录制度,认真系统地积累合同、施工进度、质量及财务收支资料。对于要发生索赔的一些工作项目,从准备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起,就要有目的地搜集证据资料,寻找合同依据,系统地对工地现场拍照,妥善保管开支收据,有意识地为索赔文件积累所必要的证据。

(3)在工程索赔工作中,一般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资料。对某些特殊的索赔项目,除下述证据资料外,还要准备专门的证据。

①施工记录方面:

ⅰ.施工日志;

ⅱ.施工检查员的报告;

ⅲ.逐月分项施工纪要;

ⅳ.施工工长的日报;

ⅴ.每日工时记录;

ⅵ.同监理工程师的往来通信及文件;

ⅶ.施工进展及特殊问题的照片;

ⅷ.会议记录或纪要;

ⅸ.施工图纸;

ⅹ.同监理工程师或项目法人的电话记录;

img125.投标时的施工进度计划;

img126.修正后的施工进度计划;

img127.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img128.施工设备使用记录;

img129.施工材料使用记录;

img130.工地气候记录等。

②财务记录方面:

ⅰ.施工进度款支付申请单;

ⅱ.工人劳动计时卡;

ⅲ.工人分布记录;

ⅳ.工人工资单;

ⅴ.材料、设备、配件等的采购单;

ⅵ.付款收据;

ⅶ.收款单据;

ⅷ.标书中财务部分的章节;

ⅸ.工地的施工预算;

ⅹ.工地开支报告;

img131.会计日报表;

img132.会计总账;

img133.批准的财务报告

img134.会计来往信件及文件;

img135.通用货币汇率变化表。

上述的所有资料,承包人、监理工程师、项目法人都应经常地、系统地积累,以备索赔的急需。在报送索赔报告文件时,仅摘取直接论证的部分,并尽可能利用图表对比的方式并附有关的照片,使其一目了然、有说服力。同时,要根据索赔内容,查找上述资料范围以外的证据。例如,在要求延长工期时,应补充气象、水文各类资料,进行对比,以论证自然条件对工期的严重影响等。索赔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方面的证据资料,除索赔人的论证外,最好附有注册会计师或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以证明财务方面证据的正确性。

9.3.2 工程延期的计算

延期索赔的工期计算是一项十分复杂的问题,目前也没有一定的数学计算公式,这主要是由于工程的进展情况千变万化、错综复杂,具有单一性、不可重复性。因此,在延期索赔的工期计算中不可能千篇一律。本书主要介绍延期索赔计算的一些基本原则。

(1)延期的时间。

延期的时间必须是影响到整个建设项目,而不是某一单体工程或某一分包单位所承包的工程。

例如,某承包人在航道整治中的防护墙施工时,在中间有一段土地未及时征用,项目法人与监理工程师为解决这个问题花费了30天的时间,承包人要求同意延期30天。但监理工程师在停工一天后,即指示承包人转移到另一个施工地点作业。承包人共有四个施工队,影响施工的仅一个队。对此问题现分析如下:

①停工的发生仅是承包人的一个施工队,不是整个承包人和整个建设项目,因此延期的工期不应是30天,如不考虑转移因素,延长的工期为30÷4≈8(天)。

②停工发生后的一天,监理工程师即指示承包人转移到另一工作地点作业,而承包人也有转移的余地,对此,延长的工期应仅计算第一天的时间损失。加上承包人的这个施工队转移和返回现场的时间损失,假设转移和返回现场需6天时间,则可批准的延长工期为(1+6)÷4≈2(天)。

但以上延期的批准,其施工的项目应处于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中的关键线路上。

(2)延期的工程项目。

延期的工程项目必须是现行的施工进度计划中的关键项目。

这是指在工程进展中,承包人的某些工程项目,虽然遇到合同条件规定可以申请延期的情况,但是,由于此工程项目不处于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中的关键线路上,假如此事件所造成延误的时间不超过该工程项目的时差范围,也就是说没有转化为关键工作,成为新的关键线路,则此延期申请是不合理的,监理工程师应拒绝其延期。因此,在工程进展的所有时间里,都应始终有一个有效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否则,发生延期事件,将无法对照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也就无法审批。

例如,某护岸工程网络计划如图9-2所示,规定工期为105天,施工过程中各工作持续时间有变,详见表9-1。当该工程进行到接近规定工期时,承包人按法定程序提出了延期30天的要求,问:监理工程师应批准延期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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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2 某护岸工程网络计划

①分析工作持续时间延长原因,统计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作持续时间延长值,见表9-10。表9-10中,挖土机晚进场和材料不合格都属于承包商自身原因,不应统计进去。

②考虑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作持续时间延长值后,重新计算网络计划的工期为131天,故应批准的工期应为26天,而不是30天。

表9-1 工作持续时间延长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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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例中,26天正好是关键线路上各项工作持续时延长值之和(ΔD挖1+ΔD挖2+ΔD砌2+ΔD填2=10+12+3+1=26)。若由于设计原因,引起基础1的持续时间延长了20天,即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基础1的持续时间延长值为24天。经计算,这时,网络计划工期应为138天,则应批准的工期延长值为33天。这时,33天就不再是关键线路上各项工作持续时间延长值之和,因为该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已由①→②→⑤→⑥→⑦→⑧转化为①→②→③→④→⑥→⑦→⑧。

(3)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是简单地与平均、正常的天气作比较,而是要与一定时期(如20年)的统计资料及一定周期(如5年)会出现一次的异常情况进行比较。

这是由于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现场自然条件和技术经济条件的调查,取得有关统计基础资料后才能投标报价,而天气异常恶劣情况,是指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也无法预料情况。

例如,某工地土方工程施工,承包人称遇到异常恶劣的天气情况,要求给予延期。承包人对延期申请的理由申述如下:

①投标时考虑了气候的影响,并以每月下雨不能施工的时间为6天作了估计;

②现在现场记录的每月下雨天数超过6天(雨天=下雨逾10毫米日子);

③要求延期天数为每月雨天超过6天的数量。

实际、估计和预料之外的下雨天数见表9-2。

表9-2 实际估计和预料之外雨天(d)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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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根据表9-11分析,预料之外的下雨天数为20天,再考虑每一下雨天再加1/2天的等待时间,因此,要求延期的天数为20+20÷2(等工地变干)=30(天)。

监理工程师对此延期申请经分析后答复如下:

①按FIDIC条款第44条,原则上接受因恶劣天气影响的延期申请;

②但承包人延期天数的计算方式不能接受。

原因是:

①投标时对下雨的估计假设必须合理,也就是说,应以统计数据为基础;

②按FIDIC合同条件第44款说明的天气必须是异常恶劣。

因此,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取20年的统计资料5年一遇的降雨天数为对比值。经调查统计,其5年一次出现的情况较差的下雨天数为4月份:12天;5月份:9天;6月份:7天;7月份:11天,因此,预料之外的下雨天数为4月份19-12=7(天);6月份:8-7=1(天),共有8天。同意承包人将这一预料之外的异常恶劣天气的天数加1/2天等待时间。

最后,批准承包人的延期天数为8+8÷2=12(天)。

9.3.3 工程延期的控制

发生工程延期事件,不仅影响工程的进展,而且会给业主带来损失。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做好以下工作,以减少或避免工程延期事件的发生。

1.选择合适的时机下达工程开工令

监理工程师在下达工程开工令之前,应充分考虑业主的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充分,特别是征地、拆迁问题是否已解决,设计图纸能否及时提供,以及付款方面有无问题等,以避免由于上述问题缺乏准备而造成工程延期。

2.提醒业主履行施工承包合同中所规定的职责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提醒业主履行自己的职责,提前做好施工场地及设计图纸的提供工作,并能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以减少或避免由此而造成的工程延期。

3.妥善处理工程延期事件

当延期事件发生以后,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妥善处理,既要尽量减少工程延期时间及其损失,又要在详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批准工程延期时间。

此外,业主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少干预、多协调,以避免由于业主的干扰和阻碍而导致延期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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