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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和”字深深镌刻在履职为民中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全年审结民事案件720件,平均一天调解和庭5.3次,案件调撤率80.3%,所有审结案件卷宗重达220多公斤……

全年审结民事案件720件,平均一天调解和庭5.3次,案件调撤率80.3%,所有审结案件卷宗重达220多公斤……这正是去年赣榆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姜霜菊的一份数据“报表”。自1984年至今,姜霜菊一直在民事审判一线工作,从事民事审判工作30年,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敬重,把一个“和”字深深镌刻在履职为民中,在百姓心中刻画了一位可亲、可信、可敬的好法官形象,在工作中诠释着“人民代表为人民”的为民情结。

从1984年至今,姜霜菊一直在民事审判一线工作,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她始终坚持“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扩大”的原则,反复实践和科学归纳,创新总结出了“姜霜菊调解工作法”,即“比喻法”、“亲情法”、“降温法”、“民俗法”、“现场办案法”、“目的法”、“切入点法”等七种行之有效的案件调解方法。

近五年来,她共审理各类案件3000多件,平均每年办理案件600多件,案件撤诉率达81%,上诉率仅为0.85%,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引发上访缠诉。除了正常审理自己经办的案件外,她还审理院长交办的各类矛盾激化、重大疑难案件。其中有重审、再审长达20余年的房产案,二审自杀重审案,调解后再审案,全国人大交办的一审、二审信访案,拆迁“钉子户”案,执行打闹案等,也均调解结案,案结事了。赣榆县人民法院为了发挥姜霜菊善于调解、群众信赖的优势,专门成立“姜霜菊调解工作室”,该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月均结案540余件,基本以调解方式结案。她以出色的办案技巧、优异的办案业绩,书写了一个大大的“和”字,也因此先后被评为“全国办案标兵”、“全国优秀法官”。

姜霜菊常讲,法不容情,是不容私情,法是一种大爱,情也是一种大爱,法里有情,情里有法。为了让当事人随时都能找到她,她向当事人承诺:把她的手机号码告诉他们,有事可以随时打电话;为了让当事人敞开心扉,她始终以无限的真诚和极大的耐心对待当事人,许多棘手的案子到她这儿就变得不棘手了,许多被认为不讲理的人,到她这儿就变得善解人意了。为了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得到维护,她不畏严寒酷暑,坚持深入案件现场一线,将法律条文化成朴素的道理向当事人释法明理,找准案件切入点。

30年来,姜霜菊始终把“清清白白做人,公公正正办案”作为自己工作和生活的准则,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无论是当事人请客送礼,还是亲朋好友说情打招呼,认法不认钱、论法不论情是她始终坚守的底线。30年来,她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件引发上访缠诉,甚至无一当事人申请要求回避。在坚守廉洁的同时,姜霜菊还是爱岗敬业的楷模。近五年来,姜霜菊每年办案600多件,有时候一天要开四五个庭,加班更是家常便饭,经常一天下来累得连话都说不出来。

2008年,她因重感冒引发左耳突发性耳鸣,几乎失聪,但开庭的计划早就安排到了10月份,她硬是带病坚持工作到国庆节放假才去医院。医生检查后大吃一惊:“再不治疗,耳朵就聋了,必须马上住院!”于是,别人放长假旅游,她却住进了医院。长假过后,考虑到手头还有几件急待处理的案件,她未等疗程结束,就拔下吊针,返回到时刻挂念的工作岗位。在姜霜菊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一种爱岗敬业的境界,一种乐于奉献的精神,一种追求卓越的品格,一种克己奉公的情操。

2012年,她被省委评为全省“三创三先之星”,2013年又光荣当选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并作为主席团成员出席了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当上了人大代表,我就要代表人民、服务人民、奉献人民。”这既是她的行为准则,也是她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在这样的目标指引下,我们相信,她的为民之路会更宽广,奉献之歌会更动人。

□魏 琪 姜 健

(载《人民与权力》2013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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