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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市安乡县大富豪歌舞厅火灾

时间:2022-10-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96年12月4日1时许,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大富豪歌舞厅因第三层包房内的吸顶灯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可燃装修材料引发火灾,造成11人死亡,烧毁建筑面积144m2,直接财产损失8.4万元。12月4日1时54分,安乡县公安消防大队接到火灾报警后,迅速出动2辆消防车、13名消防官兵赶往火灾现场。经调查询问和现场勘验,认定起火原因系歌舞厅三层由南向北数第二间包房内的吸顶灯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可燃装修材料所致。

湖南常德市安乡县大富豪歌舞厅火灾

1996年12月4日1时许,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大富豪歌舞厅因第三层包房内的吸顶灯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可燃装修材料引发火灾,造成11人死亡,烧毁建筑面积144m2,直接财产损失8.4万元。

一、起火单位概况

大富豪歌舞厅位于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城关镇东后街,北与工商银行潺陵分理处毗连,南与潺陵医院毗邻,东靠城镇居民区,西临东后街街道。该歌舞厅共四层,高16m,一层西部为出租门面,东部为舞厅,二层为餐厅,三层为卡拉OK包房,四层为招待所客房和员工宿舍。大富豪歌舞厅的产权原属安乡县经委下属企业银鑫工贸公司,1993年银鑫工贸公司法人代表皇甫军承包该公司后将其更名为“大富豪歌舞厅”。1996年10月26日,皇甫军将歌舞厅二、三层转包给个体经营户李方成,双方签订了餐厅设备和房屋租赁协议书。11月中旬,李方成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自行设计装修图纸,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对歌舞厅二、三层进行改造装修。起火前,该歌舞厅室内装修工程已大体完工,在未申请消防验收,且严重违反规定将员工安排在包房内留宿的情况下,准备于1996年12月6日正式营业。

二、起火经过和扑救情况

1996年12月3日23时许,大富豪歌舞厅电工菖世华在调试音响设备时发现歌舞厅第三层由南往北数第二间包厢的吸顶灯不亮,打开吸顶灯开关检查后认为开关损坏,但其未将开关关闭便离开。12月4日1时许,因发生故障的吸顶灯线路短路,引燃可燃装饰材料造成火灾。

12月4日1时54分,安乡县公安消防大队接到火灾报警后,迅速出动2辆消防车、13名消防官兵赶往火灾现场。在行车途中发现火场上空火光冲天,中队指挥员立即向县政府值班室报告,县政府调动县环卫处1辆洒水车前往增援。1时58分,中队到达现场,此时,火势已处于猛烈燃烧阶段,大火已突破歌舞厅第三层窗口向上翻卷。2时18分,火势基本得到控制,2时45分,大火被全部扑灭。在火灾扑救中,消防官兵从火场成功救出了5名被困群众,有效阻止了火势向与其毗邻的银行、医院及居民区蔓延。

三、火灾损失

火灾造成11人死亡,过火建筑面积144m2,烧毁卡拉OK包房10间,直接财产损失8.4万元。

四、起火原因

经调查询问和现场勘验,认定起火原因系歌舞厅三层由南向北数第二间包房内的吸顶灯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可燃装修材料所致。

五、消防监督管理情况

安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于1996年1月11日对该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下发了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提出了5条整改意见;安乡县公安消防大队于1996年11月28日发现其未经消防审核擅自装修,对其下发了消防监督检查(整改)意见书,提出了重新装修项目须申报消防大队审核、舞厅内所有软包及可燃材料必须喷涂阻燃剂进行阻燃处理、安全出口必须设置醒目标志、消防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增加配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舞厅不得设置临时电气线路、舞厅内安装在墙面纸板上的配电板必须拆除等意见,责令该单位在12月2日前整改完毕并向消防大队申请报批。但歌舞厅负责人与承租业主未按照消防大队的意见进行整改。

六、主要教训

1.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大富豪歌舞厅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装修改造工程未申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擅自施工;大量使用海绵、纸板和高分子化纤布等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且未进行阻燃处理,致使火灾发生后,火势蔓延迅速导致不能及时疏散的人员因窒息而死亡。

2.疏散通道堵塞。大富豪歌舞厅三层所有的窗户均安装了防盗网,将员工安排在包房内留宿。唯一的安全出口也在火灾前上锁,致使火灾发生后,疏散通道不畅通,被困在歌舞厅三层的11人无法逃生。

3.消防水源和装备严重不足。火场周围仅有1个市政消火栓,且管径小,水压低,不能满足灭火救援的需要。安乡县公安消防大队只有2辆东风140水罐消防车,防火服、破拆工具等灭火救援装备严重缺乏,无法满足灭火救援需要。

七、火灾责任及处理情况

1.皇甫军,银鑫工贸公司法定代表人,因严重忽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导致火灾发生,致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2.李方成,承租业主,违反《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致使火灾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3.曾宪双,工程装修负责人,违反《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致使火灾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4.菖世华,电工,违反《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致使火灾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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