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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

时间:2022-09-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颁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2月15日原人事部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8年9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分别对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年休假制度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这是国家对劳动者休息权利的一种强制保护。用人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报酬。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颁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2月15日原人事部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8年9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分别对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年休假制度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满1年以上的情形。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以及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还规定,如果职工当年度新进单位或离职,其当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需要进行折算。折算方法是:(本年度本单位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其中《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而该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带薪年休假与国家规定的其他假期,一般来讲不冲突,职工依法依规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职工在当年度享受上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假期后,可以继续享受带薪年休假。

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行政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案例

新进用人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如何计算

2009年3月1日,小王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因父亲生病,小王想休5天年假以便照顾父亲。小王向公司提出申请,人事部告诉他:

“因为他是3月1日才来公司工作的,所以只能休4天的年假。”小王辩解道:“我已经工作2年了,按照国家规定,就应该休5天年假。”小王和公司的说法谁对?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第三条规定为职工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小王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方法为:(365-31-28)÷365×5=4.19,因此小王只能享受4天的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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