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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拓展司法审查制度的作用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将我国目前司法审查的范围由具体行政行为拓展至非发源性抽象行政行为,应是司法改革应考虑的一项措施。比如,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主要靠立法监督,没有被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而具体行政行为则恰恰相反。其次,抽象行政行为特别涉及国家法制的统一。最后,与具体行政行为相比,抽象行政行为更具权威性,因而也更需要对其进行有效地监督。

将我国目前司法审查的范围由具体行政行为拓展至非发源性抽象行政行为,应是司法改革应考虑的一项措施。这既有利于行政法治的实现,有利于平衡司法与行政之间的关系,也有利于在现行宪制基础上提升法院的地位。

理论上,行政权常常被人们转换成行政行为的概念,显然,这样的转换使行政权在认识上表现的更具象一些,从而也更有利于人们对行政现象的认识。而行政行为一般又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这种划分与行政行为的监督形式不同相关。比如,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主要靠立法监督,没有被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而具体行政行为则恰恰相反。虽然说行政法治最终表现在具体行政行为领域,但是,由于抽象行政行为无例外地构成了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它对于行政法治的实现就具有更为重要的作用。因此,行政法治特别要求必须实现对抽象行政行为的有效监督。只有抽象行政行为合宪、合法和统一,行政法治才有可靠的基础。

首先,与具体行政行为相比,抽象行政行为对行政法治的影响更为根本。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宪、合法其影响通常仅限于一时一事;而抽象行政行为影响的范围则要大得多,它通常会影响行政事务的某一个领域或某一类行政行为。在行政过程中,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不必然说明抽象行政行为的性质,但是抽象行政行为合法与否则必然影响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

其次,抽象行政行为特别涉及国家法制的统一。一国法治的实现需要许多条件,法制的统一便是其中最基本的条件之一。抽象行政行为最根本的属性是执行性,全国人大制定的创制性的法律只有通过它才能落实,它是法律实现过程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执行性的抽象行政行为只有与创制性的法律相一致,才能成为依法治国积极的推动力量。

【《幼学琼林》明·程允升】命之修短有数,人之富贵在天。惟君子安贫,达人知命。

【译文】人寿命的长短自有定数,人的富贵全取决于天意。只有君子才能安贫乐道,通达的人才能了解命运顺其自然。

最后,与具体行政行为相比,抽象行政行为更具权威性,因而也更需要对其进行有效地监督。从法的渊源上来讲,抽象行政行为可分为法源性的和非法源性的,前者指以《立法法》为依据的行政立法行为,后者指不能构成法律渊源的抽象行政行为。因此,只有这种权威性的行为处于有效的约束之中,行政法治进而依法治国才是可期望的。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构成了行政法治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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