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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各地区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的区域政策

时间:2022-04-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六、促进各地区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的区域政策我国“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文化发展要“坚持城乡、区域文化的协调发展,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大对农村及中西部地区的文化投入,形成城市带动农村和东中西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因而促进各地区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就成为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重要内容。

六、促进各地区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的区域政策

我国“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文化发展要“坚持城乡、区域文化的协调发展,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大对农村及中西部地区的文化投入,形成城市带动农村和东中西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我国发展文化产业的目的不仅是经济实力上的提升,让文化产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更是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是整个社会文化的总体进步。因此,文化产业的发展就要注重文化发展的区域平衡,尤其是民族地区的文化事业的发展,同时也是提高我国既有文化资源的资本转换力、提升价值贡献率的重要举措。因而促进各地区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就成为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重要内容。

本次研究涉及该内容的要素有中西部文化资源配置和少数民族文化促进政策。从出现频次上看,分别有4条和15条政策涉及该项要素。

表4‐22 促进各地区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类要素出现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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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项要素在众多政策中都是同时出现的。如文化部于2003年9月颁发的《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在促进经济发达地区文化产业高速增长的同时,积极推动西部地区文化产业发展,支持他们将独特的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200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继续支持中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建设,要加快文化领域结构调整,要合理配置文化资源,盘活存量,优化增量,解决国有文化资产结构失衡、效益不高、闲置浪费问题,科学规划和配置公益性文化事业资源、报刊及广播电视资源,促进文化资源配置向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倾斜。2003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颁发了《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在“健全文化经济政策”条目中提出要落实对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资源和对老少边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文化发展的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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