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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促进立法

时间:2022-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世纪60年代,韩国经济产业调整重点转向发展以纤维工业为中心的劳动密集型轻纺工业,经济发展战略逐渐走向出口导向型。1961年,韩国颁布《外资引进促进法》,大量引进外资促进纺织等轻工业发展。韩国确定了促进尖端科技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结构目标,提出“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制定《技术发展促进法》《金融支援法》《技术开发奖励制度》等法律,对高科技产业予以扶持。

(一)产业发展促进立法

20世纪60年代,韩国经济产业调整重点转向发展以纤维工业为中心的劳动密集型轻纺工业,经济发展战略逐渐走向出口导向型。1961年,韩国颁布《外资引进促进法》,大量引进外资促进纺织等轻工业发展。1964年,韩国政府制定《出口振兴和综合措施法》。1965年,韩国提出“出口第一主义”战略,建立了以鼓励出口为主、选择保护为辅的法律促进体系,并采取了韩元贬值、税收优惠、金融支持、减少配额和降低关税等一系列配套措施。

20世纪70年代,为应对经济危机,韩国产业结构调整重点转向重化工业。1972年,韩国颁布《经济稳定和增长紧急法》。1973年,政府发布《重化工业宣言》,确定将石油化工、钢铁、汽车等行业作为扶植重点,建立重化工业促进委员会,颁布《工业技术开发增进法》,建立13个重化工联合企业。此外,还颁布了扶持专项产业和降低重化工业企业所得税等多部法律。为促进重化工业建设和发展,先后颁布了《国民投资基金法》《信用保证基金法》等法律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和贷款担保。在《电子工业振兴法》中,韩国制定了电子工业八年计划。重化工业的发展带动了产业结构升级。

20世纪80年代起,韩国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转向技术立国和稳定增长,推进产业合理化。1981年,政府出台《减免税控制法》,将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与服务、主导产业、创汇产业和农产品加工定为合理化对象,提供税收支援。1986年,韩国制定《工业发展法》,规定合理化行业标准,提供金融和税收方面的限期性支援,实现产业援助体制效率化。20世纪90年代中期,韩国经济陷入不景气状态。1993年制定了“新经济五年计划”,强调国民的参与性和创造性,确定“官民协调型”产业结构调整体制。韩国确定了促进尖端科技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结构目标,提出“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制定《技术发展促进法》《金融支援法》《技术开发奖励制度》等法律,对高科技产业予以扶持。

1998年,政府提出“经济复苏三年计划”,实施以企业和金融体系的结构调整为核心内容的经济政策,以促使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模式转变。为此,韩国政府修订一大批涉及公司经营和金融体制法律;颁布《促进外商综合投资支援法》,简化外商投资审批手续;制定《信息产业发展特别法》,促进科技发展;出台《产业结构高度化促进法》,系统地规定了知识型产业发展在资金、技术、人才、科研开发和市场销售等方面的支持体系。在《21世纪前10年韩国产业发展战略和展望》报告中,韩国政府提出重点支持发展尖端纤维、尖端汽车、生物工程等10大尖端技术产业。(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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