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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资料统计调查制度

时间:2022-10-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为便于各地级人民政府和重点用水单位控制指标的检查和考核,体现考核体系可操作性,建立区域和行业用水效率考核指标基础资料统计填报制度。③省水利厅定期通报各地调查资料填报执行情况。②各用水户于每年1月底前,向所属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上年度用水效率基础资料调查表,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核实后于每年2月底前报省水利厅。④省水利厅将对各地区上报的基础资料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汇总并予以通报。

5.4基础资料统计调查制度

监督考核指标和监测评价指标采用省上考核与自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为便于各地级人民政府和重点用水单位控制指标的检查和考核,体现考核体系可操作性,建立区域和行业用水效率考核指标基础资料统计填报制度。基础资料见附件表一至表四。

(1)调查对象:地级行政区、重点监控单位。

(2)调查内容:针对地级行政区和不同用水行业,对基本信息、考核指标(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意见和建议进行调查填报。①地级行政区域用水效率定性考核基础资料主要包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基础工作等方面内容;定量指标主要包括万元GDP用水量、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等方面内容。②工业企业用水效率定性考核基础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计量管理、管网(设备)管理、节水宣传等方面的内容;定量指标主要包括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单位产品用水定额、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等方面的内容。③农业用水效率定性考核基础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节水设施、计划用水、节水宣传等方面的内容;定量指标主要包括节水灌溉率、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亩均灌溉用水量、水分生产率等方面的内容。④城镇居民生活用水效率定性考核基础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公共用水管理、检修维护、节水宣传等方面的内容;定量指标主要包括综合人均生活用水量、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管网漏损率、节水器具普及率等方面的内容。

(3)调查办法:①实行地方用水户自查与省上抽查相结合,分年度进行调查填报。②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内考核内容组织调查填报;省水利厅对各地调查填报资料进行抽查。③省水利厅定期通报各地调查资料填报执行情况。

(4)填报程序:①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②各用水户于每年1月底前,向所属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上年度用水效率基础资料调查表,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核实后于每年2月底前报省水利厅。③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辖区内考核基础资料填报的督促检查和复核,并于每年3月底前将完成情况报送当地人民政府。④省水利厅将对各地区上报的基础资料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汇总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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