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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分类的要求

时间:2022-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绝缘封闭的Ⅱ类设备的外壳,可构成辅助绝缘的一部分或全部。除上述要求外,Ⅰ类和Ⅱ类设备还要求除基本绝缘外,设备应按Ⅰ类或Ⅱ类设备要求配备附加保护,规定由外接直流电源供电的设备,当极性接错时应不发生安全方面危险。对于具有与供电网相连的装置的内部电源设备,当其与供电网相连时应符合Ⅰ类或Ⅱ类设备的要求,当其未与供电网相连时应符合内部电源设备的要求。

一、有关分类的要求

1.Ⅰ类设备

(1)在为实现设备功能而应接触电路导电部件的情况下,Ⅰ类设备可具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部件,或可有由安全特低电压运行的部件,或者可有用保护阻抗来防护的可触及部分。

(2)如果规定用外接直流电源设备的网电源部分与可触及金属部分之间的隔离是基本绝缘,则应提供独立的保护接地导线。

2.Ⅱ类设备

(1)Ⅱ类设备应是下列类型之一:

①带绝缘外壳的Ⅱ类设备。这种设备有一个耐用、实际上无孔隙、并把所有导电部件包围起来的绝缘外壳,但一些小部件如铭牌、螺钉及铆钉除外,这些小部件至少用相当于加强绝缘的绝缘与带电部分隔离。绝缘封闭的Ⅱ类设备的外壳,可构成辅助绝缘的一部分或全部。

②带金属外壳的Ⅱ类设备。这种设备有一个实际上无孔隙的导电外壳,在这种设备中,整个网电源部分采用双重绝缘(除因采用双重绝缘显然行不通而采用加强绝缘外)。

③由上述①和②两类型综合的设备。

(2)如设备装有使其从Ⅰ类防护转为Ⅱ类防护的装置,下列要求应全部满足:

①转换装置应明确指出所选类别;

②需使用工具方能转换;

③设备在任何时候应符合所选用防护类别的全部要求;

④在Ⅱ类设备工作位置上,该转换装置应切断保护接地导线与设备的连接,或把它转变成功能接地导线。

(3)Ⅱ类设备可备有功能接地端子或功能接地导线。

除上述要求外,Ⅰ类和Ⅱ类设备还要求除基本绝缘外,设备应按Ⅰ类或Ⅱ类设备要求配备附加保护,规定由外接直流电源供电的设备(例如,在救护车上使用),当极性接错时应不发生安全方面危险。

对于具有与供电网相连的装置的内部电源设备,当其与供电网相连时应符合Ⅰ类或Ⅱ类设备的要求,当其未与供电网相连时应符合内部电源设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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