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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建造控制

时间:2022-10-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主要包括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的控制,均控制上限,目的在于保持景观绿地中建筑的合理容量,在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限制建筑的高度,协调保证建筑与开放空间的关系。

8.4.6 建筑建造控制

主要包括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的控制,均控制上限,目的在于保持景观绿地中建筑的合理容量,在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限制建筑的高度,协调保证建筑与开放空间的关系。控制如下:①限制游憩功能的城市公共性景观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控制为0,不允许在其中建造建筑;②公园绿地根据地形情况、功能需求,分别对建筑建造进行不同的指标控制,容积率不超过0.1,建筑密度最高不超过4%,建筑限高不超过10m;③停车场容积率不超过0.02,建筑密度不超过1%,建筑高度不超过4m;④考虑到站场的综合功能,站场建筑容量控制较高,容积率不超过0.3,建筑密度不超过10%,建筑限高为10m。

其次,为了保证城市公共性景观用地预期价值的实现,对于泉港新城的非公共性景观用地做出以下建筑建造导则:①建筑高度主要结合总体景观结构、功能需求以及开发利益进行控制,总体体现出由高到低向景观主轴倾斜的高度特征,以保证各个地块的景观可视性;②考虑用地性质和开发利益,泉港新城中心区建筑高度控制得较高,以体现核心区的形象特征;景观轴线两侧住宅以中、低高度为主,东部的住宅高度控制得较高,以强化出新城边界的形象特征并保证轴线景观的视线通廊要求;③边缘的产业区及文教区的高度,考虑到土地使用性质基本以中低高度为主;④泉港新城建筑群体景观形态体现沿景观主轴的线性变化特征,遵循开发过程中经济—社会—生态兼顾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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