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司法监督问责制度

司法监督问责制度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建立健全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执法、司法机关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加强监管场所和刑罚执行监督,保障嫌疑人、被告人和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问责跟踪监督制度,对问责后免职人员重新任职的条件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规范了管理。

强化司法监督。依照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司法监督的主体是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一是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二是司法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建立健全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执法、司法机关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强化过程、结果、执行“三位一体”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监管场所和刑罚执行监督,保障嫌疑人、被告人和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

强化监督问责。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中,全面推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权责统一、有错必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县委对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依法行政情况、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遵守宪法、法律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确保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对违法行政、枉法裁判、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及对群众反映的意见该回应的不回应、该解决的不解决或久拖不决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建立问责跟踪监督制度,对问责后免职人员重新任职的条件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规范了管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