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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修改,别说你的心思它不懂

时间:2022-03-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是不是改到你的心里了?从201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开始,到2015年3月摆到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各位代表眼前,半年的时间,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历经了“一审—公开征求意见—再审—公开征求意见”的“长途跋涉”,修改了近1/3的条款。
立法法修改,别说你的心思它不懂_第25届中国人大新闻奖获奖作品选

新华社 安传香

从去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开始,半年多来,这一草案历经了“一审——公开征求意见——再审——公开征求意见”的“长途跋涉”,修改了近1/3的条款,最终摆到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各位代表眼前,接受一场罕见规格的“三审”。

变化到底有多大?还需各位亲眼看一看,亲自去品鉴。通过这两天的媒体解读,大家都能感觉到,修改之处不仅句句“干货”,所涉及的内容很多都是我们曾经热盼的、曾经吐槽的。

比如,对授权立法的修正:授权决定不仅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范围,还要明确授权的事项、期限和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太笼统?结合一下前段时间财政部的两次燃油税上调就具体了。虽然一提这事儿大家就牢骚满腹,但就像楼部长说的,财政部并非随意上调,是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研究、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同意才出台的政策。而国务院在1985年就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可以订立条例,修改税收政策。30年前的授权还能用?当然,法律又没有规定期限,只要不收回就是持续有效啊。以后,这样“一次授权,长期有效”的情形将不复存在。

比如,对部门规章的修正: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减少本部门的职责。

不理解?红头文件,限行,限购,限贷……“心有戚戚焉”了吧。尤其是那种“半夜鸡叫”式的限制性通告,实在让人气结。还有一些地方政府随意发布向公民摊派的文件,像每人出多少钱、每人必须卖(买)多少东西等,随意对公民的房屋、土地等征收、征用,补偿价格政府说了算。以后,地方政府再也不能这样“任性”了。

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是不是改到你的心里了?这么大力度的修改,总有一条适合你。最主要的是,作为“法中之法”“众法之法”,这次草案明确提出了立法法的“一个重心,两个基本点”——“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是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的关键”,“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

从这几句话,我发现了“鸟之两翼”——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这两只“翅膀”很重要,它意味着,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将大大增强,意味着我们将有更多的渠道表达自己的看法。

“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下,科学立法自然要做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所以草案增加了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作出决定,就特定事项在部分地方暂停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这就解决了一个传播甚广的所谓“悖论”:改革就要突破法律,守法就会迟滞改革。变成了:立法要主动适应改革需要,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在这样的前提下,通过立法前评估、法律清理、制定配套规定、立法后评估等一系列措施提升立法的科学性。

民主立法,就是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通过立法协商、立法论坛、听证、公开征求意见等,把话筒交给更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让他们说出专业的话,心里的话,同时要将对他们所说的话的审查、研究情况向当事人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让他们感受到,有意见可以提,提了是管用的。

举个最接地气的例子:我曾经在某论坛上看到有人对再审后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意见,说第六条里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是重复的,可以删掉“可操作性”。这次提交审议的草案里,第六条最后一句改成了“针对性和可执行性”。当然不能说这就是根据那位网友的意见修改的,但看到这样的修改,该网友一定是欣慰的。

立法是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不仅是立法机关的活儿,也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无论是制定还是执行。别说你的心思法不懂,你不说,它怎么知道呢?

话题越专业,评论越要“接地气”

杨新华

立法是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立法法是关于国家立法制度的重要法律。立法法的修改,于国家而言,意义重大,它不仅关系到立法质量的提高,更关系到整个立法体制的完善,关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局;于个人而言,意义深远,它不仅关系着公民个人权利的实现,更关系着公平正义的进一步彰显,关系着每个人所处法治环境的大变革。

新闻评论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去发现、挖掘、引申、传递新闻报道中“价值点”,帮助受众更好地去理解、接受新闻及其所涉及客观事物的“价值”。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专业性非常强,又涉及修正前后的变化比对,如何让公众从这些变化中,领会到上面所提及的那些意义,感受到修法确实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是此话题评论必须正视和履行的一个职责。

《立法法修改,别说你的心思它不懂》这篇评论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通过此次修改的几个核心变化,将立法法修改与公众关切结合起来;用鲜活生动的事例,让大家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有更深切的理解。而这篇评论之所以能在同类网络评论中脱颖而出,获得一等奖,也说明文章比较好地实现了初衷。

一、文章标题鲜明、生动,吸引人点击细看。作为今年全国两会的一个重要议题,立法法修改受到各类媒体的广泛关注,解读评论文章连篇累牍,要想引起受众的关注,首先要有一个好的标题。“别说你的心思它不懂”这样通俗、朗朗上口的表达,与“立法法修改”这样专业性的话语搭配在一起,强烈的反差吸引人们去一探究竟。

二、由点及面,以小见大。从201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开始,到2015年3月摆到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各位代表眼前,半年的时间,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历经了“一审—公开征求意见—再审—公开征求意见”的“长途跋涉”,修改了近1/3的条款。要把这些修改之处一一呈现、一一点评,既无必要,也不明智;但既然是修正案,就必须谈变化,必须让人们看到“不同”体现在哪儿,与自己有什么关系。作者通过仔细研读修改前后的草案内容,挑选出了几个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核心变化,如授权立法、部门规章的修正等,对修法的背景、紧迫性等进行了诠释,让人们对修法的必要性、重要性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三、可读性强,感染力强。立法法是“管法的法”,立法法修改是“给规矩立规矩”,无论是法律文本本身,还是修法过程,都是非常专业的。要让公众无障碍地接受文中观点,除了要把专业性话题说得明白,还要说得有趣。为了说明白,文章选取了“燃油税上调”“红头文件”“限行限购限贷”“土地征收”等具体案例,运用类比、对比的手法,让人们对繁琐枯燥的法律条文有了直观又形象的认知。为了说得有趣,语言严肃中不失活泼,严谨中不失亲和,“心有戚戚焉”“‘半夜鸡叫’式通告”“任性”等非常“接地气”的表达,很容易引起受众共鸣。

四、立足现实,寓意高远。哲学上讲,要“透过现象看本质”。立法法修改,改的是一些具体法律条文,影响却不仅限于此。修法本身传递出什么信号?修法过程坚持了何种原则?修改后的法律又将如何影响国计民生?作者通过研读修正案草案及相关说明,提取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这一组关键词,并对二者进行了具体阐释,着重明确了科学立法对全面深化改革、民主立法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如,解决了“改革就要突破法律,守法就会迟滞改革”的所谓“悖论”,有利于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的相统一、相衔接。

一言以蔽之,《立法法修改,别说你的心思它不懂》一文言之有物、论之有据、述之有情,通过“接地气”的手法将专业性话题完美“消化”,既满足了受众的需求,又实现了评论的价值。

(作者为新闻网副主编,第25届中国人大新闻奖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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