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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形式及保护对象

时间:2022-10-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用以接收、显示和传递火灾报警信号,并能发出控制信号和具有其他辅助功能的控制指示设备称为火灾报警装置。在特定条件下应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同属火灾报警装置。系统电源除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外,还为系统相关的消防设备等供电。分别适用于不同的保护对象。可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消防系统的核心部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

随着现代建筑消防系统的发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结构、形式更加灵活多样。尤其近年来,各科研、单位与厂家合作推出了一系列新型火灾报警设备,同时由于在楼宇自动化系统中的集成及不同的网络需求也开发出一些新的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将越来越向智能化系统方向发展,这就为系统组合创造了方便条件,可构成不同的网络结构。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发展目前可分为三个阶段:

1)多线制开关量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这是第一代产品,目前国内除极少数厂家生产外,它基本上已处于被淘汰状态。

2)总线制可寻址开关量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这是第二代产品,尤其是二总线制开关量式探测报警系统目前正被大量采用。

3)模拟量传输式智能火灾报警系统。这是第三代产品。目前我国已开始从传统的开关量式的火灾探测报警技术,跨入具有先进水平的模拟量式智能火灾探测报警技术的新阶段,它使系统的误报率降低到最低限度,并大幅度地提高了报警的准确度和可靠性

2.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触发装置、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警报装置、电源以及具有辅助控制功能的联动装置组成。如图2-1所示。

图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成示意图

它具有能在火灾初期,将燃烧产生的烟雾、热量、火焰等物理量,通过火灾探测器变成电信号,传输到火灾报警控制器,并同时显示出火灾发生的部位、时间等,使人们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扑灭初期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火灾造成的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一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通风系统、空调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挡烟垂壁等相关系统联动,通过自动或手动方式发出指令,控制外围联动装置的启停并接受其反馈信号。

一、触发装置

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自动或手动产生火灾报警信号的器件称为触发装置。主要包括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

火灾探测器能对火灾参数(如烟、温、光、火焰辐射、气体浓度等)响应,并自动产生火灾报警信号的器件。火灾探测器的作用:它是火灾自动探测系统的传感部分,能在现场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或向控制和指示设备发出现场火灾状态信号的装置。可形象地称之为“消防哨兵”,俗称“电鼻子”。

手动报警按钮也是向报警器报告所发生火情的设备,通过手动实现。只不过探测器是自动报警而它是手动报警而已,其准确性更高。

二、火灾报警装置

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用以接收、显示和传递火灾报警信号,并能发出控制信号和具有其他辅助功能的控制指示设备称为火灾报警装置。

火灾报警控制器就是其中最基本的一种。火灾报警控制器担负着为火灾探测器提供稳定的工作电源,监视探测器及系统自身的工作状态,接收、转换、处理火灾探测器输出的报警信号、进行声光报警,指示报警的具体部位及时间,同时执行相应的辅助控制等诸多任务,是火灾报警系统中的核心组成部分。

在火灾报警装置中,还有一些如中继器、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等功能不完整的报警装置,它们可视为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演变或补充。在特定条件下应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同属火灾报警装置。

三、火灾警报装置

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用以发出区别于环境声、光的火灾警报信号的装置称为火灾警报装置。声光报警器就是最基本的一种火灾警报装置,通常与火灾报警控制器(如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组合在一起,它以声、光方式向报警区域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以提醒人们展开安全疏散、灭火救灾等行动。

警铃、讯响器也是一种火灾警报装置,火灾时接收由火灾报警装置通过控制模块、中间继电器发出的控制信号,发出有别于环境声音的音响,它们大多安装于建筑物的公共空间部分,如走廊、大厅。

四、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当接收到来自触发器件的火灾信号后,能自动或手动启动相关消防设备并显示其工作状态的设备,称为消防联动控制设备。主要包括:火灾报警联动一体机;自动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室内消火栓的控制装置;防排烟控制系统及空调通风系统的控制装置;常开防火门;防火卷帘的控制装置;电梯迫降控制装置;火灾应急广播;火灾报警装置;消防通信设备、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控制装置中的部分或全部。消防控制设备一般设置在消防控制中心,以便于实行集中统一控制。如果消防控制设备位于被控消防设备所在现场,其动作信号则必须返回消防控制室,以便于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控制方式。

五、电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属于消防用电设备,其主电源应当采用消防电源,备用电源一般采用蓄电池组。系统电源除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外,还为系统相关的消防设备等供电。

2.1.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用形式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基本应用形式有三种: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分别适用于不同的保护对象。

一、区域报警系统(地方性的警报系统)

区域报警系统由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是功能简单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构成如图2-2所示。

图2-2 区域报警系统

二、集中报警系统(遥远的警报系统)

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的功能较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构成如图2-3,2-4所示。

图2-3 集中火灾报警系统(1)

图2-4 集中报警系统(2)

三、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控制中心警报系统)

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的功能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构成如图2-5,2-6所示。

图2-5 消防控制中心报警系统(1)

图2-6 消防控制中心报警系统(2)

综上所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作用是:能自动(手动)发现火情并及时报警,以不失时机地控制火情的发展,将火灾的损失减到最低限度。可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消防系统的核心部分。

2.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并宜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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