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错误外国法适用的救济

错误外国法适用的救济

时间:2022-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外国法的错误适用有两类:一是适用冲突规范的错误,即根据冲突规范本应适用某一外国法,却错误地适用了另一国的法律。对于适用冲突规范的错误,各国一般认为,它直接违反了内国的冲突规范,具有错误适用内国法的性质。这些国家认为,对外国法内容解释的错误,就是对规定适用外国法的内国冲突规范的错误适用;当外国法被指定为准据法时,它与内国法并无区别,应平等对待两者;上级法院比下级法院更容易查明外国法。

五、错误外国法适用的救济

外国法的错误适用有两类:一是适用冲突规范的错误,即根据冲突规范本应适用某一外国法,却错误地适用了另一国的法律。如本应适用外国法却适用了内国法或另一外国的法律。一是适用外国法本身的错误,即虽然依内国冲突规范正确地选择了某一外国法为准据法,但对该外国法内容的解释发生错误,并据此作出了错误的判决。

对于适用冲突规范的错误,各国一般认为,它直接违反了内国的冲突规范,具有错误适用内国法的性质。与错误适用内国其他法律规范的性质一样,可以由当事人依法上诉,以纠正这种错误。

至于对外国法内容的错误解释,是否允许当事人上诉予以纠正,各国的做法不一致,有两种不同的做法:

1.不允许当事人上诉。这种做法与这些国家的诉讼制度有关。在这些国家,最高法院只是法律审的法院,它必须接受下级法院对事实的认定,其工作只限于审查从事实得出的法律结论是否正确,同时它们又将对外国法的认定视为是对事实的认定,因此,对外国法本身适用的错误便不能上诉到最高法院。另外,即使一些国家将外国法看成是法律,也不允许当事人上诉。其理由主要是:内国最高法院是为了使本国法律得到正确统一的解释而设置的,外国法解释正确与否的问题应由外国最高法院解决;如果内国最高法院对外国法的解释也有错误,会影响自己的声誉。

2.允许当事人上诉。这些国家认为,对外国法内容解释的错误,就是对规定适用外国法的内国冲突规范的错误适用;当外国法被指定为准据法时,它与内国法并无区别,应平等对待两者;上级法院比下级法院更容易查明外国法。因此应允许当事人对外国法本身的适用错误进行上诉。欧洲大陆国家等将外国法看成法律的国家,一般允许就外国法适用错误进行上诉。另外,英国等国将外国法看成是事实,但它们也允许当事人上诉。这也与其诉讼制度有关。它们在诉讼程序上实行上诉审制度,上诉审法院对下级法院关于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均有权进行审查,所以对外国法适用的错误是允许当事人上诉的。美国原来一般是限制或排除当事人就外国法适用错误上诉,除非有明显的错误,但现在通常允许当事人进行完全的上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