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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专项经费

时间:2022-09-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中有关投资方式和原则规定,目前我国农村体育经费来源渠道主要包括4个层面,即政府、社会、体育彩票公益金、农民个人。村一级几乎没有任何体育活动经费,难以组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但可喜的是,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已认识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一项涉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体育等方面的系统工程,是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

1. 体育经费严重不足

群众体育事业的持续发展离不开公共财政的支持,但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府财政资金还极为有限,体育事业经费的财政投入短期内不可能有大的增长,这是基本国情决定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我国大部分地区,专项体育经费短缺是极为普遍的现象,尤其是西部地区更为突出。一项针对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自治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镇(乡)和行政村的体育服务供给情况调查数据显示,在被调查的镇(乡)中,农村体育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规划的占55.8%,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的占23.2%,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相关评价体系占19.8%,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的占17.4%,其中,28.3%的镇(乡)政府没有把农村体育纳入政府工作中。在行政村,有36.2%的行政村将农村体育纳入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中,纳入村级财政预算的占16.2%,纳入村委会年度工作评价体系的占14.4%,纳入村委会重要议事日程的占10.0%,其中,48.2%的行政村没有将农村体育纳入村委会工作中。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中有关投资方式和原则规定,目前我国农村体育经费来源渠道主要包括4个层面,即政府、社会、体育彩票公益金、农民个人。在投入比例上,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指出,“全民健身事业是一项公益事业,其场地设施建设投入和其他主要投入都需要政府进行专门投资,不能指望社会力量来完成。”可见政府投入应该是全民健身运动包括农村体育的主要经费来源。社会、体育彩票公益金、农民三个层面只能作为引导或补充,无法解决根本问题。而据相关统计资料,在国家财政支出中,尽管用于科教文卫体的支出比重年年上升,但由于基数较小,直接面向农村体育的投入则少之又少,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另外,各级地方政府也存在投入不足的问题。我国现在还有不少村集体根本没有收入来源,村干部的工资发放都成问题,更不用说对体育的投入了。而即使是经济条件好的农村,如果村干部无意对农村体育进行大数量的经费投入,体育经费短缺的问题同样存在。这样,一方面是主要来源投入不足,另一方面是后给补充没有保障,我国农村体育呈现出经费严重短缺的现象。有学者曾对农村体育经费是否充足的问题做过调查,不到 8% 的受调查者认为,乡镇体育经费有一些缺口,另外92% 的人认为,经费缺口很大。以湖北为例,该省在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及体育扶贫中,投入了大量资金。2006年一年,湖北省全省的投入约为800万元。乡镇一级有一定的专项体育活动经费,每年4万元左右。村一级几乎没有任何体育活动经费,难以组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

2. 运动场地设施缺乏

体育场馆资源是人们进行体育锻炼的重要条件和保障,也是制约群众体育发展的根本因素之一。2008 年的一项统计结果显示,我国目前拥有体育场馆60 余万个,其中79.8%的体育场馆资源分布在城镇,广大农村拥有的体育场馆资源只有20.2%。城市由于经济、社会、政治等多方面因素拥有较多的场馆资源,而广大农村由于地处偏远,经济相对落后拥有较少的体育锻炼场馆。另外,由于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存在,我国的体育场馆资源在配置上也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具体表现为经济发达地区(城市)与欠发达地区的差异。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东部地区北京、辽宁、河北、上海、江苏、山东、广东7省,每省拥有的体育场馆平均为36940.17个,这个数字是中部地区的1.38倍,是西部地区的2.2 倍,在人均拥有体育场馆的数量方面东部7省、市人均拥有的体育场馆面积为 1.528 平方米,这个数字是中部地区的1.38倍,是西部地区的1.59倍。我国每十万人拥有体育场馆的数量为50.82个,而德国是240个、日本是260个。可见我国体育场馆数量上的匮乏。体育场馆在城镇是稀缺资源,在农村更是极为稀缺的资源。近90%的农村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的场所是在自家的地头、马路上、庭院或室外的空地,而到运动场进行锻炼的人数比例不超过1%,不是农民不愿意去,而是除了学校有一些场地外其它地方基本无运动设施。场馆资源的匮乏导致了农村居民参与体育项目和活动呈现了单一性的特点,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农村居民体育参与的兴趣。根据中国农民体育协会的估算,拥有至少一块标准运动场地和体育设施的行政村只占中国全国村落总数的不到五分之一,而且这些村庄大多集中在东部富裕地区。场地设施的这一分布结果导致“乡村缺乏甚至没有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以农民的人口比例来计算,70%的农民只拥有8.18% 的体育场地,在一些西部地区,农村人均拥有体育场地(含学校) 不足0.5 m2,这与全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03 m2相差甚远。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情况同样不容乐观。据统计,在福建农村每万人平均体育场地1.82个,人均场地面积0.37m2; 海南省农村人均拥有体育场地0.21m2; “长三角”农村体育场地设施资源状况比较宽裕的占15.2%,基本能满足需求的占39.3%,紧缺的占34. 37%,根本没有场地资源的占10.8%。在东部沿海地区,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加大了对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的投入,但这些投入大多用于城镇,农村投入少之又少。可见,我国体育场地资源的分布仍然表现为“城市优势”的现象,农村体育场地设施明显缺乏。但可喜的是,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已认识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一项涉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体育等方面的系统工程,是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从全民健身计划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提高农民弱势群体体育地位的高度重视。从2005~2010年,全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共投入资金1183812万元。其中,中央投入资金124630万元;各省级政府投入资金193902万元,地、市政府投入资金77693万元,县级政府投入资金333695万元,乡镇及社会资金达到453892万元。在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社会资金的支持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截至到2010年年底,全国共建设完成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31306个,超额完成国家规划任务131306个,超过原规划任务的131.3%。目前,全国正在建设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有25567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已服务全国行政村人口约3.3亿,其中,东部地区服务行政村人口达1.3亿,中部地区服务行政村人口达1.4亿,西部地区服务行政村人口达0.6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五年计划》提出:“要继续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这些改变让我们看到了希望,同时也会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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