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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民法典编纂历史沿革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79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组织民法典起草工作,至1982年形成民法草案第四稿。虽然草案并未正式通过成为法律,但现行的民法通则都是以该草案为基础。之后,由于物权法尚未制定,加之对民法草案认识分歧较大等原因,民法草案最终被搁置下来。★2016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进入立法程序。

★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起草民法典。此后,由于反右斗争扩大化,立法活动被终止。

★1962年,民法典起草工作再次被提上议程,并于1964年完成了草案(试拟稿)。后因“文化大革命”而停止。

★1979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组织民法典起草工作,至1982年形成民法草案第四稿。虽然草案并未正式通过成为法律,但现行的民法通则都是以该草案为基础。

★2002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民法草案。之后,由于物权法尚未制定,加之对民法草案认识分歧较大等原因,民法草案最终被搁置下来。

★2014年11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

★2016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进入立法程序。

★2016年7月,中国人大网站公布民法总则草案征求意见,在短短一个月内,收到13802人、65000余条反馈,涵盖了不同年龄段、身份、职业和地区。

★2016年10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全文由186条扩充到20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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